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贪腐是“政治之癌”/陈俊安

大马反贪会一姐拉蒂花果然是“辣花”,走马上任不久,即宣布根据2001年反洗钱法、反恐融资和非法活动收益法令,入禀高庭民事诉讼,向41个包括个人、政党(马华与巫统)、基金会和公司,追讨滥用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的2亿7000万令吉。

贪腐是政治之癌,毋庸置疑。既然是癌,不下猛药,恐怕难以根治。什么是贪腐?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的诠释:“滥用公共权力以谋取私人的利益。”世界银行的定义则是:“为了达到个人目的而滥用权力。”



贪污是怎样发生的?一是个人的主观愿望,如自私、贪婪、对钱财有过度的迷恋。二是客观环境的促成,如职业便利,掌管可调动的资金,或者审批各种执照的权力,这些“灰色地带”,都可制造出大量的贪污舞弊。

然而,大马并非生下来就是个“贪腐成风”的国家,但何以联盟/国阵执政61年,贪腐怎么越来越严重?成为“政治之癌”呢?

让我们追溯它的根源,大马学者泰伦斯·戈梅兹持有这样的观点,“贪腐问题的根源在于大马独立时继承了大量的外资所有权(主要是英资),而次等规模的企业拥有权又在华人手中。到了1970年实施新经济政策,非但未将财富平均分配给大马各个族群,反倒建立了一个马来精英商业帝国,这进而催生了大量旨在攫取企业资产并将其收归马来人的公营企业,这同时也促使巫统搜括资产,并且建立了令人畏惧的专属企业帝国。”

找出源头狠狠切除



这就是“政治之癌”的最初癌细胞所在!往后的发展,熟悉大马现代史的人都应该记忆犹新吧?土著金融舞弊事件、炒外汇亏损数百亿、峇贡水坝事件、巴生自贸区弊案、养牛场弊案,然后是“1MDB弊案”等等。

首相马哈迪医生在委任拉蒂花担任反贪会一姐时,抛出一个挑战:“在她任内两年,要确保窃国者与‘鲨鱼’能够受到法律制裁。”

寄语拉蒂花,治癌,需找到癌细胞所在,才能狠狠切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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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州议员疑集体涉贪】安华重申严正打贪 “绝不包庇涉贪州议员”

(吉隆坡21日讯)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强调,反贪会调查沙巴州议员涉嫌集体受贿的案件时,不会有任何隐瞒。

他同时重申政府打击贪腐的严正态度,以及不会包庇任何人。

“如果我们要讨论贪腐,就必须采取严厉的行动。我知道打击贪腐并不容易,尤其是当案件涉及‘超级富豪’时,因为他们有很多支持者。

“但反贪会今天告知我,他们将继续打击贪腐,包括沙巴发生的案件。

否认有人试图阻挠

“反贪会告知我有关调查正在持续,以及已传召涉及其中的州议员。这是我目前所能够透露的。”

安华今日在国会下议院首相问答环节,回答伊斯兰党本同国会议员拿督阿旺哈欣的提问时说,关于有人试图从中阻挠的说法并不属实。

本月初,网媒“当今大马”发布了一系列有关沙巴州议员涉嫌贿赂丑闻的报道。

该网媒报道,据一名告密者向其揭露,某州政府多名议员涉及贪污,并声称自己握有8段州议员商议金钱交易的视频,同时已将截取的某段17秒录音,交予反贪会。

据告密者所指,视频记录了他与多名州部长及州议员之间的对话,而讨论内容涉及退还一笔钱。

此外,告密者为了寻求人身安全保护,也要求当局援引2010年告密者保护法令,提供他必要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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