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发表煽动文章被控
回连主席须自辩

(加影16日讯)两年前发表“大马华人是入侵者”文章而面对两项煽动控状的马来西亚回教徒连线(ISMA)主席阿都拉再益,加影地庭今日宣判因控方无法在其主要控状中证实对方发表含有煽动字眼而宣判无罪,但对方须为其交替煽动控状出庭自辩。

加影地庭法官诺丽达今日宣称,阿都拉再益在主要的煽动控状,于2014年5月6日发表“大马华人是入侵者”而被控抵触煽动法令第4(1)(b)条文,因检控官无法证明被告在文章中有发表“煽动”的文字而宣告无罪。



不过,阿都再益却须为他所面对的另外一项交替控状,即在同日上载题为“华人与英国殖民者一同到来是一种入侵行为”的文章,出庭自辩。

法官诺丽达声称:“检控方成功提出表面证据证明被告触犯了煽动法令第4(1)(c)条文。”

一旦在煽动法令第4(1)(c)条文下定罪,阿都再益可被判监禁最高五年。

副检察司慕克再尼指称,此案定于7月21日审讯,控方会有7名证人出庭供证。

网站屡次发表煽动言论



阿都拉再益(48岁)被指于2014年5月6日早上约10时,在位于雪州万宜新镇的马来西亚回教徒连线网站的办公室发表煽动言论,包括“大马华人是入侵者”、“华人随同英国殖民者一起入侵马来半岛”、“是谁给华裔国民权益和财富,并遮掩他们入侵的事实?”及“华裔预谋与英国殖民者结社来欺凌马来族群。”等。

他因此抵触1948年煽动法令第4(1)(b)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4(1)条文下被定罪;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则可被判最高监禁不超过5年。

被告也面对另外一项交替控状,在同日同地点上载题为“华人与英国殖民者一同到来是一种入侵行为”的文章,抵触煽动法令第4(1)(c)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4(1)条文下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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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

严厉对付煽动人民政客/南洋社论

中国人滞留的问题,两三年前被居心叵测的政客借故炒作,政府虽然极力否认,但事情并未因此了结,政客总是伺机不断炒作这个课题。

巴东色海国会选区回教堂的周五布道会上,也发现散播这种不实的言论,这不但是对政府严重的诽谤,也是蓄意挑起种族的敏感话题。

正如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弗丁所言,宗教场所应是引导人们向善的地方,不是煽动是非的场所。某些领袖在回教堂或祈祷室炒作课题,试图混淆视听、颠倒是非,这是非常恶劣的行为。

他说,他已将所掌握关于领袖煽动公民权课题的报告,提交给警方。警方已记录哪些领袖在回教堂和祈祷室煽动这课题,并从种族、宗教和王室(3R)角度展开调查。

今年3月间,伊斯兰党甲抛峇底国会议员茜蒂玛丝杜拉也发表相关指责。内长澄清时表示,获准在我国居留的外籍人士,都持有长期的通行证。

有媒体报道指出,自2018年至2021年间,共120万中国人滞留马来西亚,随后获得公民权的传言。但内政部的数据显示,自2013年至今,仅有203名中国人获得马来西亚公民权。

根据赛夫丁的解释,其中100人为中国男子,他们是在《宪法》第19(1)条文获得公民权,即外国男子与本地女子结婚。另103人为中国女子,他们在《宪法》第15(1)条文下,即与本地男子结婚而获得公民权。

外国人持各类通行证

“从巴莪议员(丹斯里慕尤丁)、拉律议员(拿督斯里韩查再努丁)、森波浪议员(拿督斯里希山慕丁)、峇眼拿督议员(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到我的年代,我们在《宪法》第15(1)下发出公民权予中国人仅有103人,不是120万人。”

希山慕丁曾于2009年4月10日至2013年5月5日担任内长、阿末扎希则在2013年至2018年、慕尤丁在2018年5月至2020年2月担任内长、随后由韩查再努丁在2020年至2022年期间接棒。

其实,居住在我国的外国人持有各种类型的通行证,包括专业访问通行证、本地公民丈夫或妻子的社交访问通行证、外交官通行证、学生通行证、居民通行证、就业通行证、大马第二家园计划(MM2H)通行证等。

持有这些通行证的外籍人士,就能在我国逗留一段时间,自然没有离境记录。只是,政客利用人民照单全收的心理,信口开河恶意制造课题胡乱指责,在人民之间制造错误印象,企图把谎言说成事实。

种族和谐国家基石

去年7月间,马哈迪在脸书引用一家媒体的报道,也挑起同样的课题。这家媒体报道,超过120万中国人自2018至2021年期间抵达大马后,就没有离开大马。

政治人物的诚信很重要,他们的言行举止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发表的言论必须谨慎据实。没有证据的指责是最不负责任的行为。他们似是而非的言论,明显是存心误导人民,并试图挑起种族间的不满情绪。

国民的团结和种族的和谐是国家发展的重要基石,政府必须采取严厉的行动,对付人品低劣的政治人物,不容他们蓄意制造课题破坏社会的安宁,分裂国民的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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