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亿尊2董事申请禁令
阻大股东开特大罢黜

杨腾发(左起)、许嵄智和李华清,今日召开记者会,向媒体交代亿尊机构内部发生事项。

(吉隆坡29日讯)亿尊机构(STONE,7143,主板工业产品股)董事经理许嵄智和执行董事拿督李华清申请禁令,阻止大股东等人在明日召开罢黜他们两位的特大,并为公司索赔13.8亿令吉。

在亿尊控股持股共31.74%的大股东拿督李文雅和拿督余清守,将在明日召开特大,罢黜许嵄智和李华清,并委任8名新董事。



许嵄智今日在李华清和财务总监杨腾发的陪同下,召开记者会,宣布已经在早上向法庭申请禁令。

他声称,李文雅等人在上周五(26日)和昨日,将一叠股东授权代表委任书(Proxy form)投入投票箱内,他也对此发信给李文雅。

“在技术上,该特大是不合法和不应召开;实质上,不召开是正确决定。”

他解释,该特大违反了基本的开会和选举的原则和程序,无法确定这些授权表是否被破坏或敢于,破坏股东的基本权利,因此公司不会承认该特大的有效。

“他们的行为是不正当的,这些职责应由公司秘书、投票管理员和检察员等独立单位完成,而不是由特大召集人独自完成。”



要求弥补13.8亿损失

许嵄智也向余清守和李文雅提出诉讼,要求弥补总值13.8亿令吉损失。

截至去年,亿尊机构与19家产业公司签署总值46亿令吉的合作协议。

为了能获取庞大建材供应商,又与中国23家建材商,在去年2月签署数项独家代理合约,需支付高达30.5亿令吉代理金。

许嵄智指出,公司已支付1159万令吉的不可退还押金,剩余的30.38亿令吉,通过特别发股方式,以每股40仙发售筹资。

“在独家代理合约里面,我们可从中国厂商中获得至少30%的利润。”

不过,去年11月起,李文雅和余清守声称该商业模式不合法,决定不再给予支持。

“原本可以做46亿令吉生意,因他们没有遵照之前的承诺,没有很好地恪守作为股东应有职务,维护公司权益,让公司和广大股东们蒙受了至少13.8亿令吉经济上的损失。”

“没有了两位大股东同意,不可能在特大上通过。倘若能继续,未来5至6年会是良好展望。”

因此,许嵄智今早正式起诉李文雅和余清守,向他们追讨这方面的损失。

针对23个独家代理权,亿尊机构已于去年12月,以约100万令吉卖给Quantum March私人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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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尊前副董事经理 违证券法上诉被驳

(吉隆坡9日讯)证券监督委员会宣布,联邦法院已在本月7日驳回了亿尊机构(Stone Master)前副董事经理拿汀陈翠美的上诉许可申请,后者再次提出上诉的期望落空。

上诉庭已在今年3月3日,宣判陈翠美上诉失败,维持高等法庭在2019年12月17日作出的有罪判决。陈翠美因为违反证券法,对亿尊机构造成1154万令吉不当损失,因而在2016年9月23日被证监会提控。

此前,亿尊机构取得23家外国公司在大马及新加坡的产品代理权,并向相关23家公司在本地的代表支付1159万令吉不可退款抵押金。

不过,证监会发现,上述款项中的1154万令吉,被转账到陈翠美的私人银行户头。

高庭在2019年12月判陈翠美有罪,需要向证监会支付1254万令吉,包括上述被侵吞的1154万令吉,还有100万令吉的罚款,同时她在5年时间内,禁止担任任何上市公司的董事。

随着上诉许可申请被驳回,如今联邦法院也勒令陈翠美向证监会支付3万令吉的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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