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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榴梿近千元风波】槟贸消局:业者未牟暴利
标价引混淆罚2千

陈进松:贸消部早已注明所有商品须以国文列明。

(槟城23日讯)针对“3个榴梿卖近千令吉”风波,槟州贸消局调查显示,有关榴梿档并未有牟取暴利的行为,但由于榴梿价格列明不详、未使用国文标价,因此分别触犯两项法令,共罚款2000令吉。

槟州贸消部主任陈进松今日召开记者会指出,该位于中路的榴梿档虽有为每一个榴梿标上价钱,不过,标价列明不详,有操纵价格的空间,因此触犯1999年保护消费人法令第12条文。



陈进松说,该档口的所有榴梿品种与价格,仅以中文列明,未使用国文列明,因此也触犯1946年物价控制法令第13(1)条文。

因此,业者因触犯以上两条文,各被罚款1000令吉。

“根据档主的标价,猫山王与黑刺仅注明每公斤60至95令吉,列明不详的价格,不排除会混淆消费者。”

他强调,上述法令存在已久,身为业者理应知道法令的存在,而贸消部早已注明所有商品须以国文列明,其他语言则视乎业者是否需要。

未违反暴利机制



他说,将在这星期内发出罚单予档主,若档主无法依时缴罚,将被控上庭。

陈进松说,接获民众投报时,该局是以2016年价格管制及反暴利(计算货品不合理高盈利的机制)展开调查,惟在店主呈上所有相关资料后,发现对方并未触犯该机制。

“3个榴梿近千令吉”风波发生于5月30日,一名女网友在中路榴梿档与友人品尝两个黑刺和一个猫山王榴梿后,要价高达975令吉,由于不忿价钱不合理,因此在面簿上“讨伐”该榴梿档。

随后,贸消部于6月2日带队到该榴梿档调查,并要求两名档主在18日前呈上相关资料,如工人薪水、水电费、摊位租金等成本资料予该局;不过,由于时间紧促,档主要求延后至6月25日呈交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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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瞄准中国市场 争取将榴梿出口到中国

(雅加达4日讯)印尼最近计划向中国出口榴梿,打响印尼榴梿的知名度,推动榴梿产业的发展。印尼武吉马林当的榴梿品种,不但深受当地人喜爱,以浓郁口感和独特香味享负盛名。

印尼的曼代灵纳塔尔县每年1月都会举办榴梿丰收季。一个个硕大的榴梿果实高挂树上,民众聚集树下耐心等待榴梿掉落,第一时间品尝新鲜浓郁的榴梿。也有中间商前来采购榴梿,运往当地市场售卖。

为大幅提高榴梿产业的前景,印尼开始向大马和泰国看齐,争取将整粒榴梿果实出口到中国,瓜分这个市值约80亿美元(约360亿令吉)的庞大市场。

印尼榴梿主要用于制作果酱和冰淇凌等加工食品,利润远不及出口整粒榴梿。

印尼食品部日前表示,中国今年将对印尼榴梿业进行考察,如果两国签署合作备忘录,印尼榴梿将能打入中国市场,带动印尼的榴梿种植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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