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刊

少年白斯华的启蒙之旅

汤玛士·马罗里(Thomas Malory)的《亚瑟王之死》(Le Morte d’Arthur) 的叙说者在首章提到有本“法文版的原书”。本栏上篇即提到,这本“法文版的原书”究竟是什么书固然不可考,但距马罗里时代不到300年前,在12世纪末,的确有法国版的亚瑟王故事流传于世,这些传奇的作者就是“特若瓦之柯瑞田” (Chrétien de Troyes)。

“特若瓦”不是荷马史诗里头的“特洛伊”,而是法国西北部香槟区的一座古城。



在柯瑞田的5篇亚瑟王传奇故事里头,最后一篇就叫〈爵杯的故事〉(The Story of the Grail; 其实就是“盘子的故事”)。叙事者柯瑞田(叙事者好以第三人称呈现自己)通常会在故事开头东拉西扯励志一番,比如说,这一篇就来个“要怎么收,先怎么栽”或“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之类的谚语。

柯瑞田的意思其实是,他在良田栽下传奇的种子,怎么可能会不丰收,故事怎会不好听?

柯瑞田敢保证他讲的故事好听,是因为他的传奇跟马罗里的一样“另有所本”——法兰德斯贵族霏立伯爵给了他“一本书”,那就是他的“良田”,他就照书讲了亚瑟王的故事。于是,柯瑞田的亚瑟王传奇也有本“法文版的原书”。当然,年代久远,这本原本就子虚乌有的“法文版的原书”究竟是什么书,也就不可考了。

叙说者游吟诗人

而柯瑞田说,“不要怀疑”,法兰德斯伯爵霏立是个“比亚历山大还要伟大的人”。柯瑞田寄身法兰德斯伯爵门下,难免对恩主(parton)歌功颂德一番。《爵杯的故事》的叙说者说伯爵要柯瑞田根据那本书讲个“王谢堂前”最好听的故事。叙说者说,于是他就卖力“吟咏歌诵”。显然叙说者不只是个宫廷说书人,而是个中世纪游吟诗人(trouvère)。



法国导演侯麦1978年那部风格特殊的 《高卢人白斯华》,就是一部游吟诗人版的中世纪传奇电影,借由剧中人说说唱唱将叙事带出,充满喜悦与哀伤。影片改编自柯瑞田的《爵杯的故事》,讲的是亚瑟王的骑士白斯华(Perceval)的故事。

《爵杯的故事》是一个启蒙、成长与追寻的故事,是一个四季的故事。春暖花开的时候,绿草如茵,鸟鸣啁啾,纯洁无知如一张白纸的少年白斯华取了标枪,骑上猎马,要穿过森林去看他们家的佃农做事。

遇见5位陌生人

少年白斯华在林中遇见5位全副武装的陌生人。起初他只闻其声不见其人,心里想道,莫非有鬼,娘说天底下最可怕的莫过于魔鬼,可是我才不怕。这时来人现身了,在林中的阳光照耀下,他们的样貌一片灿烂。少年顿时以为见到了天使。这时他又想起,娘说天使是上帝之外最美丽的生物。而眼前来者如此美丽,肯定自己是看到上帝了。于是他立马五体投地,不断念诵母亲教他的经文。

“你是上帝吗?”他问带头的骑士。

骑士说不是。

“那么你是谁?”

“骑士。”

“我从来不知道骑士长怎样,没看过也没听过。”然后少年说道:“可是你比上帝还没美丽呢。……”

这是憨少年白斯华启蒙之旅的开端,从认识“他者”开始。

他那时还没有自我的主体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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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

关于在地与马华文学,我们的问题是:“在地”就是“反离散”吗?  

“在地”就等于“本土”或“爱国”?



“在地者”就(比“不在地者”)更了解马华文学/马华文坛/马来西亚?

很高兴在40年或近40年以后再次来到马来亚大学,应邀参加这个以“离乡与归返”为题的讲座。在1970年代中叶,我离乡背井,从半岛东海岸来到吉隆坡,很快的变成了吉隆坡人,往后有好几年,每逢马来亚大学校庆日,我都会到校园的合作社书店摊位买英文折价书,我的聂鲁达(Pablo Neruda)或任特拉(Willy Rendra)就是在那里买的。有时则在下班后混进校园到马大实验剧场看法国或日本电影。我不会忘记我第一次看黑泽明,就是在马大,即使那已是遥远的目光。 

这个我的记忆里头,一个“在地”吉隆坡文艺青年的“马大经验”,可能不在如今的马大人的记忆里了。以观影为例:只有在某时在地,才能有此经历或体验(或体感)(Erlebnis);但那个“在地”,是一个自我的、封闭的世界,不足为外人道也。不是每个人都在那些夜晚去看《红胡子》,也不是每个去看《红胡子》的生命主体对环境世界的体感与回应都一样。但是,另一方面,那一代的吉隆坡文青,的确有人跟我一样,到马大实验剧场去看跟院线片不一样的世界电影。那是一代人的记忆,一代人的集体经验(Erfahung),那是来自李维-史陀(Claude Lévi-Strauss)所说的“与个别环境的关系的约束”。

“在地”其实是自我日常生活的实践与体感,也是一种人与环境的关系。

因此,关于在地与马华文学,我们的问题是:“在地”就是(史书美或不是史书美所说的)“反离散”吗?  “在地”就等于“本土”或“爱国”?“在地者”就(比“不在地者”)更了解马华文学/马华文坛/马来西亚?



“在地”作为一种“二元性” (相对于“外来”)的想法(或陷阱),是一种(或两种)极端感情的表症。对于这样的“自我”而言,“在地”就是世界,就是一个整体世界。除了在地没有别的世界,因为自我不曾远望的目光已从世界倒退回自我──“他自己即是世界”。这是借用李维-史陀谈世界主义与精神分裂症的讲法。

对我来说,“在地”,或“在地化”,或谈“在地”与“在地化”,其实是很困难的东西。究竟什么是在地? 我们不是一直在将外地、世界的经验或事物复制成我们的在地吗?我们一直都是“糅杂”(rojak),一直活在“机械复制”或“数码复制”的时代。

于是,如果离散有终结之时,或“反离散”之日,恐怕不是在地化,而是“再离散”或“后离散”。

在地不是贴上就表示爱国的标签,而是自我在某个空间,经过一段时日,地方感性(sense of place)想落地生根般滋生蔓延,于是就有了“在地性”。话说回来,自我和(在)空间之间的情动(affect),是自我的内在性问题。“爱国”也是这么一回事,他人如何置喙,说谁谁谁爱国谁谁谁不爱国?

“不在地”,没在地去“蹲点”,顶多就是处于一种人类学意义的“经验匮乏”状态,未必就等于“不本土”或“不爱国”。

而来自远方的目光,未必就“看不见”马华文学/马华文坛/马来西亚?即使那是一种“旅行跨国性”的目光。

(明眼的读者当看出本文开头,其实是模仿李维-史陀〈结构主义与生态环境〉开头的文句。本文谈“在地”,借贷李维-史陀甚多,此举旨在纪念他的结构主义在我的理论养成年代给我的养分。李维-史陀的文章收入氏著《遥远的目光》[邢克超译]。)

——“我们的10个普通名词”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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