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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俊益:地势低于水平线
发展峇都加湾须考量“风水”

涨潮时海水倒灌形成峇都加湾大地奇景,潮水越涨流水越汹涌,该处也是当地人垂钓捕捉海产地。左为吴俊益。

(威南11日讯)城市规划师吴俊益指出,地势低于水平线的威南峇都加湾未来将大事发展,必须慎重考量影响地利的“水”与“风”!

他是在接受媒体访问时说,半世纪前的峇都加湾岛屿一半是陆地、一半是沼泽地,总面积6717亩,目前槟州发展机构已征用的地段有6326亩,其余的391亩分别是马来甘榜、华人村、私人地段及公冢。



“在上世纪70年代,峇都加湾被全面种植油棕树,由于油棕树能泡水生长,当局就建设水闸门来控制海水涨退潮,而在峇都加湾土地被征用后,由源兴园丘公司以15年合约租赁,所有的水闸门也在2002年全面翻新,解决海水倒灌及输排雨水问题。”

他指出,峇都加湾地势低于水平线,在大事发展下,许多湿地必须填土至少2.13公尺(7尺高),造成峇都加湾的水何去何从变成一个隐忧,他认为当局在土地规划方面必须以峇都加湾的地势为出发点,保留低洼湿地并改造为人造湖供休闲用途,并建设完善的治水计划。

“目前拥有逾3公尺宽深的排水系统仅在靠近国能变电总站附近,观察目前填土趋势,许多被填高的湿地并没有这类大型排水沟,天然蓄水池消失后,未来是否会重蹈旧辙峇六拜工业区及高渊面对海水倒灌问题?”

保留山峰作挡风屏

他也说,峇都加湾发展下需填土2.13公尺高,填土工程全由槟城发展机构负责执行,而峇都加湾唯一的山峰,必须要被保留不容破坏,因为它是当地唯一的挡风屏。



“以前从来不曾发生的风灾,近几年却频传,如峇都加湾住宅区白兰园风灾等,着实让人担忧。”

峇都加湾填土工程如火如荼展开,部分湿地应保留充人造湖。
操控海水倒灌的水闸门。

建筑打桩可避免地陷

吴俊益指出,土的沉降期(settlement)是半年,以逻辑性会填至3公尺高,经过半年的沉降期后,当局将高于2.31公尺的泥土移除,转去其他填土地段。

“在湿地进行工程,道路将出现地陷的隐忧,二桥靠近海岸线出现轻微下陷就是一个例子,可成为借镜,不过,由于建筑物有打桩,所以可避过地陷问题。”

他也说,湿地建设道路或走道就需采用地理纺织(Geo Textile)概念。

峇都加湾目前仅有的大行排水沟,取代早前泥沟。

低洼地变人造湖防洪及充休闲处

吴俊益指出,善用低洼地势变为“人造湖”,一来保留部分湿地并可充天然防洪缓冲池,二来可供休闲美景及运动跑道,一举多得。

“一味地填土,湿地变成燥地后,水源何去何从?其实峇都加湾的发展,可引用荷兰国家的建设概念为考量点,因荷兰也是地势低于水平线的区域。”

他说,峇都加湾是湿地,必须设有人造湖来保留部分湿地来储水防洪,并可成为休闲场所及留住季候鸟,这也符合峇都加湾被推展成“生态城”(Eco City)的目标。

峇都加湾岛屿分别被两条南、北支流环绕,即惹爪夷河和绒润河,其余则被海水包围。

载红泥罗里忙于运送红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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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新闻

峇都加湾工业园2招标被拒 财团遗憾没展示机会

(乔治市2日讯)峇都加湾工业园 2(BKIP2)项目招标建议书提案直接被拒绝,合资财团指当局未能给予任何展示和解释提案的机会。

由 IJM Properties私人有限公司、Aspen Vision All私人有限公司及 Mettiz Capital私人有限公司组成的财团发声明,指对相关的操作感到遗憾。

财团发布的联合声明中也提及,若开放对话可以让他们解决疑虑并调整期望。

该财团发声明,表示希望澄清关于其提案的关键点,以确保对此事的准确和知情的理解。

声明中强调,三家公司相信其提案符合项目招标建议书的目标和指南。

“与邀请招标不同, 项目招标建议书是一种公共采购方法,旨在寻求投标者提供创新和定制化的解决方案。招标书明确规定了要求,但应允许投标者灵活地提出解决方案。

“因此,只要这些变更能够提高项目的发展潜能而不破坏招标书原有的目标,出现一定的变异是合理的。”

文告还说,该财团在招标建议书提出一些解决方案和非强制性的变更提案,而这些提案和方案适合通过面对面的会议进行阐明和讨论。

“我们曾经诚恳地提出请求,但未被授予任何展示以及解释提交方案的机会。”

不符合招标宗旨

财团称,未给予该财团任何机会展示和阐明提案与解决方案的情况下,便直接拒绝其提案,不仅削弱了所付出的努力,也不符合项目招标建议书的宗旨。

“尽管如此,我们仍然致力于与 PDC 及其他利益相关方进行建设性互动,以解决疑虑并探讨前进的路径。私企与政府的合作对于实现互利共赢至关重要,这将为槟城的工业发展带来增长和贡献。”

槟州首席部长曹观友早前曾在州议会提出,考虑到这个财团未能满足9个基本要求中的5项,因而拒绝其提案。

他说,不符合需求的事项包括土地使用条款、拥有权、付费模式等,且财团提出的附加要求也违反良好施政的原则。

遵99年租赁要求 提 8.18亿报价

谈到租赁权与永久产权的课题,财团称完全遵循招标建议书所规定的 99 年租赁权的要求,并提出了 8亿1800万令吉的报价。

提案中也建议以永久产权为另一种可选的改进方案,以为州政府创造额外收入,同时财团也愿意考虑支付更高的溢价以将土地转换为永久产权。

然而财团指这从未成为提案的前提条件,同时承诺在没有任何附加条件的情况下按照租赁权条款进行项目。

“因此,关于我们强制要求永久产权的说法并不符合我们原有的本意。”

变更需事先批准

此外,针对股权结构的变更,财团解释所提出的股权重组灵活性旨在优化组织效率和确保企业问责制。

任何外部变更或拥有新合作伙伴的加入都将需要槟城发展机构的事先批准,以符合标准的治理实践,并不等同于“转卖”发展项目给第三方,也不会削弱项目的诚信度。

此外,声明中指基于对地段的发展潜力和投资者不断变化的需求,因而提出了 100%工业用途的发展计划。

“尽管招标建议书规定了 90%工业发展与 10%混合性用途的比例,我们认为全工业发展计划,包括占地 400 英亩的太阳能发电场为工业园区供电,更符合槟城的环境、社会和治理(ESG) 优先事项及长期目标。

“通过利用可再生能源,该计划将把槟城定位为跨国公司寻求可持续性和具有竞争力的工业方案的首选目的地。

“这一提议也与 BKIP1 现有的混合性元素相辅相成,进一步确立了 BKIP2 作为可持续工业发展的典范。”

参考已有案例建议土地直接转让

针对土地直接转让课题,该财团称建议将土地直接转让是参考此前已有的案例后提出的建议。

尽管如此,他们仍然完全承诺遵守招标建议书中规定的原始安排,即由槟城发展机构保留初始拥有权,然后再进行后续转让。

谈到保证现金回报,声明中强调财团提出的 8.18 亿令吉现金回报保证完全遵循了招标建议书条款。

“招标建议书明确指出,所提供的示例仅作为参考,而非固定要求,并明确允许投标者在现金回报和付款时间表方面提出改进方案。

“为符合这些条款,我们的提案遵守所有的规定,包括 42 个月更短地付款期而非原定的 48个月,以及更大的地块,确保槟城发展机构更快实现现金流收益。”因此,对于合资联盟的提案不符合招标建议书要求的指控,与建议书的条款和意图不符。”

针对建立采石场运营的提案,财团称是为了支持项目所需的高效填土所需的资源,同时为槟城发展机构提供额外的商业回报,并指这一方法旨在降低成本并为包括 PDC 在内的所有利益相关方提升价值。

提案符现有标准实践

财团也称,其提案符合现有的标准实践,即槟城发展机构作为主要开发商,提供基本基础设施至土地边界,如电力、水源和电信基础设施。

“而在所收购的土地范围内,合资联盟将完全遵守地方当局及监管要求,建设和融资所有的基础设施,包括桥梁、道路和公用设施。

“这一方案体现了对监管标准的遵从,同时确保了项目执行的效率和无缝进行。”

针对该财团提出相邻土地的优先购买权,其解释称此举是为了确保项目的持续发展性。

“此外,赋予我们优先购买权绝不会以任何方式使槟城发展机构处于不利地位,同时与过去和目前的操作惯例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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