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可向丹政府申请续营业
停业祈祷不影响非回教徒

阿都法达指出,违例商贩将受到对付。

(哥打峇鲁20日讯)吉兰丹州行政议员拿督阿都法达重申,夜市所有贩商都要遵守夜间祈祷时段必须暂停营业10分钟的指示,但这不影响非回教徒贩商,他们若要继续营业,可向地方政府反映及申请,州政府将酌情处理。

他说,根据他向许多非回教徒贩商了解后,他发现非回教徒贩商也对暂停营业10分钟的举措给予正面回应,并认为这是丹州的特色。



他说,实际上,这项举措于1995年,即已故前州务大臣拿督聂阿兹领导丹州时期已落实。初时,只是在哥打峇鲁市议会管辖范围内实施,之后在2005年全面在各县议会实施。

地方政府、屋业及青体委员会主席阿都法达今日在记者会上强调,州政府的出发点,是为了让回教徒有充裕的时间履行夜间祈祷,避免贩商因为要招待顾客,而错过了祈祷时间。

他说,州内主要的夜市以回教徒贩商为主,顾客也是以回教徒为主,因此在夜间祈祷时间,也不会有顾客前往购物。

无论如何,他补充,对于非回教徒贩商占大多数的夜市,若非回教徒贩商要继续营业,州政府会酌情处理。

他强调,这项举措只限夜市的贩商,其他商店并不受影响。这主要是一般的商店都设有祈祷室,惟夜市则没有,贩商必须到附近回教堂祈祷。



他认为,这项举措不仅不会影响贩商,甚至可成为旅游卖点,因为这是丹州仅有的特色。回教徒贩商履行祈祷时,甚至无需担心物品会遭人盗窃。

他说,凡违例贩商,都将受到对付。

夜市所有贩商都要遵守夜间祈祷时间,必须暂停营业10分钟的指示。

贸工部长:俯顺丹州民意

(莎阿南20日讯)来自吉兰丹州的国际贸易及工业部长拿督斯里慕斯达法为丹州晚间祈祷时间暂停营业10分钟措施护航,指伊斯兰党执政的丹州,是根据当地人民的意愿这么做。

也是吉兰丹州国阵兼巫统主席的他认为,若丹州人民不喜欢这个决定,日后可以拒绝,但目前这个政策大受丹州人民欢迎。

“在吉兰丹人民眼中,吉兰丹是在做符合人民意愿的事。丹州政府是由人民选出来的,因为丹州人民希望在夜间祈祷时段,小贩可以暂停营业,丹州政府才会采取这样的行动。”

慕斯达法昨日出席 WTA Ventures Sdn Bhd 推荐新型豪华摩托车及大篷车活动后,针对之前诚信党副主席拿督胡山慕沙指要求所有小贩在夜间祈祷时段暂停营业举措不合理的言论,如是指出。

“不同州属有不同的优先考量,而各州属政府也需遵守当地人民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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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斋戒月用餐遭掌掴】回教徒:令社会不安 “侵犯非回教徒权利”

(八打灵再也19日讯)回教徒也看不过眼!

新山巫裔老翁掌掴非回教徒在戒斋月进食一事,回教徒指老翁已侵犯了非回教徒的合法空间和权利,削弱马来西亚本就脆弱的族群和宗教关系,加剧社会不安。

根据“自由今日大马”报道,一名回教徒读者慕斯达法致函表示,斋戒月是一个禁食的时刻,而不是掌掴的时刻;老翁掌掴他人的道德警察式行为可能会颠覆斋月本应强调的自我克制。

慕斯达法也是多元族群改革运动组织Aliran的委员,该组织一向致力于倡导正义、自由与团结。

他指出,这起事件让许多马来西亚人深感不安。“这名回教徒男子应该被提醒《可兰经》中的一段经文,‘你有你的宗教,我有我的宗教’,宗教不应当强制推行。”

他认为,一个群体的宗教实践不应对另一个群体的宗教传统和权利造成负面影响,在这个案例中,界限已经被越过。

“一些回教徒自以为是的行为其实已损害了回教信仰的形象,甚至可能加剧社会某些群体对回教的误解和恐惧。”

他认为,这名男子的行为与斋戒的深层意义背道而驰。斋戒不仅仅是远离食物和水,更重要的是教导回教徒克制、自律、同理心、怜悯、耐心和尊重,同时远离恶语中伤。

他说,这种“道德警察”式的行为早已不是新鲜事,多年来,不仅在斋月期间,马来西亚的宗教当局和某些民间人士一直在进行道德监督,例如2016年,雪兰莪伊斯兰宗教局(JAIS)利用现代通讯技术,鼓励回教徒监督同胞的道德行为。

“一些宗教当局似乎默认和支持民间道德审查,以‘维护回教’为名,纵容了某种程度的自发执法行为;因此,这次‘老翁掌掴吃饭的非回教徒”也就不足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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