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要求检讨移民局出国禁令
玛利亚陈上诉得直

(布城19日讯)联邦法院今天批准八打灵再也区国会议员玛利亚陈的上诉申请,推翻高庭的裁决,允许挑战移民局总监及另一造于2016年5月15日施加禁止她出境的禁令。

法官拿督斯里巴里亚为首的联邦法院3司一致裁决,允许玛利亚陈提出上诉。



另2名法官是拿督阿里扎杜及拿督东姑迈蒙。

申请人提出3项法律问题,要求联邦法院裁决:(一)1959年移民法令第3(2)条文是否赋权移民局总监,可不负责任地行使自由权利?移民局总监是否能基于批评政府等理由禁止一个人出境,破坏民主赋予人民的权利?(二)移民法令第59条文(不会获给予自我辩解的机会)是否合法及符合联邦宪法?(三)根据Semenyih Jaya私人有限公司对乌鲁冷岳县土地局诉讼案例,移民法令第59A条文阐明移民局总监的决定不可被带上任何法庭接受司法复核,是否合法及符合宪法?

玛利亚陈

玛利亚陈也是净选盟2.0前主席,她提出司法复核申请,挑战移民局总监禁止她于2016年5月15日前往韩国,代表净选盟接受奖项。

不过,该禁令于2016年5月17日撤回。

高庭于2017年5月18日驳回玛利亚陈的司法复核申请,上诉庭则于去年5月25日驳回有关上诉申请。



高庭法官拿督聂哈斯末以这项申请纯属学术意义,以及移民法令第59A条文阐明移民局总监及内政部发出相关禁令不能带上法庭受司法复核2个理由,驳回玛利亚陈的申请。

玛利亚陈的代表律师拿督古迪亚对记者说,他们获准重新检讨联邦法院之前的决定,即仅赋权移民局总监禁止国民出国。

高级联邦律师三苏博哈山则代表移民局总监和内政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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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高庭准玛利亚陈挑战裁决 总检署提上诉

(吉隆坡15日讯)高庭在上个月发出准令予八打灵再也国会议员玛利亚陈,以让她挑战回教高庭宣判她藐视法庭的裁决,总检察署已就此提出上诉。

玛丽亚陈是因批评回教高庭判处商人拿督费沙前妻艾米丽雅入狱的裁决,而被判藐视法庭罪成。

根据通过法庭搜寻系统取得的法庭文件,总检察署不服吉隆坡高庭在8月22日的裁决,已于9月9日向上诉庭入禀上诉通知书。

代表总检察署的高级联邦律师阿末哈尼尔在受接受记者询问时,确认此事。

法官拿督旺阿末在8月22日批准玛利亚陈提出司法复核的申请。

现年65岁的玛丽亚陈是于今年3月3日向高庭入禀司法复核申请,将时任首相署(宗教事务)部长拿督斯里祖基菲里、联邦直辖区回教理事会(MAIWP),以及吉隆坡联邦直辖区回教司法局,列为第一至第三名答辩人。

她要求撤销回教高庭志期2019年10月14日的裁决,也就是批准向她发出藐视法庭庭令和要求解释通知。

玛利亚陈在今年4月25日被判藐视法庭罪成,处以监禁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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