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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宝权:新公司法令下应更谨慎
改革报告两周内须提呈

出席者全神贯注聆听胡宝权(右)讲解新公司法令。

(怡保14日讯)马来西亚公司秘书协会讲师胡宝权指出,在2016年公司法令下,任何呈给商业注册局有关公司内部改革的报告,已从一个月减至14天,公司在办事方面必须更为精准谨慎。

“该些改革包括董事局人选的变动、公司的注册地址或缴足资本额有所增加等,如100万增至200万令吉。”



他向《南洋商报》表示,该新法令下将给公司带来好处,督促公司内部处理也更加快马加鞭。

条例增加刑罚加重

胡宝权吁请公司秘书、会计师、稽查师也要顺应新法令而“自我改革”,包括办事速度要加快,因呈上报告的日数已经减少。

“此外,该些专业人士也必须更谨慎处理公司事务,因新法令的条例增加及刑罚加重,同时个人也需自我增值及提高水准,来应对新事物。”

胡宝权也是吉隆工商管理及秘书服务公司董事经理,他今早在怡保主讲“全面探讨2016年公司法令”研讨会,约70名公司秘书、会计师及代表出席,场面踊跃。



马来西亚公司秘书协会霹州代表潘蔼东及工委会秘书韦亚蛟,在会上也赠送纪念品予胡宝权。

4月杪在国会下议院通过,预计将在12至18个月内全面生效的2016年公司法令,将取代已沿用50年的1965年公司法令。

这项旨在减低经商成本、提高企业营运绩效的新法令,修订了许多不合时宜的条文,以让本土企业运作符合现代规范,跟上时代需求,并和国际市场接轨。

有关2016年公司法令的条例,民众可浏览www.ssm.com.my(Legal Framework)(Act and Regulations)(Companies Bill 2015) 部分,备有巫英文版。

与上市公司条例更相近董事费需股东通过

在新法令下,没上市的公共公司与目前上市公司的条例变得更为一致,例如公共公司的董事费需经过股东的通过,与上市公司相同。

“之前未规定董事费需经股东批准,但如今新法令就有规定,所以两者的条例更为相近了。”

他说,此外,公共公司如今也需要让主席给予股东们机会,来提出对公司管理的意见。

“股东能有更多权利,询问有关公司的管理事宜。旧有的法令并不涵盖这些,促使股东如今能审查公司及要求董事解说。”

他补充,所谓的公共公司,包括机构、学院、研究所(Institute)及基金等。

胡宝权指出,在新法令下,一个人也可成立私人有限公司,同时不必再召开股东大会,减少召开大会所需费用之余,也提供多一个个人经营生意的机会。

他说,公司的决定可以通过议案解决,相对省时及简化。

新法令更合时宜

“比起独资经营公司,有限公司拥有查账师、公司秘书、账目清楚,也容易与其他公司合并上市,来得更受欢迎及信赖。”

他认为,新法令在新时代来说显得更合时宜,其目标除了让公司业务更为透明化之外,也减少许多步骤,例如成立私人有限公司时,因步骤简化而能够节省开支。

胡宝权补充,新法令下,申请清盘的公司必须在巫文及英文报章上刊登启事,过往只需在巫英报章选其一刊登。

新法令增至628条

潘蔼东指出,旧的公司法令有逾300多项条例,新法令则增至628条,尚有很多小细节,都需要时间去研究及适应。

他认为,新法令下的最高罚款为500万令吉及坐牢,刑罚较为严重,对商家及相关人士或会感吃力。

他吁请公司董事、秘书或账目处理者,日后在呈报账目时需要抓紧时间及加快脚步,避免触犯法令。

股权交易没借口逾期申报

针对近期发生上市公司大股东逾期向大马交易所申报股票买卖事件,胡宝权认为,若以申报程序繁琐来作为逾期申报的理由显得有点不合逻辑,因若个人能拥有逾5%的股权,就有能力聘请自身的律师、经纪等团队来协助及作出提醒。

他强调,马交所规定凡买卖股票超过5%的大股东须在14天内申报的条例,实为保护其他小股东的利益。

“例如若大股东一直变卖或购买股权,小股东却被蒙在鼓里将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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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拉越与大马无法承受石油天然气争端升级

(吉隆坡27日讯)长期以来,砂拉越自认是全国石油产量最大的邦州,惟在国家石油财富分配方面,砂拉越却被亏待了。

联邦政府的数据显示,砂拉越占全国石油总储量的60.87%,砂天然气出口量也占国家天然气出口量约90%。

然而,砂拉越获得的石油税仅占全国石油总收入的5%。去年的石油税为28亿令吉。

业内人士和专家担心,让砂拉越石油公司(Petros)成为当地唯一天然气汇总商可能会带来反效果。

除了监管分销、出口分配和定价,汇总商也负责保养和发展天然气分销基础设施,而这项任务目前由国家石油公司负责。

虽然尚未披露官方数据,但无可否认的是,国油过去几十年在砂拉越油气基础设施和整个行业的发展上花费了数十亿令吉。

许多人担心,如果砂拉越石油公司不能取代国油成为砂拉越油气行业的长期投资者,那么砂油气行业将面对严重的负面影响。

根据“自由今日大马”报道,一名不愿具名的分析员说,不论国油应该花费多少资本支出,都必须由砂拉越石油公司承担。

除非砂拉越石油公司有能力花费相同或更多的资金,否则砂拉越的油气行业将成为最终的输家。

若要公平了解国油在砂拉越的资本支出有多少,只需看看国油的整体投资情况即可。

仅在2023年,国油在马来西亚,包括砂拉越的油气行业投资总额就达到260亿令吉。

砂拉越石油公司并非唯一的输家,研究机构一致认为,如果将控制权移交给砂拉越石油公司,国油也将蒙受损失。

分析员认为,如果国油将控制权让给砂拉越石油公司,那么国油的底线可能会受到冲击,尤其是仅从砂拉越天然气生产中获得200亿令吉年利润。

这将减少国油未来的资本支出,尤其是在天然气领域和全国的上游业务。

消息人士表示,鉴于砂拉越希望国油摆脱下游业务,他担心砂拉越石油公司可能没有能力填补资金缺口。

“他们希望国油只开展上游业务。”

在油气行业,上游业务(也称为勘探和生产)通常成本最高,尤其在南中国海,部分原因是天气情况、海水深度以及中国对几个岛屿的争议声索所造成的日益紧张局势。

分析员说:“如果砂拉越和国油不能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将在很大程度上输给印尼,因为没有人投入足够的资金,或者他们投入的方式不正确;这是最可悲的部分,马来西亚人不希望看到这种情况发生。”

国油首任主席东姑拉沙里直言不讳评价砂拉越的诉求。

拉沙里受访时说:“砂拉越石油公司?你可以有10个这样观点相同的机构,但它不会像国油那样。”

他指出,国油“代表马来西亚人”拥有石油,这一点在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中清楚阐明,该法令将石油和天然气行业国有化,由联邦政府控制的一家公司管理。

拉沙里说,这是为了确保马来西亚在与 “七姐妹 ”(又称国际大石油公司)打交道时,得到更公平的待遇。

他表示,只有像国油这样得到整个联邦政府支持的国家石油公司,才能避免受到全球公司的强势控制。

他说,虽然国油甚至他本人都可以走进蚬壳(Shell)或埃克森(Exxon)的办公室并获得认可,甚至 “平等对话”,惟砂拉越石油公司却无法做到这一点。

他认为,委任砂拉越石油公司取代国油只会削弱砂拉越与大型石油公司谈判的实力。

砂拉越政府之所以要让砂拉越石油公司成为当地唯一的天然气汇总商,是因为它声称这符合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中关于恢复砂拉越天然资源自治权。

这将为砂拉越境内开采的石油和天然气提供更高的补偿。

砂拉越希望将其天然气分配份额从目前的5%提高至30%,以满足2030年砂拉越天然气路线图的国内需求,该路线图是一项利用天然气推动永续发展的10年计划。

然而,拉沙里说,这种观点忽略了砂拉越作为马来西亚联邦一部分所获得的利益。

值得注意的是,联邦政府为砂拉越提供国防等多项服务,而砂一直要求联邦政府在南中国海日益紧张的局势下保护其油气资源。

他指出,联邦政府过去多年提高砂拉越的发展资助,以补偿过去的不满。

根据第12大马计划,砂拉越在2025年获得48亿令吉拨款。在明年财政预算案中,砂拉越将再获得59亿令吉拨款。(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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