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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预告】董事部管理层纠纷频传
上市公司陷困4先兆

近期我国频频爆发上市公司董事部及管理层纠纷,让机构投资者避之唯恐不及,而投资专家也建议散户,可避则避,以免烧伤手。

为了避开因相关纠纷引起的投资风险,投资者应该睁大双眼,好好留意每一家公司的发展,因为从中就可看出端倪。



特别是上市公司若出现以下4种先兆,爆发董事部及管理层纠纷的风险几率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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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交所要求上市公司 采用IFRS永续披露标准

(吉隆坡23日讯)配合国家永续发展报告框架(NSRF)的推行,大马交易所修订了上市公司的永续报告框架要求,需采用IFRS永续披露标准。

根据马交所周一的文告,此举主要针对主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旨在推动上市公司采用IFRS S1,即永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的一般要求,以及IFRS S2与气候相关披露标准,作为永续报告的基础标准。

马交所相信,通过全球性标准,将有助于提升透明度和问责制,以展示上市公司如何管理其永续相关风险和机遇(SROs),增强公司业务韧性,便于投资者参考和比较。

根据已修订的要求,上市公司需在年报中以“IFRS永续披露标准”编制其永续报告,并且继续包括以下信息:

一、展示公司过去三个财年的SROs绩效和进展的指标和目标,并以规定格式提供数据摘要;

二、声明告知公司的永续报告是否已通过内部审计的审核,或按照公认鉴证标准进行了独立鉴证。

分三阶段实施

但鉴于各上市公司在成熟度和准备度上的差异,马交所将这次的修订,分成3个阶段实施。

首先,是在主板的大型上市公司,即市值达20亿令吉及以上的公司,需自2025年1月1日起,在年报中采用“IFRS永续披露标准”。

紧接着,其他主板上市公司则需从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创业板的公司将自2027年1月1日开始实施。

“在全面实施前,上市公司可以披露气候优先的方式,采取过渡性缓解措施,其中主板上市公司可享有两个完整财年的过渡期,创业板公司是三个财年。”

此外,马交所还对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以及首次公开募股(IPO)上市顾问方面进行了修订。

自2025年3月1日起,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需以线下会议或混合的会议形式进行,以促进股东参与。

还有,自2025年1月2日起,要求上市顾问在公司公布的公开文件中列名,以加强其责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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