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不认非礼女乘客大腿
牙医辩称手掌“永远温暖”

被告何瑞祥被控在一列地铁列车上用拇指触摸一名女子的大腿,被判监6周。(档案照)

(新加坡9日讯)女乘客被一只“冰冷”的手非礼大腿,被逮的牙医却声称手掌曾动过手术,“永远温暖”,想以此证明他不是色狼,但高庭法官认为,冷或暖是相对与主观的问题,驳回他的上诉。

《联合晚报》报道,32岁牙医何瑞祥(译音)被控在在2013年4月10日傍晚6时30分左右,在从政府大厦地铁站前往友诺士地铁站的列车上,非礼一名穿短裤的30岁女乘客。



被告不认罪,经7天审讯后,被判罪成,坐牢6周。

被告不服罪成与刑罚,上诉至高庭,高庭法官施奇恩今早宣布裁决,驳回被告的上诉。

指受害人认错人

被告在上诉阶段要求提呈一份新的医药报告,报告内容为被告曾在2005年动手术,解决掌心出汗的问题。

被告声称,他的手掌在手术后不再冰冷,而且“永远温暖和干”,但受害人的供词则是她感觉到一只“冰冷”的手摸她的大腿,因此受害人认错人,他并不是地铁色狼。



但高庭法官指出,被告没有在审讯期间提出这一点,而是直到被治罪后才去看医生,取得这份新的医药报告。

法官表示,受害人所感觉到的“冰冷”是具主观性和相对性的,而医生只是说被告的手掌在手术后比之前干和暖,不意味着被告的手永远不可能出现冰冷的情况。

另外,法官也指出,被告最初说是不小心触摸到受害人,无意非礼对方,过后又改口说是对方认错人,辩驳立场前后不一致。

受害人一眼认出牙医

受害人与同事隔天傍晚一起搭地铁“捉狼”,在月台上一眼认出牙医,后者看见受害人,惊慌逃跑。

根据控方,受害人被非礼后,匆忙在友诺士地铁站下车,并在当晚报案。

隔天,受害人告诉同事她被非礼,同事于是决定陪受害人一起搭地铁。

被告刚结婚4个月

当天傍晚,两人在索美塞地铁站排队时,受害人发现被告也在月台。被告看到受害人走过来,迅速从电动扶梯离开月台。

受害人当天第二次报警,之后透过闭路电视指认出被告。

案发时,被告在一家私人牙科诊所担任牙医,刚结婚4个月。他曾向警方承认,他享受和男女乘客在地铁上的身体接触。

被告今早向法官申请让他在明天的公共假期能在家陪孩子,后天才开始服刑,获得法官批准。

反应

 

要闻

被控非礼小六学生 华小副校长不认罪

(怡保12日讯)一名华小课外活动副校长涉嫌在课室内拥吻女学生,今天被控2项罪状皆不认罪,获准以7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附加条件不准骚扰有关学生,以及需要每月初前往警局报到。

37岁被告郑曹德(译音)今早被带往怡保第四地庭面控,案件定于明年1月17日过堂。

依据首项控状,被告于今年9月11日早上6时40分在位于怡保一所华小的一间课室内,对一名12岁学生进行性骚扰行为,即从学生身后拥抱和亲吻学生的嘴唇,因此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条文,可在相同法令被判刑,也在相同法令第16条文同读。

在该法令第14(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刑监禁不超过20年,以及可被判鞭刑;在第16条文下,可附加刑罚监禁不超过5年,以及被判鞭刑不超过两鞭。

依据第二项控状,被告于9月26日于上述相同时间,在该校的不同课室内,对相同的学生作出同样行为,抵触相同法令和条文。

此案副检察司古拉杜艾妮要求法庭将保释金定于不少过5万令吉,并制定附加条件不允被告接触有关学生。

月薪7000开销约6000令吉

被告的代表律师迪班古玛表示,被告单身,在北近打县教育局任职,月薪7000令吉,惟需要承担和照顾61岁母亲和3名弟妹包括一名精神障碍者的生活费,每月开销6000令吉左右。

他也说,被告本身患有糖尿病和血压高,而被告在警方调查此案期间给予充分配合,并会确保遵守法庭规定的附加条件和出庭受审,因此请求法庭将保释金降至5000令吉。

另外,对于法官菁莎美拉提问被告是否还在控状提及的案发学校内工作,迪班古玛表示,被告目前不在该所华小任职。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