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涉嫌卖冒牌奶粉
永泰联3负责人被控

叶开财(左起)与儿子叶昌鸿昨日在新山地庭面控。

(新山21日讯)轰动一时的“冒牌奶粉”事件有新进展!被指涉嫌售卖冒牌奶粉的永泰联参茸药行酒庄公司3 名负责人今日被控在3间药行酒庄供应210盒冒牌的Enfalac A+(Step 1)配方奶粉,3人皆否认有罪。

被告是59岁商家叶开财、26岁少东叶昌鸿,以及叶开财的42岁妻姨林美娜(译音)。



首控状指叶开财与叶昌鸿父子于去年12月7日下午4时40分,在柔佛州士姑来胡姬花园永泰联参茸药行酒庄总行供应208盒冒牌的(1.8公斤装)Enfalac A+(Step 1)配方奶粉,触犯2011年商品事务法令第8(2)(c)条文,并在第8(2)(B)条文下被控。

第二项控状指这对父子于同一天下午1时,在士姑来顺和花园分行供应一盒冒牌的(1.8公斤装)Enfalac A+(Step 1)配方奶粉,触犯2011年商品事务法令第8(2)(b)条文,并在第8(2)(B)条文下被控。

林美娜(译音)在姐姐(右)的陪同下面控后,神色凝重地离开新山地庭。

3人不认罪

第三项控状指叶开财与妻姨林美娜,于同一天下午1时,在丽宁镇分行供应一盒冒牌的(1.8公斤装)Enfalac A+(Step 1)配方奶粉,在2011年商品事务法令第8(2)(B)条文下被控。

上述法令下,罪成者每件赝品可罚款1万令吉,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二度重犯则被判每件赝品罚款2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3名被告皆接获6张法庭传票,今日3人在叶开财妻子以及代表律师林春信的陪同下,在新山地庭面控,3人皆否认有罪。

由于主控官莉迪亚尚未把控方文件呈堂,代表律师要求给予时间写信厘清事项,法官嘉拉丁批准案展至3月27日过堂。

新闻背景

3中药行起冒牌奶粉

柔州贸消局于2017年12月7日分别在士姑来区的胡姬花园、顺福花园、努沙再也花园、丽宁镇及新山区福林园的5家中药行展开取缔行动,在其中3家起获210盒市值4万2000令吉的冒牌Enfalac A+(Step 1)婴儿配方奶粉。

柔州贸消局长凯鲁安华在10日的新闻发布会指出,有婴儿疑喝下奶粉后,出现呕吐不止的症状。

“冒牌奶粉”事件随之爆发,涉嫌销售“冒牌奶粉”的永泰联参茸药行酒庄于12月12日透过其面子书专页向消费者道歉,同时发布接受消费者退款或替换其他奶粉牌子的声明。 

反应

 

时事

2 人获撤销控状
永泰联业者罚6万

叶开财歩出法庭后,自叹运气不好。

(新山4日讯)“冒牌奶粉” 案今日过堂,被指涉嫌售卖冒牌奶粉的永泰联参茸药行酒庄公司3名负责人,其中2 人获撤销控状,而59岁业者叶开财对供应仿冒品牌奶粉控状表示认罪,被判罚款6万零800令吉。

26岁少东叶昌鸿,以及叶开财的42岁妻姨林美娜(译音)获控方撤销控状。



上个月21日,3人通过代表律师林春信提呈陈情书,要求控方减轻被告罪状或撤销控状。此案主控官是丽迪雅副检察司。

被告叶开财共面对3项控状,包括指他于去年12月7日下午1时,在士姑来丽宁镇分行,供应一盒冒牌的(1.8公斤装)Enfalac A+(Step 1)配方奶粉。次控状指他于去年12月7日下午2时,在士姑来顺和花园分行,供应一包相同品牌的冒牌奶粉,皆抵触2011年商品说明法令第8(2)(b)以及(c)条文

上述2项控状下,法官嘉拉尼各判被告罚款9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坐牢1个月替代。

第3项控状指被告于去年12月7日下午4时40分,在士姑来胡姬花园总行,供应208包相同品牌的冒牌奶粉。此控状下,被告被判罚款5万9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坐牢一年取代。

不愿具名及代表奶粉制造商的律师与其助理,今日也到地庭旁听。



“冒牌奶粉”事件于去年12月爆发,新山疑出现多起婴儿饮用奶粉后呕吐不止、出红疹及大便出血等情况,令家长担心不已。

代表律师林春信。

叶开财自认是代罪羔羊

较后,叶开财在家人缴付罚款后,于中午12时步出法庭,他向媒体宣称,虽然他对控状认罪,惟他自认是代罪羔羊,运气不好。

他指本身是在不知情下,从交易一年多的女供应商处引进这批奶粉,风波爆发后他再也联络不上对方,不过他已将女供应商的资料,交给执法单位。

他说,如今事情告一段落,他不会起诉奶粉公司,以后他必会谨慎进货。这起事件上,他要向民众道歉。

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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