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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认56.5亿转刘特佐户头
前银行经理监28周罚40万

斯图尔森埃格出庭聆讯。

(新加坡11日讯)涉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事件的瑞士安勤私人银行前新加坡分行经理,今天认罪后被判坐牢28个星期及罚款12.8万新元(约39.9万令吉)。

瑞士籍的被告斯图尔森埃格面对16项控状,他是首名涉1MDB案被控的外国人。



除了未举报可疑的转账交易,被告也向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和商业事务局提供假资料,谎称不认识涉1MDB风波的大马籍富豪刘特佐等。

从2013年3月21日至25日,约有12亿6500万美元(约56.5亿令吉)的款项转入瑞士安勤私人银行(Falcon Private Bank)新加坡分行的两个户头。

假资料呈金管局

这两个户头在记录上的实益拥有人是大马商人陈金龙(译音)。刘特佐被指利用户头进行转账交易。被告清楚有关的转账可怀疑,却未遵守指示,向金管局和商业事务局呈报。

此外,有5笔可能是犯罪所得的款项在2013年3月间,从Midhurst Trading和Granton Property Holding在瑞士安勤私人银行的户头,转入另5家公司的银行户头Midhurst Trading和Granton Property Holding银行户头的实益拥有人也是陈金龙。



为了使金管局不会查到刘特佐,被告教唆银行合规部门主管欣蒂提供关于银行4个户头的假资料给当局。隐瞒银行与刘特佐进行交易。

被告也涉嫌在去年9月23日至10月12日间向商业事务局提供假资料,以免当局调查他与刘的关系,导致当局没调查刘特佐涉及4个户头的交易。

银行被勒令停业

瑞士安勤私人银行新加坡分行去年10月已遭金管局撤销商业银行执照,勒令停业。

至今共有5人涉及1MDB公司案被控。瑞意银行前董事经理易有志(57岁)和他的下属谢尤凤(45岁)都已认罪。前者被判坐牢18个星期和罚款2.4万新元(约7.5万令吉),后者坐牢两个星期及罚款1万新元(约3.1万令吉)。

此外,瑞意银行前财务策划员杨家伟(33岁)面对的妨碍司法公正罪,在审讯罪成后被判坐牢两年半。他将向高庭上诉。还有一名被告洪伟庆(38岁)的案件在审前会议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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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捐款由刘特佐负责 纳吉称获沙地国王支持

(吉隆坡12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洗钱和滥权案的自辩阶段供称,他与逃亡商人刘特佐的谈话中,刘特佐曾告知他,来自沙地阿拉伯国王阿都拉的捐款。

他表示,这段对话发生在2010年中,即他获颁阿都拉兹功绩勋章后的几个月。

他说,颁发仪式结束后,国王阿都拉在私下接见马来西亚代表团时,“向我保证他将支持我领导一个温和的回教国家。

“当时我明白这笔捐款是为了政治目的和企业社会责任活动。”

纳吉在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自辩阶段说,大马代表团成员包括时任驻沙地阿拉伯大使赛奥马、前宗教部长贾米尔和时任外交部长阿尼法阿曼。

他还透露,捐款事宜由刘特佐负责,并且他在大马银行开设了账户,以便接收这笔资金。

刘特佐与国王关系密切

“我并不怀疑刘特佐(关于捐款)的陈述,因为他与国王阿都拉关系密切。”

纳吉表示,时任大马银行董事总经理谢德光(译音)曾于2011年的某个时候到他家,协助办理开户手续。

“谢先生做了自我介绍,并说他带来相关表格让我执行。

“在我们的交谈中,我告诉他预计会收到沙地阿拉伯的捐款,并要求他通知国行。

“我采取这一步是因为我想确保我的户头完全透明。”

从未动用  无犯罪意图

沙地6亿美元捐款全退还

纳吉声称,他从未动用过来自沙地阿拉伯的6亿2000万美元捐款,这笔巨款已被退还给注册于新加坡的公司Tanore Finance Corp以证明其清白,但他却被控违反“反洗钱法”的5项罪名。

他强调,他决定将未使用的剩余资金退还,因为这些资金已不再需要。他解释说,大马银行需要一些时间将其账户中的马币兑换成美元,随后这笔资金便退还给了Tanore Finance Corp。

退还时贬值10%

“由于汇率波动,这笔资金在3月至8月期间贬值约10%,因此退还的金额总计为6亿2000万美元,而非最初收到的6亿8100万美元。”

纳吉今天在吉隆坡法庭接受其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提问时,在长达525页的证人陈述中作出以上回应。

这笔6亿2000万美元是纳吉于2013年3月收到的两笔总额6亿8100万美元中的一部分。

据此前报道,2013年3月21日,纳吉的大马银行账户(尾号9694)收到6亿2000万美元,另外6100万美元则于同年3月25日入账。而退还的6亿2000万美元,是他在反洗钱法第4(1)(a)条文第10条及第16至19条指控中的关键内容。

纳吉表示,这笔资金是沙特政府为支持和认可其贡献而捐赠的,并通过指定公司Tanore Finance Corp转账。这些资金主要用于企业社会责任活动和政治用途。为退还这笔资金,他曾致函大马回教银行表达退还意图。

此外,他还特别致函国家银行前行长丹斯里洁蒂博士,寻求外汇兑换及汇款至海外的批准。

“我的所有行为都充分证明了我的清白,且没有犯罪意图。如果我有犯罪意图,我绝不会以自己的名义在国内开设银行账户,更不会主动向国家银行披露资金存入我个人账户的事实。

“更重要的是,我绝不会将6亿2000万美元退还给Tanore Finance Corp,并告知国家银行这笔汇款,同时寻求他们的批准。我的这些行为无不体现出透明度和合法性,但我却因此面临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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