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拥3老婆9孩子
男子控两度奸女友女儿

(槟城8日讯)一名拥有3个老婆的49岁男子,涉嫌在一年内两度强奸女友的16岁未成年女儿,今日被控两项强奸罪,被告不认罪,获准以1万8000令吉保释。

被告今日被押往槟城乔治市两所刑事案地庭面控。根据首项控状,拥3个老婆9个孩子的被告诺曼卡比尔,被指于去年3月16日晚上8时,在槟城峇六拜一组屋单位内,强奸一名16岁又两个月大的华裔女子。



次项控状指被告于今年4月7日中午12时30分,在同一地点强奸同一名女子。两项指控抵触刑事法典376(1)条文(强奸)。

此条文下罪成者,将被判监禁最高20年,以及鞭笞。

2个地庭的庭主原本不批准被告保释,但被告代表律师山卡拉极力求情,指被告在一间电讯公司上班,只有他一人维持家中生计,加上被告只被怀疑涉嫌此案,案件还没审讯并非已定罪,若被告继续被扣押在监狱,将失去工作,全家就会陷入经济困境,因为他的所有孩子还小,尚在求学阶段。

2庭主最后批准被告以1万令吉与8000令吉,以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展6月13日过堂。

此外,被告也被禁止接近受害者或其家人,或相关证人,护照也需交法庭保管,以及每个月一次前往邻近警局报到,直至结案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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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岸

涉强奸10岁女童 2军人被控不认罪

(哥打峇鲁29日讯)涉嫌在万捷县一间住家内强奸10岁女童的两名军人,今日被押往哥打峇鲁地庭面控时否认有罪,两人过后获准以1万令吉保释金保外候审。

根据控状,两名被告为马哈迪依斯迈(39岁)与艾查哈基(20岁),他们被控于2023年4月某日的白天,在万捷县的一间住家内,强奸当时年仅10岁8个月的女童。两人的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76(2)(e)条文。

一旦罪名成立,将面临至少10年至20年监禁及鞭刑。

不过,两名被告在聆听控状后,皆否认有罪。两名被告代表律师为玛芝达及莫哈末费道斯。

此案的主控官卡马鲁副检察司不建议让被告保外,因为受害者尚年幼仅10岁。

莫哈末费道斯则向法官要求让其当事人被保释,因为也是公务员的当事人除了之前到万捷警局自首外,也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

他说,其中一名被告即将在明年退休,并且还需抚养4名正求学的孩子。至于另一名当事人则刚完成军训,明日将到新工作地报到。

之后,法官艾哈迈德允许被告以1万令吉保释。被告在保释期间,须每月前往警局报到,并且不得骚扰证人。

法官择订此案于2025年2月2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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