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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年环保先锋队获注册
王国慧保留筹委会主席

双溪大年环保先锋在洋垃圾和空污等问题上,一直为双溪大年人发声,右四为王国慧。(档案照)

(双溪大年19日讯)双溪大年环保先锋队已获得社团注册。

该队筹委会前主席王国慧指出,她与筹委会其他成员在昨日查看电邮时,看到社团注册获批的信件。



“虽然我已在7月27日宣布辞去先锋队筹委会主席职,但若要换名字,申请注册程序就要重新来过,因此名字没有办法拿下,所以至今我还是保留筹委会主席。”

王国慧受媒体访问时说,该会将在近期内正式召开会议进行重组,双溪大年环保先锋肯定还会继续扮演非政府组织的角色,在洋垃圾和空污等问题上,继续为大年人发声。

她希望会有更强的人选,来领导这个非政府组织,继续针对区内的环保问题发声。

询及倘若民众和支持者仍希望她出任主席职位时,她说还需要考虑。

洋垃圾问题没进展



“我的能力有限,心很累,在此前也已经尽了全力,然而区内非法洋垃圾厂引发的空气污染等问题,依然没有太多进展。”

她认为,吉打大臣拿督斯里慕克力、掌管吉打州地方政府事务委员会的行政议员陈国耀和掌管州环境事务委员会的行政议员黄思敏在非法洋垃圾厂大量入驻的课题上失责。

“我在今年5月13日成交备忘录时就曾告诉慕克力,即使我身为华人,也绝对不会信任中国的洋垃圾业者,这些人毫无道德,只为了赚快钱。”

她希望州政府采取更强硬的政策驱赶洋垃圾工厂离开吉打,而以慕克力身为一州之首,是有绝对的权力。

她说,希盟政府获得了人民的支持,若继续枉顾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等下一届大选,就会知道其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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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马

非法生产塑料颗粒被控 台资塑料厂认罪罚7.5万

(吉打9日讯)位于吉打双溪大年丽雅再也的一家台资塑料再循环工厂因非法生产塑料颗粒而被控,工厂代表今日认罪,法庭判处罚款7万5000令吉。

控状指出,该工厂在未获得环境局品质总监准证的情况下,于今年7月3日上午10时40分至下午2时30分期间非法生产塑料颗粒,触犯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127法令)第34A(6)条文,并可依据第34A(8)条文提起诉讼。

根据34A(8)条文,违法者最高可被判罚款50万令吉或监禁5年,或两者并罚。如属惯犯,还可每日加罚1000令吉。

该厂的巫裔代表对控状认罪,并在法庭判决前求情,表示工厂现已转型为拉伸膜厂,恳请法庭从轻判决。

主控官姆尼末鲁斯要求法庭从严判决,法官阿兹曼阿都哈山最终判决工厂罚款7万5000令吉。

今年7月3日,天然资源、环境与气候变化部长聂纳兹米突击检查工厂,发现约100公吨塑料颗粒被装在袋子中,而这些袋子标签上标注为“淡水鱼饲料”。

经吉打州环境局调查发现,确认该工厂并未持有环境部颁发的合法准证,因此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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