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古语有云:讲多错多/周若鹏

我最近开始质疑古人的话,“古人说”就一定是对的吗?现代人文科技发展都比老祖宗强何止千倍,何须老听他们的?唉,我这现代人狂妄,质疑错了。比如一句老话:“言多必失”,简单的真理千古不变,太多现代人忘记了。

国家元首退位,史无前例,真正原因未说,谣传因为迎娶俄罗斯美后,但这岂不是美事一桩,作为男性人民只愿献上深深的祝福。这件事,其实怎样影响你我的生活呢?就好像天上的这片云飘走,那片云飘来,高高在上的云,最多挪移了几片大地的影子,低低在下的人民无关痛痒。你是没有必要为此说话的。



你看谢霆锋和张柏芝的八卦,然后发牙痕讲两句,他们就算看到了不高兴,也奈何不了你。但在本国有法律惩罚侮辱皇室者,讲错话是犯法的,如在泰国更为严厉。有几个人发牙痕评论国家元首退位,结果遭人报案逮捕。

尽管人权律师拉蒂花歌雅批评警方引用过度严厉煽动法令乃不合时宜,但撇开法律和皇室不谈,就看人与人之间的基本尊重,嫌犯也不该就他人之事口出恶言,这是“祸从口出”,古人又说对了,但这次只对了一半,因为他们在社交媒体发讯,算是“祸从手出”。

古人怕言多必失,因为讲话有时会不经大脑,所以要谈大事多要用写的,可以冷静地反复修饰查阅,确保无误才发表。写,比口说严谨,就算这样还是有人因此得罪君王高官而掉脑袋。到了今天,书写却变得和口说一样随便,想到什么就随意丢上脸书,没有过滤。

恶言蠢话被永久记录



嘴巴所讲的话可以风过了无痕,社媒却会永久记录恶言蠢话,而且可被无限“分享”传播。最近的Edi Rejang、Caryn Yean,他们伤害的对象是平民百姓,尚且惹广大网民群起攻之,侮辱皇室者下场又会如何?

言论自由,不等同肆无忌惮地伤害他人,凡事有限度。你有抽烟的权利和自由,但如果你的二手烟侵犯了我的空间,那么你就是不对,因此我不明白最近的禁烟纠纷有什么好争议的,餐厅是公共空间,不是吗?作为一个初戒烟者,我确信我能为两边考量,应该请抽烟者站出去,不要伤害不抽烟的人。同样的,把那些对人以至对社会无益的闲言、恶言吞进肚里,不只不害人,也不祸害自己。

古人一定也说过很多蠢话,蠢话都被时间过滤掉了,能流传到今天的,必然是经得起千百年锤炼的硬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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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加强对付网络霸凌 阿莎丽娜:非限制言论自由

(吉隆坡11日讯)国会下议院今日通过2024年刑事法典修正案和刑事程序法典修正案,旨在加强对霸凌行为,特别是网络霸凌的法律应对。

首相署部长(法律及体制改革)拿督斯里阿莎丽娜昨日指出,这一修正案的核心目标是建立有效机制以防止骚扰、保护社会,尤其是儿童,而非限制言论自由。

新增“依莎条款”

在为该修正案进行二读和三读总结时,阿莎丽娜说,修正条文旨在提供全面保护,以应对数字时代日益复杂的霸凌问题。 

阿莎丽娜特别提到新增的第507D(2)条文,并将其命名为“依莎条款”(Esha clause)。

该条文的设立旨在防止类似悲剧的发生。

她指出,29岁印裔女网红依莎(原名拉结丝瓦莉)在遭遇网络纠纷和大批假账号辱骂后,曾向警方报案并表示会抗争到底,但不堪心理压力,最终在7月5日轻生。

阿莎丽娜表示,依莎在去世前一天曾向警方报案,认为警方会提供保护,但最终发生悲剧。她提到,许多专家指出我国目前并没有足够的法律来应对霸凌及网络霸凌问题。

应对数字时代挑战

她进一步指出,刑事法典中的多个条文,如第503、504、505、506、507、508及509条文,未能充分考虑数字时代所面临的挑战。

以依莎的案件为例,网络霸凌中的侮辱和威胁言论常常是关键证据,但却难以被执法单位有效收集。

根据新增的第507D(2)条文,任何人若意图激怒他人,导致他人自伤或伤害他人,或明知言辞或行为可能引发愤怒并造成伤害,均构成犯罪,定罪后可被判处最高1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并罚。如果受害者因此企图轻生,罪犯可面临最高10年的监禁、罚款,或两者并罚。

网络霸凌文化蔓延

阿莎丽娜还指出,年轻一代已出现网络霸凌文化,部分人通过数字平台隐藏身分,使用假账号或化名进行霸凌行为。

她解释,匿名使得这些人无需承担现实的责任,因此敢于霸凌。

她说,在现实生活中,诽谤和侮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处理,但在24小时不间断运作的数字系统中,隐匿身分的霸凌者却难以追责。

“伤害”定义更明确

修正案还对“伤害”一词的定义进行了进一步明确,考虑到不同个体的心理承受能力差异。

阿莎丽娜指出,有些人能够承受强烈的言语攻击,而有些人可能因一次攻击而无法恢复。法律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确保每个受害者得到公正的对待。

她希望在新法令生效之前,相关部门和父母能够共同努力,让社会各界意识到霸凌、骚扰和网络霸凌的严重性,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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