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狮城瑞意银行前职员
杨家伟面对新控状

(新加坡12日讯)因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事件被控的新加坡瑞意银行前职员杨家伟,今日面对额外控状。

最新控状指杨家伟(33岁,译音)为了把1195万美元(约4780万令吉)从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转入大马年轻商人陈金隆(译音)的公司Affinity Equity International Partners有限公司,而冒签一封推荐信。



冒签推荐信

这是杨家伟自上月16日被控后,控方第四次向法庭呈新控状,他面对的控状已累计至7项。

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曾是1MDB子公司。

杨家伟之前已被控6项控状,包括一项接收赃款、一项转移赃款,妨碍司法公正及欺骗各两项。一马子公司Brazen Sky的名字出现在控方早前提呈的其中一项欺骗控状里。

主控官郭民力第二副检察长也在庭上透露,杨家伟的妻子和父母目前都正因洗黑钱活动接受调查。



法官批准继续还押杨家伟,案件展期至下周四(19日)过堂。

包括杨家伟在内,目前已有两名新加坡人与1MDB事件扯上关系而被控,另一名被告洪伟庆(34岁)面对一项行贿控状。洪伟庆已在星期一时获准以10万新元保释。

反应

 

要闻

高庭批准政府申请 PSI禁动用1MDB16亿资金

(吉隆坡11日讯)高庭今日批准大马政府的申请,正式禁止PetroSaudi国际有限公司(PSI)及其董事塔列奥贝动用与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相关的3.4亿美元(约16.1亿令吉)资金。

违反洗黑钱法

这笔资金目前存放在英国Clyde & Co律师事务所客户户头内,属于PetroSaudi石油服务(委内瑞拉)的账户。

高庭法官拿督阿末沙里尔指出,证据显示这笔资金与2001年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AMLATFPUAA)第4(1)条文有关的罪行相关联。

“审视副检察司和律师的申请、宣誓书和陈词时,法庭确信已根据2001年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 53(2)(a)条文,提供了足够的证据。”

法官指出,根据第53(2)(a)条文规定,如果证据符合该条款列出的任何条件,法庭必须禁止对相关资产的动用。

2020年,法庭曾发布临时禁令,禁止各方移动与1MDB相关的资金,将其保存在第三方托管户头。

视频推荐 :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