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拟修改合作社法令
取消每年改选规定

韩沙再努丁(右)主持国家合作协商委员会会议,与委员会成员讨论如何推动我国合作社的发展。

(吉隆坡10日讯)国内贸易、合作社及消费人事务部将修改1993年合作社法令,取消每年举行改选的规定,让合作社无需每年都耗费精力去应对选举,而忽略了合作社的生意。

贸消部长拿督斯里韩沙再努丁说,大马合作社委员会正在草拟修订有关法案法令,以制定更全面且完善的法令,协助推动合作社的发展。



“例如,合作社每年都要举行代表大会及改选,使到很多成员耗费精力在这方面……我不希望这情况再发生,所以要更改每年改选的规定。

“可能改为每3年或4年才举行选举,如此一来可让合作社的委员会或董事部,能规划合作社长期或短期的商业计划。”

该法令修正案预计将在今年杪提呈国会,并在明年落实。

韩沙再努丁今日是主持国家合作协商委员会会议(MPKK)后,在记者会上这么指出。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国共有1万2769间合作社,会员人数达749万人,股份资本总值138亿1000万令吉,资产总值1232亿7000万令吉,而收入则达335亿6000万令吉。



推介自我管制系统

韩沙再努丁也透露,修订后的法案将会简化合作社的运作,让合作社能快速的发展和扩大其营业,包括拓展到国际,符合国家的经济发展和转型,惟现有的法令出现有不少限制,因此有必要修订。

“我们也计划推介自我管制系统,将合作社归类为第一、第二或第三等级,处在较高等级的合作社,可在自我管制上享有的优势。”

此外,韩沙再努丁也提及,今日的会议商讨了数项课题,包括2016年至2020年合作社批发和零售领域蓝图,以加强合作社在批发和零售领域的参与,协助他们掌握供应链和价值链管理。

会议也商讨将马来西亚合作社学院(MKM)发展为领导合作社人力资本发展的中心,栽培有竞争力、革新和以客户为主的人力资本;同时也认为大马依斯干达合作社(imCoop)可作为全国合作社的参考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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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79合作社账目管理失败 副企合部长:2304家未审计

(吉隆坡9日讯)企业发展及合作社部副部长拿督拉马南揭露,全国有多达7779家合作社账目管理失败,其中2304家未审计。

为应对此问题,马来西亚合作社委员会已介入,提供指导、培训和帮助准备账目报表,帮助合作社有效管理财务。

拉马南今天在国会下议院口头问答环节中表示,最近该部为合作社提供财政援助,支援审计和会计管理,援助额为大马半岛合作社3000令吉,沙巴和砂拉越的合作社3500令吉。

他回答来自砂拉越木中国会议员里察拉布补充提问时指出,关于未能及时准备账目的合作社数量,以及该部为帮助它们维持经营和遵守治理标准所采取的措施。

共1.6万注册合作社

他指出,在全国1万6009家注册合作社中,有9823家仍活跃。

在回答关丹国会议员旺拉沙里关于企业发展及合作社部解决困难合作社的努力时,拉马南表示,马来西亚合作社委员会已采取预防性措施,包括制定全面指南,推广合作社治理和运营的最佳实践。

他解释,该委员会对面临财务管理挑战的合作社监督活动,包括管理会谈,以制定财务复原计划,并密切监控其实施。此外,也采取控制措施,保护合作社成员免受财务损失,如主动干预,并处理与可疑合作社活动相关的公众投诉。

他相信该委员会具备足够的能力监管合作社,其遍布全国的分支机构,有足够人手监督和支持合作社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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