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新任总检察长是他!

伊德利斯哈伦

(布城6日讯)联邦法院法官丹斯里依德鲁斯哈伦今日受委为总检察长,即日起生效,任期2年。

首相办公厅今天发文告宣布这项委任。



首相是根据联邦宪法第145(1)条文,并获得国家元首准许委任依德鲁斯哈伦为新任总检察长。

文告也感谢前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托马斯的贡献,他是在2月28日辞职。

“汤米托马斯要求缩短服务任期,国家元首根据联邦宪法第145(5)条文,准许他提出的申请。”

首相敦马哈迪是于2018年6月委任汤米托马斯为总检察长,为期两年,原于今年6月期满。

依德鲁斯出生于吉打双弄,现年65岁,1980年毕业于马来亚大学法律系,首份职业为法律官员,曾先后担任吉隆坡高庭助理主簿官、亚庇地庭法官、总检察署副检察司、登嘉楼州政府法律顾问、反贪机构联邦高级律师,以及选举委员会法律顾问。



他曾担任公司注册官,并在总检察署担任国际及顾问组主任。

伊德鲁斯也是大马公司委员会成员,曾担任纳闽金融服务局、证券监督委员会及外国投资委员会董事。

他于2014至2018年担任上诉庭法官,并于2018年11月28日受委为联邦法院法官。

反应

 

要闻

分析员:应检控分权 议员不应任总检长

(八打灵再也24日讯)政治分析员认为,若让国会议员担任总检察长可能会引发个人利益冲突的疑虑,其中包括这名总检察长的权限范围。

《马来西亚前锋报》报道,玛拉工艺大学(Uitm)传播与媒体研究学院政治分析员拿督依斯迈苏阿曼认为,该提议是确保总检察长问责制的良好基础。

“确保该系统有效性的一个重要举措是明确的机构改革,包括将总检察长作为法律顾问与检察官的角色分开。

“若不展开这项改革,法律体系完整性面临的风险,可能会大于所获得的利益。”

昨日,有报道指出,政府受促让总检察长担任国会议员,以确保总检察署的问责制。

国民大学种族研究中心总监兼创始人拿督三苏阿里表示,大马实行司法、行政和立法三权分立。

因此,总检察长对国家元首或首相的忠诚度,可被质疑。

“若受委为国会议员,总检察长是否有必要上阵选举或成为政党成员,因为在澳洲,总检察长会受委为部长。

“我国需要选择适当的模式来适应这种情况,并确保人民也理解其后果。”

视频推荐: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