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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法庭接炸弹威胁
纳吉SRC案件暂停审讯

警方封锁法庭,阻止民众进入。
警方封锁法庭,阻止民众进入。

(吉隆坡25日讯)法庭“诈弹”惊魂!

吉隆坡法庭今早惊传炸弹威胁,事后导致多项在该法庭进行中的案件审讯,包括备受关注的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涉及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被控7罪案,一度被迫喊停。



但随后经过警方拆弹小组和灵犬组在法庭大楼内外详细地检查后,未发现任何可疑物品,证实是虚报炸弹。警方是今早约11时,接获一名来历不明人士的来电,指该法庭有炸弹后,马上联络吉隆坡法庭管理层,以进行紧急疏散。

调查来电者身分

冼都警区主任山姆加慕迪说,警方到场后指示所有人士离开法庭大楼,以便拆弹小组和警犬组详细检查。

他说,警方今午完成大部分检查工作后,并未发现任何可疑物品。

关于来电者身分,他说,警方还在调查此人士身分。



针对有流言指上述威胁是为了拖延纳吉案的审讯工作,山姆加慕迪说,这不是真的,公众没有必要作出任何猜测。

他说,目前法庭大楼可照常运作,但是否能继续审判,则须由管理层决定。

他补充,警方会继续留守在现场监督,以确保法庭人士的安全。

吉隆坡法庭惊传炸弹威胁,导致多项在该法庭进行中的案件审讯,一度被迫喊停。
吉隆坡法庭惊传炸弹威胁,导致多项在该法庭进行中的案件审讯,一度被迫喊停。

纳吉冷静步出庭外

法庭已于今午约2时05分重新开放,允许公众进入处理法庭事务。

纳吉被控7项涉及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的控罪今日进入第44天审讯,审讯至中午12时26分时,法庭职员突然告知法庭接获炸弹消息,导致审讯被迫中断。

当时,辩方律师哈温德吉星正在盘问大马银行前客户经理余静萍。

纳吉步出庭外后,全程保持冷静,并没有立即搭乘电梯下楼,反之在庭外待了一会儿后,才于中午12时32分搭乘电梯下楼乘车离开法庭,下午续审再折返法庭。

巫统丹绒加弄国会议员丹斯里诺奥马较早前也现身法庭,他在进入庭内,和坐在被告栏内的纳吉打招呼后,就坐在法庭内的公众席聆听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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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捐款由刘特佐负责 纳吉称获沙地国王支持

(吉隆坡12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洗钱和滥权案的自辩阶段供称,他与逃亡商人刘特佐的谈话中,刘特佐曾告知他,来自沙地阿拉伯国王阿都拉的捐款。

他表示,这段对话发生在2010年中,即他获颁阿都拉兹功绩勋章后的几个月。

他说,颁发仪式结束后,国王阿都拉在私下接见马来西亚代表团时,“向我保证他将支持我领导一个温和的回教国家。

“当时我明白这笔捐款是为了政治目的和企业社会责任活动。”

纳吉在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自辩阶段说,大马代表团成员包括时任驻沙地阿拉伯大使赛奥马、前宗教部长贾米尔和时任外交部长阿尼法阿曼。

他还透露,捐款事宜由刘特佐负责,并且他在大马银行开设了账户,以便接收这笔资金。

刘特佐与国王关系密切

“我并不怀疑刘特佐(关于捐款)的陈述,因为他与国王阿都拉关系密切。”

纳吉表示,时任大马银行董事总经理谢德光(译音)曾于2011年的某个时候到他家,协助办理开户手续。

“谢先生做了自我介绍,并说他带来相关表格让我执行。

“在我们的交谈中,我告诉他预计会收到沙地阿拉伯的捐款,并要求他通知国行。

“我采取这一步是因为我想确保我的户头完全透明。”

从未动用  无犯罪意图

沙地6亿美元捐款全退还

纳吉声称,他从未动用过来自沙地阿拉伯的6亿2000万美元捐款,这笔巨款已被退还给注册于新加坡的公司Tanore Finance Corp以证明其清白,但他却被控违反“反洗钱法”的5项罪名。

他强调,他决定将未使用的剩余资金退还,因为这些资金已不再需要。他解释说,大马银行需要一些时间将其账户中的马币兑换成美元,随后这笔资金便退还给了Tanore Finance Corp。

退还时贬值10%

“由于汇率波动,这笔资金在3月至8月期间贬值约10%,因此退还的金额总计为6亿2000万美元,而非最初收到的6亿8100万美元。”

纳吉今天在吉隆坡法庭接受其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提问时,在长达525页的证人陈述中作出以上回应。

这笔6亿2000万美元是纳吉于2013年3月收到的两笔总额6亿8100万美元中的一部分。

据此前报道,2013年3月21日,纳吉的大马银行账户(尾号9694)收到6亿2000万美元,另外6100万美元则于同年3月25日入账。而退还的6亿2000万美元,是他在反洗钱法第4(1)(a)条文第10条及第16至19条指控中的关键内容。

纳吉表示,这笔资金是沙特政府为支持和认可其贡献而捐赠的,并通过指定公司Tanore Finance Corp转账。这些资金主要用于企业社会责任活动和政治用途。为退还这笔资金,他曾致函大马回教银行表达退还意图。

此外,他还特别致函国家银行前行长丹斯里洁蒂博士,寻求外汇兑换及汇款至海外的批准。

“我的所有行为都充分证明了我的清白,且没有犯罪意图。如果我有犯罪意图,我绝不会以自己的名义在国内开设银行账户,更不会主动向国家银行披露资金存入我个人账户的事实。

“更重要的是,我绝不会将6亿2000万美元退还给Tanore Finance Corp,并告知国家银行这笔汇款,同时寻求他们的批准。我的这些行为无不体现出透明度和合法性,但我却因此面临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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