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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交手淫少年 称是“教育”

(昔加末16日讯)昔加末警方申请延扣释照亮,助查在昔加末性侵多名少年的投报。

54岁的释照亮今早被警方押往昔加末推事庭申请延扣5天,直至本月20日。



一名15岁受害者报案时称,释照亮曾经带领他和另5名少年,前往寺庙参观学习时,涉嫌为他和5名同伴手淫,并指这是一种“教育”。

此外,这名受害者称他于2017年8月期间,在寺庙的房间里两度疑被性侵。

当时,释照亮叫他躺在床上和自脱裤子,然后就用手握着他下体并口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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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佛总:佛教立场犯戒法 判释照亮附佛外道

(吉隆坡8日讯)马来西亚佛教总会总会长释日恒长老指出,虽然释照亮法师被控性侵儿童案无罪释放,但在佛教立场上已犯了戒法,马佛总判为附佛外道。

他说,马佛总今年6月收到部分佛教团体及个人联署,要求马佛总以僧制处置今年5月30日在麻坡法庭被判无罪释放的照亮。

他发文告说,与马佛总理事于7月12日会见多个佛团的联署代表包括传闻法师、如洁法师、吴德福律师、颜志伟律师、赖慧璇及谢汶芸,传达马佛总的立场。

他说,吴德福会向联署人传达马佛总立场,即马佛总此前已经处理过照亮事件,照亮已经不是马佛总会的成员、马佛总不能再有进一步的权力干涉照亮的行为。

“在2010年,曾有人向马佛总投报其孩子深受其害,马佛总之后议决交由马佛总森州分会及寂晃长老处置,两造随后适时冻结照亮所有对外的活动并严加惩罚。”

“照亮在2019年再次被投诉同等错误,马佛总于2019年1月16日发出文告,冻结及禁止照亮参加任何对外活动及弘法。”

“照亮在法律的立场上被判为无罪,然而在佛教的立场上,照亮犯了戒法,对于惭愧忏悔也不做出回应,也不知罪,也不自态,所以马佛总会已经判他为附佛外道。”

他说,我国是君主立宪制国家,而宗教团体没有法律上的超越制裁权利。

他呼吁僧俗二众要分开,尽量不留宿道场,若是有活动在道场需要留宿,应与僧众保持相当的距离。

58岁的照亮法师,原名曾国宝,6年前因涉嫌触摸3名15至16岁年儿童下体,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14(a)条文,面对4项涉及性侵3名少年的控状。

他于2019年1月15日被警方逮捕,同年3月20日被提控上庭。

当年承审此案的昔加末地庭法官拉希达因受害人不愿继续供证,以及控方撤消所有4项肢体性侵指控后,裁决他释放不等于无罪(DNAA),而今年5月30日,麻坡第二高庭批准照亮的上诉申请,判他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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