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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勿全由主雇承担
政府应年拨4亿就业保险

山苏丁:政府应为就业保险计划拨出更多款项。

(吉隆坡5日讯)随着政府宣布拨款7000万令吉作为就业保险计划用途,大马雇主联合会及大马厂商联合会要求政府作出一定的贡献,包括每年拨款约4亿令吉,而非只让雇主及雇员承担全部开销。

大马雇主联合会执行董事拿督山苏丁向《南洋商报》说,政府应为就业保险计划拨出更多款项,政府要求雇主及雇员支付大部分资金,是不公平的做法。



他说,根据早前人资部提出薪金0.25%的份额投入就业保险计划,雇主联合会认为雇主及雇员分别将贡献6亿令吉。

“除了一次性的拨款,政府应该每年拨出约4亿令吉,好让雇员就雇主所贡献的份额能降低。”

大马厂商联合提出,政府应该注资就业保险计划,就如台湾、泰国的模式,即由雇主、雇员及政府三方参与。

林伟才:属政府种子基金反对人资部就业保险模式

大马厂商联合会总会长丹斯里林伟才回应《南洋商报》询问时说,根据早前当局和人力资源部的会议,这是政府给予的种子基金。



“虽然厂商联合会不反对为没有取得开除福利(ELBS)的员工提供社会安全网,但我们反对人资部提供的就业保险模式。”

根据人资部建议的模式,雇主及雇员每月贡献的比例占雇员新进的0.5%,每月数额将高达8900万令吉,而每年则会超过10亿令吉。

厂商联合会认为,这与那些没有取得开除福利者所得的金额相比,属过于庞大。

“2008年至2009年全球金融危机期间,95%被辞退的人士都取得了福利,而人资部也告知,私人领域在2016年并没有出现辞退福利没被派发的情况。”

林伟才:政府的责任应该是超越种子基金。

主雇贡献应降至月薪0.2%

林伟才认为,雇主及雇员针对就业保险计划的贡献应该被降至月薪的0.2%。

他指政府提出不同的说法,因为其数据包括因行为不当、纪律问题或是取得更高赔偿的自愿离职计划(VSS)及和平离职方案(MSS)而离职的员工,这也包括那些在职但仍积极寻找其他工作的雇员。

林伟才说,政府也有意在未来扩大有关福利到其他稳定劳工市场的政策,如延长产假、空档工作(in-between jobs)、职员失业及为聘用首次寻找工作者的中小企业提供薪资福利,这些因素都将影响所需付款的金额。

“为了承诺要增加未来的福利而实施庞大的付款幅度,是不能被接受的做法。”

大马厂商联合会认为,政府的责任应该是超越种子基金,包括如韩国般处理行政成本,也可像泰国及台湾,每年都拨款,这将降低雇主及雇员的财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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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新闻

受保人申请就业险索赔 社险没设定年龄限制

(吉隆坡25日讯)人力资源部长沈志强说,社会保险机构没有设定年龄限制,以让受保人提交就业保险索赔申请,包括在1969年工人社会保障法令(4号法)下的伤残保险计划下的申请,因此给予受保人一些空间,以获得保险的保护。

“迄今,根据4号法,社会保险缴纳人领取伤残疾病退休金和遗嘱抚恤金的年龄限制仍然是到60岁。

年龄限制在2013年进行了修改,从55岁提高到60岁,符合2012年最低退休年龄法令。”

沈志强今日在国会下议院书面回答打巴国会议员拿督斯里沙拉瓦南的问题时说,根据753号法,伤残保险计划下工人的年龄限制为60岁,与退休年龄至少60岁一致。

沙拉瓦南询问人力资源部长,是否有考虑批准把现有缴纳伤残保险计划的年限,从60岁提高至65岁,因为大多数马来西亚人现在都工作到60岁,以便给予受保人一些索赔空间,使他们在面对因工伤残时获得保护。

沈志强说,然而,年龄在60岁及以上,且仍在正规领域工作的员工,有资格受到4号法工伤保险计划的保护。规定的缴费率由雇主缴纳。

“对于在非正规领域从事个体经营,且年龄超过60岁的人 ,受到2017年自雇职业社会保障法令(789号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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