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刘伟强:司法受干预指控
“上诉庭法官可报案”

刘伟强:警方可以保护哈密梳丹。

(吉隆坡19日讯)首相署部长拿督刘伟强说,如果上诉庭法官拿督哈密梳丹感觉本身在揭露司法机构长期受干预问题后,生活因此受到威胁,他可以向警方报案。

“如果他认为生活受到威胁,他有权向警方报案,让警方调查。



“如果他说的是事实,他们(警方)可以保护他。”

刘伟强今天在“女性政治领导力:创造正面改变”亚洲区会议场外,向记者这么说。

哈密梳丹于本月14日在长达63页的法定宣誓书中揭露我国司法遭干预事件,包括民主行动党前主席已故加巴星煽动案在上诉庭的上诉裁决。

首相敦马哈迪医生翌日提到,政府将研究成立皇家调查委员会调查司法干预课题的建议。

我国司法机构已针对此事报案。



联邦法院首席主簿官办公室发文告说,司法机构对哈密梳丹入禀法定宣誓书,指责我国司法遭干预事件表示关注。

窥视及缠扰是罪行新法案7月呈国会

首相署部长拿督刘伟强指出,窥视及缠扰将会是一种罪行,而该新法案预计在今年7月提呈国会。

他说,法案的重要文件已交给他查阅,在提呈内阁批准前会交给总检察署审查。

“目前我在研究该法案草案;若积极可以很快提呈,我预计今年内。在3月国会会议可能来不及,因为太赶,但我们看到可能在7月及10月。

“它可以加速,若所有文件已完成。这是有关缠扰和窥视。”

刘伟强指出,目前,执法单位依赖刑事恐吓或伤人法律,确定违规者先触碰、威胁及攻击受害者后才能采取行动,而受害者必须提供视频作为有关罪行证据。

“有时候女性被追着跑,她无法录影,当她到警局,警方会说没有确凿证据采取行动。他会问对方有没有触碰,没有;他有没有殴打你,没有。不过,你知道当你被偷窥或缠扰,你脑里会感到害怕。

“他们(嫌犯)会用Whataspp手机应用程式、社交媒体留言,向受害者施压。因此,日后有了这法律,我们不需要等到他触碰、殴打或对女性或个人做出一些事;只要经常发生,警方可以采取行动。”

刘伟强提到,根据调查结果,当受害者被偷窥及缠扰会身心承受压力,有很大可能会自杀,因此必须对违例者采取行动。

他强调,该法案是一种防范,避免罪行发生在经历数次或好几个月遭人窥视缠扰的受害者身上。

“不要等到事情发生才行动。有时这样的案件,当他偷窥或缠扰一个人,某个程度他将会做出比之前更暴力的行为。

“我们不要等到暴力发生及女性安全受影响。因此,我们必须有法律可以照顾女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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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

款项傍身,政治所需?/胡逸山博士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近日在又一系列的与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丑闻有关的刑事案件中被判表面罪名成立,再次引起社会上的一片议论。

这个法律(或司法)名词,是源自拉丁文prima facie (自表面上看来)的译名,主要是表达法官认定控方针对被告所呈述的罪名与证据等(过程中也允许被告方的质疑、盘问等),初步是合理的、有可信之处,而被告因此需要针对这些控状予以答辩、挑出其中的疑点等,以推翻这些罪名。

法律优势归于被告

在本地师承英国普通法的法律制度下,控方所提出的疑点如为法官所采信,则由此而生的法律优势归于被告。

此外,法官要把被告定罪,也是要在超越合理的疑点的基础之上,法律准绳颇高。

当然在普通法之下,尚未被法官正式宣告罪名成立(定罪)者,即使已被宣判为表面罪名成立,在法律眼中也还是被视为是无辜的。

无论如何,在法官有关宣判纳吉表面罪名成立的判词摘要里,已然看到好一些有关源自1MDB或以1MDB名义借贷的款项在经过国外一番“周转”后,辗转流入纳吉在本地银行的私人户头中,而其中至少一部分是被支出予一些政党或与政治有着千丝万缕的个人或机构的现象。

在近日,反贪污委员会应该是根据所收到的情报,在好几个所谓“安全屋”里搜出许多现金巨款。

据说是一些政商勾结包办项目的回扣,也据说牵连到某位目前在野的重量级政治人物,也已有一些与其有关的人物被捕、被控等。

各界也屏着气息,看是否又会有一条政坛大鱼落网。

这两起案情完全无关的案件发展,如果从略微宏观的角度来看,可能还是有一些相似之处的,即要在本地政坛上叱咤风云的政治人物们,看来还是需要有着一大笔款项来“运作”政治活动的,才能期望彼等的政治发展前途有着希望。

假如不是如此,政治人物如有或如欲大手笔的涉贪,大可与行贿方安排所有贪腐所得款项就直接在好一些世界上的洗钱天堂里过账、存放即可。

等到退休后,方到当地或其他世上适合富贵式颐养天年而与本地又无引渡条约的退休胜地去当寓公,一方面慢慢地在国外提取该些不法所得来维持体面的生计,另一方面又可在当地风光旖丽的湖畔喂徐徐而来的天鹅,身心舒畅,又何乐而不为呢?

民主面对各层面挑战

但是,如在本地般的发展中国家里,如果要搞选举式的民主,让民众选出政府与领导人,其情操固然高尚,但至少要面对两个跨越政治、经济与社会各个层面的挑战。

其一是有关系到选民,至少是很大部分选民及本身的贴身需要以及政治认知。

顾名思义,发展中国家就意味着国家还需要发展,换句话说这些国度一般民众还需要为生计而挣扎,而不是如发达国家里的民众般有着各种优沃的社会福利,就算没有工作都有政府养着。

所以,说白了在发展中国家里,许多民众(也就是选民)也就很自然地希望哪怕是民选的领袖得以派发现金或物资予彼等,而且是越多越好,无形中成为领袖与这些选民之间的不成文政治契约,也就是所谓的“我帮你、你帮我”。

但公家的资源又很有限,所以无论是在朝或在野的政治人物,都必须有许多的现金或近乎现金的款项在本地“傍身”,以备不时之需,得以随时在自身的选区或(如有全国政治野心)更大的范围派发予民众。

这是一项政治现实,不是个人主观意志得以转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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