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独家】庙宇教堂须离回教徒家50米外? 
雪城乡规划指南规范多引疑虑

新指南也对非回教膜拜场所的建筑设计做出详细规定,包括建筑的高度、面积,必须符合附近建设需求等。种种硬性规范,难免让人感慨今不如昔。(档案照)

(莎阿南7日讯)雪兰莪城乡规划指南第三修订版今年1月1日正式生效,新指南规定,非回教膜拜场所不能设立在商业店屋、住家,或不能在回教徒住家50公尺范围内。

不过,基于未阐明现有非回教膜拜场所,是否豁免这项规定,换言之这是否意味着目前设立在上述范围的庙宇、教堂、佛堂等,都被“非法”化了,引起相关单位和组织人士的疑虑。



建庙宇须居民同意

据《南洋商报》记者了解,尽管新指南的详尽说明有助于完善规划,比如非回教膜拜场所过去未明文列下的规定,如今皆一一纳入新指南内,以便更名正言顺执行,特别是污水处理站及高压电缆区,不可作为非回教膜拜场所保留地等用途。

然而,矫枉过正,让人担心或引发不必要的问题,比如庙宇保留地建筑若兴建在多元宗教居民聚居的地区,须知会及获得200公尺半径内居民的同意。

不能高过附近回教堂

新指南也对建筑设计做出详细规定,包括非回教膜拜场所建筑的高度,必须符合附近建设需求、按地方政府的标准、不能超过附近回教堂建筑、拱顶及塔的高度等规范。



同时,新指南也建议非回教膜拜场所的建筑物必须考量环境背景、颜色、风景及其周围发展协调性等建设。

如上种种硬性规范,难免让人感慨今不如昔,特别是过去非回教膜拜场所获百花齐放发展,以致今日成为旅游局招徕海外游客参观的旅游景点,如今却受到各种约束及发展局限,甚至不利于创新及艺术性建设。

雪州城乡规划局推出的州属规划指南第三修订版,已于今年1月1日正式全面生效。

去年10月行政议会通过

雪州城乡规划局于2008年9月11日推出第一本州属规划指南,之后于2010年10月27日修订,如今第三次的修订版本,是于去年10月19日获雪州行政议会通过,并于26日正式批准出版。

之后,各地方政府自去年陆续推行新指南,直到今年1月1日则全面生效。

第三修订版指南的细节较前两个版本更为细致及详尽,如对一些建筑高度、范围、人口设定等,皆有更规范的说明。有别于过去,第三修订版未推出电子版本,印刷版售价200令吉,较第二修订本的售价高出100令吉。

回教徒综合墓园结构规划。

说明模棱两可官员或“各别”解读

新指南在一些规范及说明上出现模棱两可或待解读含义,并容易引起误解及争议。

根据新指南规定,非回教膜拜场所的土地面积建设最小为1.2亩,但却又在说明后内附括弧指每间非回教膜拜场所的范围为0.25亩或1万平方尺,同时备注有关1万平方尺包括基本建设,而建筑物占地为总面积40%至60%。

若土地面积最小是1.2亩,而建筑物面积占地规定则是介于40%至60%之间,那么以此计算建筑面积应该是大于1万平方尺的,但,新指南又列明每间非回教膜拜场所的建筑范围为0.25亩或1万平方尺,那是否出现前后矛盾说法?

上述不明确的说明,往往促使地方官员拥有“各别”解读,尤其为免犯错,将取最小范围作为建筑的发展规划,这或造成不公平的现象。

此外,新指南对于学校保留地也阐明交由教育部决定,不过,这种做法或促使一些地方官员获得“自行理解”的空间。

规定祈祷室位置面积
细节太详尽增发展成本

雪兰莪州城乡规划指南第三修订版规范被批过于详尽,尤其高楼住宅、商业中心的祈祷室建设范围扩大,所处位置也有特定规格,不只增加发展成本,也令发展商感到绑手绑脚。

一名发展商向《南洋商报》指出,修订版指南有利有弊,更详尽细节足以厘清过去许多灰色地带,但也造成增加发展成本的隐忧。

据了解,修订指南阐明商业综合楼、会议厅、展览馆、商业店屋、酒店及公寓,皆须按发展面积大小来保留建设祈祷室,室内也须设有男女祈祷空间及汲水沐浴设施等。

不能设在屋顶地下室

新指南也规定,祈祷室所处位置不能建设在屋顶、地下室、停车场、卸货区、厕所或排污管通道区等,寸土尺金的黄金地段或因此被迫用作宗教设施。

发展规划欠灵活

发展商也说,尽管新指南更详尽的说明,有助于厘清过去发展规划存在的灰色地带。

不过,详细阐明祈祷室的附设设施却也造成隐忧。

他指出,新指南对祈祷室保留面积扩大,大约介于800平方尺至2000平方尺之间,胥视本身建筑范围决定;商店是“每间半独立与独立式商店”须保留最小450平方尺的范围。

“依据指南,发展商须保留特定空间或地段作为有关宗教建设,肯定会对发展成本造成一定的影响。”

另外,他指出,新指南也规定凡有意在湖边发展酒店、餐馆或兴建建筑物者,其建设范围不可超过湖面积的1%,这或不利于商业计划的规划及发展,使到发展规划缺乏灵活性。

反应

 

言论

政客应讲有道理的话/罗汉洲

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在部门举办圣诞节庆祝活动,伊斯兰党青年团副团长莫哈末哈尼夫不满部长倪可敏允许回教徒参与庆祝,莫哈末哈尼夫说,回教徒禁止参与其他宗教的庆祝活动,倪可敏理应知道。

莫哈末哈尼夫可谓无理取闹,回教徒参与有关庆典,都是出于自愿,如果倪可敏禁止他们参与,肯定又有人抨击倪可敏歧视回教徒,这个罪名更不得了。

不向极端主义屈服

针对莫哈末哈尼夫的指责,倪可敏澄清他的部门庆祝所有的节日,包括开斋节,倪可敏也指出当日演唱圣诞歌的部门职员都是来自东马的非回教徒,其中有许多卡达山人,并强调他的部门不会向极端主义屈服。

“不会向极端主义屈服”,这句话说得铿锵有力,连首相署前部长拿督再益依布拉欣也称赞他不惧威胁。但我总觉得倪可敏似乎有点色厉内荏,因为倪可敏连忙澄清演唱圣诞歌曲的是东马人,其中有很多卡达山人。我觉得这是多此一举的解释。

实际上,就算是西马人,不论是华人或印度人,只要不是回教徒都可以唱圣诞歌,佛教徒和道教徒也都可以唱圣诞歌曲,他们对自己的信仰很有信心,知道自己不会因为唱了圣诞歌就会变成基督教徒,所以我认为倪可敏不需强调唱圣诞歌的是东马人。

其实,许多公司在圣诞节前一两个星期已开始庆祝圣诞,讲究的就在酒店举行大食会、抽奖,简约的就订购糕点西饼、炸鸡、沙爹、饮料之类在公司里享用,公司职工不分种族与信仰都出席共享美食,其乐融融。

此外,报章在上周报道,陆军司令丹斯里莫哈末哈菲祖丁上将偕同夫人,在沙巴亚庇某军营与信奉基督教的军人共庆圣诞。

现在谈另一事件,吉兰丹州政府宣布州內餐饮业如欲更新执照,必须先申请清真认证。惟丹州政府稍后宣布,顾客为非回教徒的华人餐饮业可豁免拥有清真认证。

事情顺利解决了,我要谈的是华裔政治人物为华人餐饮业争取豁免清真认证的理由,是否有说服力。

业者成本转嫁消费者

华裔政治人物反对的理由,千篇一律强制申请清真认证会“增加营运成本”及“影响外资”。

然而,“增加营运成本”早已给人驳斥得不成理由了,那是去年9月,回教发展局(JAKIM)建议强制无售卖猪肉与酒精的餐厅需有清真认证,首相署(宗教事务)副部长朱基费里哈山博士极力为这个建议打边鼓,他说拥有清真认证可吸引更多顾客,业者可赚更多钱,所以清真认证对业者有利无弊。

又有人说,每年区区几百元的认证执照更新费,不能构成加重负担的理由,何况所谓羊毛出在羊身上,业者的成本必然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所以“增加营运成本”之说确实没有说服力。

内阁最终否决回教发展局的建议,理由不是避免加重业者的负担,而是为了公平、公正,因为当时有一些回教学者秉公执言,他们说任何宗教的价值观不可强行实施于其他宗教。

至于“影响外资”,殊不知人家注重的是意识形态,不是经济发展,所以讲这句话也是白搭。

但我们的华裔政治人物可能没有做功课,于是仍然拿出“加重业者负担,增加营运成本”来作为理由,可谓一本通书读到老,哪里能够说服人家?

最后我要讲的是,中央政府已通过的政策,州政府却反其道而行,这种法外立法的事实不足取。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