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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有效遏制恐怖主义
国家需要预防性法律

(悉尼17日讯)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指出,我国的预防性法律是打击恐怖主义,及防止暴力事件发生的有效“武器”。

他说,国家必须拥有立法权力,如2012年国家保安(特别措施)法令(SOSMA)、防范罪案(修正与延伸)法令(POCA)和国家安全理事会法令等,遏制恐怖主义。



“若我们在事发后采取行动,就毫无意义了。这是我们在大马运用的模式,且很有效。”

纳吉是在今日与大马媒体汇报时指出,即使警方和安全部队积极侦查及逮捕暴力极端主义相关人士,惟国家仍需要预防性法律。

“至今,我国没有任何人在恐怖事件中牺牲。作为负责任的政府,我们会维持现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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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庭今审理居家服刑案上诉 纳吉呈额外证据支持附加谕令

(布城6日讯)上诉庭今早审理前首相理拿督斯里纳吉声称存在居家服刑附加谕令所提出的上诉,并先聆审辩方提交额外证据的申请。

由拿督阿兹扎、拿督阿兹哈哈里和拿督斯里莫哈末费鲁兹组成的上诉庭三司聆听纳吉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依的陈词。

纳吉申请提呈额外证据,以支持其声称存在附加谕令的说法,并指该附加谕令允许他通过居家服刑方式完成剩余监禁刑期。

在陈词后,上诉庭开始审理纳吉针对高庭于2024年7月3日裁决提出的上诉。纳吉寻求政府证实第16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陛下是否曾下达御准他居家服刑的附加谕令,而向高庭提出司法复核申请,惟此申请遭高庭驳回。

高庭法官拿督阿马吉星是基于支持纳吉准令申请的所有宣誓书,包括由巫统主席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博士和巫统副主席拿督斯里旺罗斯迪所入禀的宣誓书皆属道听途说,因而驳回上述申请。

现年71岁纳吉于2024年4月提出司法复核准令申请,并将内政部长、监狱局总监、总检察长、吉隆坡、纳闽和布城联邦直辖区特赦局、首相署部长(法律及体制改革)、首相署法律事务组总监,以及大马政府,列为第一至第七答辩人。

纳吉要求一项庭令,以强制所有答辩人或其中一人,回应和核实是否存在着这项志期2024年1月29日的附加谕令。

申请人也寻求另一项庭令,也就是如果此附加谕令存在,所有或其中一名答辩人必须马上执行它,并将申请人由加影监狱转移至其位于吉隆坡的住家,以通过居家服刑方式,完成剩余的刑期。

随着联邦法院在2022年8月23日驳回纳吉的最终上诉,维持他挪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的罪成裁决,他也在当天被送往加影监狱服刑至今。他随后在2022年9月2日提出特赦申请。

特赦局将纳吉的监禁刑期由12年减至6年,而罚款则由2亿1000万令吉降至500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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