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林冠英起诉《新海峡时报》案
上诉庭减赔偿金至15万

(吉隆坡12日讯)槟州首长林冠英起诉《新海峡时报》集团诽谤,胜诉获赔30万令吉,但经过上诉后,赔偿金减至15万令吉。

以上诉庭法官拿督莫哈末扎华威为首的上诉庭三司维持槟城高庭宣判答辩人有法律责任的裁决,但认为高庭裁定的赔偿金太多,一致裁决将赔偿金从30万令吉减至15万令吉,并谕令双方各自负责堂费。



其他两名法官是拿督扎峇丽雅和拿督阿斯马比,他们是聆听上诉人《新海峡时报》集团代表律师梁伟康和林冠英代表律师西蒙慕叻里陈词后,做出上述裁决。

今年1月,高庭裁决林冠英起诉《新海峡时报》集团,指旗下报章《每日新闻》对他起诉前槟巫青团团长赛胡先诽谤庭外和解案时,作出不实报道,对他构成伤害一案胜诉,可获30万令吉赔偿,附加5%利息及负责3万5000令吉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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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持千万资产 “慕尤丁有能力付140万赔偿”

(吉隆坡13日讯)民主行动党主席林冠英说,国盟主席丹斯里慕尤丁是富人,完全有能力支付法庭下令赔偿的140万令吉。

林冠英反对慕尤丁申请暂缓有关的法庭的申请中,通过宣誓书这么指出,这位前首相于2020年7月的资产申报中,显示有此能力。

他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公布的内阁成员资产申报资料显示,慕尤丁每个月收入有9万3841令吉65仙,而且持有价值在1000万令吉和1500万令吉的资产。

高庭于上个月8日裁决,慕尤丁诽谤林冠英成立,必须支付135万令吉赔偿及5万令吉堂费。林冠英事后在仍没有拿到赔偿金的情况下,入禀法庭要求宣判慕尤丁破产。

慕尤丁于本周初申请暂缓执行高庭的有关判决。

他说,如果他被判破产,就将失去国会议员资格。

慕尤丁表示需要时间筹钱,并说林冠英的律师两次来函追讨判决付款。

他说,在等待上诉庭对他提出的上诉作出宣判前,他准备先付70万令吉进林冠英代表律师以利益相关者持有的户头。

然而,林冠英认为该提议应该被拒绝,因为它质疑法院判决的完整性。

他说,判决金额虽然巨大,但并不足以构成需要批准暂缓执行的特殊情况。

他指慕尤丁的上诉不会无效,因为判决纯粹是金钱性质的。

高庭将在周一聆听慕尤丁寻求暂缓判决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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