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色伯逼男童口交换现金
完事还拍照留念

网络配图,非当事人。

(新加坡20日讯)逼口交换现金,完事还拍照留念,54岁色伯性侵3个只有10岁到14岁的男生,被控上庭。

被告是54岁的胡森(译音),案发时是一间美术店货仓管理员。他面对8项控状,指他在2015年6月至7月25日间,在位于联邦弯第107座组屋住家内,性侵两名未成年男生及一名男童,并对其中两人做出猥亵行为,触犯儿童与青少年法令。



涉案男生案发时分别只有14岁和13岁,男童则有10岁。

被告昨午认罪,案件择日下判。

案情显示,被告在2015年6月,在便利店外认识14岁男生、10岁男童、男童哥哥和他们的一名朋友。被告与4人聊天,给他们钱买香烟,还要对方记下他的手机号码,说有需求可找他帮忙。

隔天,涉案男生、男童与朋友见面,决定约被告出来。13岁男生为与女友约会,尝试向被告借50元(约157令吉)。被告没有答应,反而邀涉案男生与男童一伙人到他家做客。

13岁男生再次开口向被告借钱,被告便叫对方进他房间。13岁男生有点害怕,于是叫了14岁男生陪同。



坦承自己是同性恋

3人进了房间后,被告就对两名男生坦承自己是同性恋,问对方是否肯让被告口交,以换取现金。

两人虽然同意,但还是会感到不舒服与丢脸,会在被告为他们口交时,用枕头遮脸。

13岁男生最后射精,拿了50元酬劳,14岁男生则拿20元。

被告在完事后,还拿起手机,拍下两名男生照片作纪念。

2015年7月25日,10岁童离家出走,和14岁男生一同到被告家,被告再次对两人钱诱性侵。男童母亲在儿子回家后得知此事,怒而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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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谋性侵千名未成年人 泰国教师监111年216个月

(曼谷12日讯)泰国一名教师与模特经纪公司老板合谋诱骗和性侵千名未成年人,被判坐牢111年又216个月。

泰媒《民族报》报道,泰国特别案件调查厅9日说,曼谷一所学校的郑姓教师(32岁)在彭世洛府被判刑。法官下令他须支付150万泰铢(约19.64万令吉)赔偿金给一名受害男童,并向男童母亲支付65万泰铢作为赔偿。

郑姓教师承认在学校的多个地方性侵儿童,包括他的车子、卫生间和视听室。法庭为了保护受害的未成年人,下令媒体不得报道可能泄露他们身分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特别案件调查厅早前对一家位于巴吞他尼府的模特经纪公司展开调查,这家名为Nene的经纪公司涉嫌诱骗和性侵儿童,结果当局调查发现郑姓教师涉案,并在今年6月24日逮捕他。

经纪公司老板桑卡(28岁)今年初承认60多项罪名后,于2月11日被判坐牢121年又223个月,也被令支付210万泰铢(约27.5万令吉)赔偿金给其中8名受害者。

警方调查期间发现,桑卡藏有50多万张儿童性侵照片,而郑姓教师曾与他合谋诱骗儿童。有证据表明,受害者可能多达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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