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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剧《独酒男女》助导自杀
揭连踩55天仅休2天

网传《独酒男女》(左图)助导李韩光(右上图)的照片。(互联网图片)
网传《独酒男女》(左图)助导李韩光(右上图)的照片。(互联网图片)

(首尔22日讯)韩剧《独酒男女》在去年10月播完后2天,该剧一名年轻男助导突然自杀,家属直指儿子在职场遭欺凌和工时过长。负责调查的对策委员会周二公布结果指,死者生前疑曾连续工作55天,却仅换得2天休息,涉事制作公司即惹来各方炮轰。

报道指,28岁的李韩光生前在制作公司CJ E&M任职助理导演,4月加入《独酒男女》的制作团队,惟于同年10月轻生。委员会调查其通讯纪录,发现他超时工作情况严重,而拍摄过程中亦曾遭言语暴力及欺压。



惟涉事制作公司否认欺凌死者,又反指对方工作怠慢,加上性格使然才自寻短见。委员会狠批涉事公司漠视工作环境恶劣之馀,更损害死者名誉,促对方公开道歉。涉事公司及后再后声明称,愿受警方调查,若证有疏失便会负责。

死者家属及对策委员会声讨涉事制作公司。(互联网图片)
死者家属及对策委员会声讨涉事制作公司。(互联网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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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付网络霸凌 阿莎丽娜:非限制言论自由

(吉隆坡11日讯)国会下议院今日通过2024年刑事法典修正案和刑事程序法典修正案,旨在加强对霸凌行为,特别是网络霸凌的法律应对。

首相署部长(法律及体制改革)拿督斯里阿莎丽娜昨日指出,这一修正案的核心目标是建立有效机制以防止骚扰、保护社会,尤其是儿童,而非限制言论自由。

新增“依莎条款”

在为该修正案进行二读和三读总结时,阿莎丽娜说,修正条文旨在提供全面保护,以应对数字时代日益复杂的霸凌问题。 

阿莎丽娜特别提到新增的第507D(2)条文,并将其命名为“依莎条款”(Esha clause)。

该条文的设立旨在防止类似悲剧的发生。

她指出,29岁印裔女网红依莎(原名拉结丝瓦莉)在遭遇网络纠纷和大批假账号辱骂后,曾向警方报案并表示会抗争到底,但不堪心理压力,最终在7月5日轻生。

阿莎丽娜表示,依莎在去世前一天曾向警方报案,认为警方会提供保护,但最终发生悲剧。她提到,许多专家指出我国目前并没有足够的法律来应对霸凌及网络霸凌问题。

应对数字时代挑战

她进一步指出,刑事法典中的多个条文,如第503、504、505、506、507、508及509条文,未能充分考虑数字时代所面临的挑战。

以依莎的案件为例,网络霸凌中的侮辱和威胁言论常常是关键证据,但却难以被执法单位有效收集。

根据新增的第507D(2)条文,任何人若意图激怒他人,导致他人自伤或伤害他人,或明知言辞或行为可能引发愤怒并造成伤害,均构成犯罪,定罪后可被判处最高1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并罚。如果受害者因此企图轻生,罪犯可面临最高10年的监禁、罚款,或两者并罚。

网络霸凌文化蔓延

阿莎丽娜还指出,年轻一代已出现网络霸凌文化,部分人通过数字平台隐藏身分,使用假账号或化名进行霸凌行为。

她解释,匿名使得这些人无需承担现实的责任,因此敢于霸凌。

她说,在现实生活中,诽谤和侮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处理,但在24小时不间断运作的数字系统中,隐匿身分的霸凌者却难以追责。

“伤害”定义更明确

修正案还对“伤害”一词的定义进行了进一步明确,考虑到不同个体的心理承受能力差异。

阿莎丽娜指出,有些人能够承受强烈的言语攻击,而有些人可能因一次攻击而无法恢复。法律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确保每个受害者得到公正的对待。

她希望在新法令生效之前,相关部门和父母能够共同努力,让社会各界意识到霸凌、骚扰和网络霸凌的严重性,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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