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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C洗黑钱案审讯】大马银行前集团董事经理供证
“刘特佐引荐晤纳吉”

谢德光首次出庭供证。

(吉隆坡17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7项涉及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控罪案今日续审,首次出庭供证的大马银行前集团董事经理谢德光披露,某次他前往纳吉私邸商讨开始银行户头事务时,是年轻富商刘特佐引荐他会见纳吉。

他说,当时,正是刘特佐把他带入纳吉私邸,并介绍给纳吉认识。



身为控方第50名证人的谢德光在宣读书面证词时说,当时是2011年1月初,他在位于吉隆坡拉惹朱兰路的大马银行总部任职时,该银行客户经理Joanna Yu通知他,指纳吉想要在该银行开设储蓄及来往户头。

解释开户头程序

他说,他过后会见大马银行主席丹斯里阿兹曼哈欣讨论此事,后者指示他负责处理此事,于是他联络纳吉时任特别官员已故阿兹林,以敲定他与纳吉会面的时间及地点。

“2011年1月中晚上7时,我被一辆车载去纳吉位于吉隆坡大使朗格路的私邸,商讨开设户头的事,Joanna Yu给了我开设银行户头及信用卡的表格,据我所记,当时那些表格是空的,没有填上银行所需的客户资料。”

证人说,他在抵达纳吉私邸后,与他曾会晤的刘特佐会面后,被后者带入纳吉私郏。



“我向纳吉解释在大马银行开设户头的程序,同时提及开设户头需遵循银行的条规,我也必须通知国家银行有关户头开设,因为纳吉是一名高知名度的政治人物。”

他披露,他之后将空白的银行户头及信用卡开设表格,交给纳吉签名。

“我与纳吉会面大概有20分钟,办妥事后,我被载回住家,我在隔天将有关表格交给Joanna,以处理纳吉开设户头及信用卡的申请。”

洪素玲大方面对摄影镜头。

洪素玲:申诉报道毁声誉“纳吉不知4200万汇户头”

第49名证人一个马来西亚人民基金会(YR1M)前总执行长洪素玲(译音)供称,纳吉曾向她说,他对有关4200万令吉被汇入其个人银行户头一事,并不知情。 

她在接受辩方代表律师哈温德吉星盘问时披露,她曾在《华尔街日报》于2015年报道此事后的几个月会见纳吉,后者当时向她说,该报道对他本人的声誉和事业,造成损害。“他说他不知道这笔钱被汇入他的户头。” 

洪素玲供称,纳吉当时看起来非常困扰,而她曾向纳吉道歉,同时自荐辞去她在YR1M的总执行长职。 

此外,洪素玲也不认同哈温德吉星的主张,即有关4200万令吉被汇入纳吉2个银行户头的转账,是因接获大马富商刘特佐的指示而进行,反之,强调她是从已故纳吉机要秘书拿督阿兹林接获指示。 

哈温德吉星今日也在庭上让这名证人查阅她和大马银行客户经理Joanna Yu的通讯记录,并指两人通讯记录内多次提及的“我们的朋友”是刘特佐,惟这说法被证人一一否认。 

上述通讯记录是国行数码鉴证组分析员苏再里兹曼此前向法庭提供的呈堂文件,文件涉及Joanna Yu手机内的通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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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纳吉特赦令附录是否存在 魏家祥促安华正面回应

(吉隆坡14日讯)有关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特赦令附录是否真的存在一事,马华总会长拿督斯里魏家祥博士要求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正面回应,向民众解释清楚,而不是继续顾左右而言他。

他表示,人民已厌倦政府的花言巧语和缄默,如今只想知道一个肯定的答案。

他也批评安华以可能妨碍司法为由拒绝回答的做法,令民众无法判断,政府是否有遵守前国家元首的谕令。

魏家祥今天在社交媒体上传一段影片,向政府和安华喊话:“有就说有,没有就说没有。

“这问题在3月7日提出,已经240多天了,如今才抛出可能构成藐视法庭的问题。”

他强调,他尊重前国家元首的最终决定权,追问特赦令附录一事并非是要挑战国家元首和法庭的地位,也不是要妨碍司法,反而是那些违反和藏匿元首谕令者,才是滥用元首和法庭名义的人。

“为什么说他们滥用法庭(名义)?因为他们只要回答有或没有特赦令附录,法庭就无需审讯了。”

魏家祥也表示,若不存在特赦令,政府就应该提控和对付那些造谣者。

另外,他指出,禁止在法庭外讨论案件的规则不适用于我国,因为大马的司法体系已经废除陪审团制,法院判决完全是由专业法官作出,不会轻易受到外界舆论的影响。

魏家祥举例,纳吉的SRC贪腐案件诉讼期间也在法庭外引起热烈讨论。

2022年8月23日,纳吉因在SRC国际公司挪用资金案中被判滥权、刑事失信和洗黑钱罪名成立,遭判处12年监禁并被罚款2亿1000万令吉,目前正在加影监狱服刑。

今年2月,特赦局宣布将他的刑期减半,预计纳吉将于2028年8月23日获释,罚款则减至5000万令吉;如果他未能缴清罚款,则刑期将延长一年至2029年8月23日。

然而,有消息指出,前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曾经发布一份附录,谕令允许纳吉在剩余的刑期间居家服刑。

纳吉已经针对此事申请司法审查,要求政府确认并执行这项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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