时事

黄宗华3控状不认罪
美国法庭准逾8千万保外

 

Roger Ng
黄宗华若罪名成立,将面临30年监禁。

(纽约7日讯)涉及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弊案(1MDB)的高盛集团前银行家黄宗华日前被引渡到美国后,周一(6日)马上被控上纽约法庭,但他否认所面对的3项控状。



法官准许他以2000万美元(约8295.2万令吉)保释。

46岁的黄宗华曾是高盛集团东南亚行销与贸易负责人,在2014年4月离职。

美国司法部控状指黄宗华2012至2013年间在为1MDB发行债券时,与通缉犯刘特佐违法串谋规避高盛集团内部监控机制,串谋贿赂马来西亚和阿布达比官员,以及串谋洗白窃自1MDB数十亿美元资金。

若罪成可监30年

如果罪成,黄宗华可被判30年监禁。



《e南洋》5月3日晚上报道,警方当天下午约3时在特警等警员的大阵仗押送下,把一名1MDB重犯押到梳邦机场,过后交由美国联邦调查局人员,以专机载送引渡到美国去受审。

总检察长汤米托马斯昨天发文告宣布,内政部长4月25日在马美引渡条约的条件下,签准引渡保证书,并于5月3日暂时把黄宗华移交美国政府扣押10个月;若两国政府同意,可再延长。

他声明,美国检控完毕后,黄宗华须回到大马面对有关1MDB弊案的不同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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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1MDB遭挪用316亿 傲明否认涉欺诈交易

(吉隆坡24日讯)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起诉企业服务商傲明集团(Amicorp)后,该公司否认在知情下促成1MDB资金遭挪用逾70亿美元(约316亿令吉)的欺诈交易。

1MDB及其子公司起诉傲明集团、其联合创办人及总执行长泰因尼平处理总值超过70亿美元的欺诈交易。这起诉讼对相关企业索偿金额是超过10亿美元(约45亿令吉)。

傲明将在法庭上做出抗辩,该公司在周一发文告说,被挪用的1MDB资金是马来西亚高级政府官员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主权基金最高管理层“不正当获取或为了利益”。

1MDB对傲明及其总执行长提出索赔,指他们在2009至2014年间促成主权财富基金遭受诈骗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这是1MDB提出的与数十亿美元贪污丑闻相关的最大金额索赔之一。

1MDB指责总部在香港的傲明公司创建并管理了包括一个多层空壳公司、虚假交易,以及掩盖资金真实来源和目的地的欺诈性金融构架。

马来西亚和美国调查官此前估计,1MDB自2009年成立以来,遭挪用金额达45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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