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指填海地指控不实
民政限林冠英3天道歉

梁德明(右)宣布民政党将向林冠英采取法律行动,要求道歉,旁为民政党副主席拿督柯希南。

(吉隆坡11日讯)民政党指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曾在2008年之前,多次针对丹绒道光(斯里丹绒槟榔)的填海地,做出不实指控,于今日发律师信给林冠英,要求后者在72小时内(3天)通过记者会,向民政党公开道歉。

民政党总秘书拿督梁德明今日在记者会上宣布该党在6月17日举行的中央委员会会议,作出这项议决,对林冠英采取法律行动。 



“林冠英曾多次发表污蔑性言论,指控民政党前主席兼前槟州首席部长丹斯里许子根博士领导的槟州政府,在90年代以每平方尺1令吉的价格,将丹绒道光(斯里丹绒槟榔)的填海地卖给发展商。该地共980英亩,总值4千270万令吉。”

他说,林冠英当时曾多次发表诽谤性的言论和文告,造成民政党及许子根被嘲笑。 

“我们与党领袖和党员商讨,同时也获取党律师团的专业意见,最终我们决定采取法律行动,捍卫民政党和前主席许子根的名声、形象和利益。”

填海地特许权协议

他说,根据事实,其实这是1992年所颁发的填海地特许权协议,根本不存在林冠英所指控的售卖丹绒槟榔的土地。 



“有鉴于此,我们有足够和合理的理由,相信林冠英的指控是不怀好意和是有计划的。”他指出,林冠英明显已越线,心存恶意地破坏该党的名誉和形象。

“我们已成功收集足够和全面的证据,证明自2012年至今,林冠英多次污蔑民政党和许子根,他应为自己的行动负责。”他说,民政党法律及人权局主任拿督峇吉星将代表该党展开法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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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林冠英:持千万资产 “慕尤丁有能力付140万赔偿”

(吉隆坡13日讯)民主行动党主席林冠英说,国盟主席丹斯里慕尤丁是富人,完全有能力支付法庭下令赔偿的140万令吉。

林冠英反对慕尤丁申请暂缓有关的法庭的申请中,通过宣誓书这么指出,这位前首相于2020年7月的资产申报中,显示有此能力。

他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公布的内阁成员资产申报资料显示,慕尤丁每个月收入有9万3841令吉65仙,而且持有价值在1000万令吉和1500万令吉的资产。

高庭于上个月8日裁决,慕尤丁诽谤林冠英成立,必须支付135万令吉赔偿及5万令吉堂费。林冠英事后在仍没有拿到赔偿金的情况下,入禀法庭要求宣判慕尤丁破产。

慕尤丁于本周初申请暂缓执行高庭的有关判决。

他说,如果他被判破产,就将失去国会议员资格。

慕尤丁表示需要时间筹钱,并说林冠英的律师两次来函追讨判决付款。

他说,在等待上诉庭对他提出的上诉作出宣判前,他准备先付70万令吉进林冠英代表律师以利益相关者持有的户头。

然而,林冠英认为该提议应该被拒绝,因为它质疑法院判决的完整性。

他说,判决金额虽然巨大,但并不足以构成需要批准暂缓执行的特殊情况。

他指慕尤丁的上诉不会无效,因为判决纯粹是金钱性质的。

高庭将在周一聆听慕尤丁寻求暂缓判决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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