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挂非法放贷广告横幅
3青年认罪各罚2200

被告李忠友(左二)、颜宏仁(左三)及冯宗升(右)在友人协助缴付罚款后,一行人快速离开法庭。

(关丹3日讯)为非法放贷公司张挂广告横幅,3名华裔青年今早被控上关丹推事庭时俯首认罪,每人各被判罚款2200令吉。

这3名被告即李忠友(29岁)、冯宗升(22岁)及颜宏仁(19岁)(人名皆译音)来自马六甲。



控状指他们于6月27日下午2时35分,在关丹法庭大厦附近工业区,张挂非法放贷广告横幅,构成误导及促使他人在不知情下,同意接受放贷条件罪,抵触了1951年商业借贷法令第29AA条文,并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下判刑。一旦罪成,可面对坐牢最高2年、及罚款最高2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们在案发时,在工业区路旁张挂广告横幅被巡警发现,在受到进一步检查后,被告的国产轿车中遭巡警搜出49张广告横幅。

被告们在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律师努鲁沙菲卡代表下,向推事诺阿兹占求情指出,3名被告受聘于放贷公司时,月收700令吉,但自被捕已宣告失业,目前在寻找新工作。

她说,首被告李忠友需要供养母亲,而次被告冯宗升则暂依赖从事技术业的父亲供养,第3被告目前是依靠从事美发业的母亲,家中尚有患癌的父亲。

“所有被告都已失业,因此希望选择认罪及承诺不再重犯之下,获法庭网开一面,给予轻判。”



主控官西蒂艾莎纳依拉副检察司向推事诺阿兹占建议,应给予严惩做为教训。

推事诺阿兹占在考量双方陈情后,判决每人罚款2200令吉或以坐牢7个月替代。惟3人在推事下判后,由2名男性朋友代为缴付罚款,随后快步离开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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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男友欠钱女子遭殃 阿窿追债威胁烧屋

(文冬3日讯)情侣闹意见分手,女方后来却被大耳窿恐吓追债,要她偿还男方欠下的巨额债务,否则放火烧屋,女方惶恐不安,除了向警方报案,今早也向吉打里区州议员苏建祥投诉。

林姓女方今年48岁,在一家公司担任书记,与母亲住在玻璃口新村。

据她说,前56岁男友吉隆坡人,在文冬芭场工作,不仅欠下一大笔债,也驾走她名下的一辆四轮驱动车,令她不仅担心大耳窿追债,也害怕万一那辆四驱车发生意外,她需负担法律责任。

她说,两人已分手半年,她也不知道他身在何处,她是在上月杪开始接到阿窿追债的手机讯息,由于借钱者不是她,因此希望阿窿不要干扰她的生活,她已因此事寝食不安。

苏建祥认为,冤有头债有主,阿窿应向欠债人追债,而不是干扰无辜者,他会协助林小姐处理此事,若阿窿继续向她追债,他会向警方投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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