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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C洗黑钱案审讯】余静萍:若寻不着授权人查问
纳吉户头透支找刘特佐

纳吉如常轻松现身法庭。

(吉隆坡22日讯)基于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大马银行的个人户头不时透支,银行经理找不到纳吉的授权人查问时,就会求助大马年轻富商刘特佐。大马银行前客户经理余静萍说,当她面对纳吉在该银行的个人户头常出现透支情况,并无法联络上被授权托管纳吉户头的聂法依扎时,她就会联系刘特佐。

纳吉被控7项涉及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的控罪案续审,余静萍作为控方第54名证人,今日首次受召出庭供证。



她在主控官希旦峇兰副检察司的引导下供证时说,虽然刘特佐不是纳吉银行户头的授权管理人,惟刘氏是促成纳吉在该银行开设户头的人,也是户头持有人(纳吉)与银行之间的联络人,直至纳吉授权聂法依扎成为其户头托管人。

她指出,刘特佐似乎与纳吉及聂法依扎有联系。

当被希旦峇兰询及,如何形容刘特佐涉及纳吉个人银行户头中所扮演的角色时,证人说,当纳吉户头出现透支情况却无法联系上聂法依扎时,刘氏都可帮忙联络上聂法依扎。

“他(刘氏)都可解决问题,并说将有资金汇入(户头),而支票也可过账。”

无法直接联络纳吉



余静萍证实,纳吉户头托管人可核准纳吉在大马银行户头的转账交易,而该银行未曾获得由刘特佐发出的任何书面指示。

当被希旦峇兰提问,为何不就上述问题直接联系纳吉,证人回应指因她没有纳吉的直接联络方式,同时银行只是依据授权函,与聂法依扎联系。

“当我们就上述情况联系户头托管人(聂法依扎),问题都可解决。

较早前,余静萍在宣读书面证词时指出,刘特佐于2011年联系他,询问有关纳吉欲在大马银行开设户头的事宜。

余静萍

保全体面 户头透支不跳票

余静萍说,基于纳吉身为时任首相兼财长,如果银行户头款额不足,导致他签发的支票被退票,这似乎是不体面的。

“我的意思是,他(纳吉)是大马(时任)首相,当你签发支票,你得有款额,但我们不要出现大马首相没有足够款额。”

余静萍在庭上供证时也说,基于纳吉的身分,因此即使后者在大马银行的来往户头出现透支情况,银行都不会自动把纳吉发出的支票“跳票”。

“身为纳吉户头的客户经理,银行分行将就有关情况向我发出提示,我将立即透过拨电、信息或电邮联络聂法依扎通知,以补救透支情况,确保支票获兑现。”

户头5年间曾大量转账

余静萍宣读证词时披露,在2011年至2015年期间,纳吉在大马银行的来往户头出现了大量转账,包括从海外汇入的外币。

“为了向国家银行报备海外汇入的外币,我会询问聂法依扎有关海外资金的用途,被告知有关资金是‘礼物’。”

她指出,作为大马银行的客户经理,她会与企业客户,及由于地位或财富而对银行很重要的客户,保持密切交涉,而纳吉是属这类别的客户。

她说,纳吉在该银行的来往户头所有转账交易,都是在聂法依扎的书面指示下进行。

“我协助将聂法依扎的书面指示,转发给银行分行。”

透支过频致国行发警示

余静萍说,纳吉在大马银行的来往户头,频密出现透支,而国家银行曾就此发出警示(red flag),导致她须告知聂法依扎及刘特佐,必须关闭纳吉在大马银行的所有户头。

希旦峇兰让余静萍查阅此前由国家银行数码鉴证组分析员苏再里兹曼呈堂的文件,涉及余氏与聂法依扎及刘特佐的通讯记录。

余静萍在庭上念出她与聂法依扎的其中一次对话记录,并在之后解释有关对话的目的是银行对纳吉户头常透支感到困扰。

证人证实,她在其中一次与刘特佐的对话记录中,向后者表明纳吉户头透支过于频密,同时试图要求纳吉户头授权托管人,通知户头持有人(纳吉)关闭户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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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捐款由刘特佐负责 纳吉称获沙地国王支持

(吉隆坡12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洗钱和滥权案的自辩阶段供称,他与逃亡商人刘特佐的谈话中,刘特佐曾告知他,来自沙地阿拉伯国王阿都拉的捐款。

他表示,这段对话发生在2010年中,即他获颁阿都拉兹功绩勋章后的几个月。

他说,颁发仪式结束后,国王阿都拉在私下接见马来西亚代表团时,“向我保证他将支持我领导一个温和的回教国家。

“当时我明白这笔捐款是为了政治目的和企业社会责任活动。”

纳吉在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自辩阶段说,大马代表团成员包括时任驻沙地阿拉伯大使赛奥马、前宗教部长贾米尔和时任外交部长阿尼法阿曼。

他还透露,捐款事宜由刘特佐负责,并且他在大马银行开设了账户,以便接收这笔资金。

刘特佐与国王关系密切

“我并不怀疑刘特佐(关于捐款)的陈述,因为他与国王阿都拉关系密切。”

纳吉表示,时任大马银行董事总经理谢德光(译音)曾于2011年的某个时候到他家,协助办理开户手续。

“谢先生做了自我介绍,并说他带来相关表格让我执行。

“在我们的交谈中,我告诉他预计会收到沙地阿拉伯的捐款,并要求他通知国行。

“我采取这一步是因为我想确保我的户头完全透明。”

从未动用  无犯罪意图

沙地6亿美元捐款全退还

纳吉声称,他从未动用过来自沙地阿拉伯的6亿2000万美元捐款,这笔巨款已被退还给注册于新加坡的公司Tanore Finance Corp以证明其清白,但他却被控违反“反洗钱法”的5项罪名。

他强调,他决定将未使用的剩余资金退还,因为这些资金已不再需要。他解释说,大马银行需要一些时间将其账户中的马币兑换成美元,随后这笔资金便退还给了Tanore Finance Corp。

退还时贬值10%

“由于汇率波动,这笔资金在3月至8月期间贬值约10%,因此退还的金额总计为6亿2000万美元,而非最初收到的6亿8100万美元。”

纳吉今天在吉隆坡法庭接受其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提问时,在长达525页的证人陈述中作出以上回应。

这笔6亿2000万美元是纳吉于2013年3月收到的两笔总额6亿8100万美元中的一部分。

据此前报道,2013年3月21日,纳吉的大马银行账户(尾号9694)收到6亿2000万美元,另外6100万美元则于同年3月25日入账。而退还的6亿2000万美元,是他在反洗钱法第4(1)(a)条文第10条及第16至19条指控中的关键内容。

纳吉表示,这笔资金是沙特政府为支持和认可其贡献而捐赠的,并通过指定公司Tanore Finance Corp转账。这些资金主要用于企业社会责任活动和政治用途。为退还这笔资金,他曾致函大马回教银行表达退还意图。

此外,他还特别致函国家银行前行长丹斯里洁蒂博士,寻求外汇兑换及汇款至海外的批准。

“我的所有行为都充分证明了我的清白,且没有犯罪意图。如果我有犯罪意图,我绝不会以自己的名义在国内开设银行账户,更不会主动向国家银行披露资金存入我个人账户的事实。

“更重要的是,我绝不会将6亿2000万美元退还给Tanore Finance Corp,并告知国家银行这笔汇款,同时寻求他们的批准。我的这些行为无不体现出透明度和合法性,但我却因此面临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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