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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商遗言勿闹翻 添男孙才有股权
2子兴讼争产违父愿

(新加坡26日讯)商人林鸿儒有5儿3女,1992年患癌病逝。他生前手写遗言,嘱咐孩子们不可闹翻,好让他“安心瞑目”,并规定儿子要“添男孙”才有股权。

三个家族公司股权分七份,长子林子英(64岁)拿两份,母亲及其他兄弟各得一份。不过,因其中两子没添男孙,只能放弃股份,各拿30万元(约91万5000令吉),三女则各拿1万5000元(约4万5750令吉)。



家族生意从经营油站和石油运送开始,后来也投资房地产和中国生意。三家公司Tat Leong Petroleum、Tat Leong Development 和Tat Leong Investment业绩逐渐走下坡,主要收入来自远东商业中心一个店面的租金。

2013年,担任董事30年的次子林子明(61岁),董事职务没被更新,于是要求哥哥买下他的股份,却无法达致协议。

次子申请3公司清盘

2014年11月,林子明入禀高庭,申请把上述三家公司清盘。

他说,林家的儿子们理当经营家族生意,家族业务的核心应是互相信任的关系,既然与大哥的关系破裂,自己也被踢出公司,关掉公司才是公平做法。但身为三家公司大股东的林子英却说,公司全由他设立,他出于好意才给父亲和兄弟股权和担任董事。



《联合早报》报道,高庭法官庄泓翔接受林子明的说法,指公司是由林鸿儒资助、指示林子英设立的,给予双方30天进行和解谈判。双方无法协议,高庭于是下令公司清盘。

限期内无法卖店面法庭令兄赔偿弟弟

2015年11月,终审法院审理林子英的上诉时,下令两兄弟调解,两人最后同意,由哥哥以协议价买下弟弟的股份。

协议条件包括在半年内卖掉远东商业中心的店面,将收益纳入公司资产,而哥哥得在卖店之后的一个月内,落实买股协议。

店面后来数次拍卖都不成功,弟弟指哥哥故意拖延售店,把售价订得过高却不愿降价,结果吸引不到买家。他还发律师信,要哥哥以115万余元(约350万令吉)买下他的股份,但哥哥拒绝。

2016年10月,弟弟起诉哥哥,指他违反协议,要哥哥完成卖店和买股协议,或赔偿他损失。哥哥否认违约,坚持店面没卖出,他就不必买股。

该店再以210万元(约640万令吉)的保留价拍卖五次不成功。双方进行两次调解,还是失败。

今年1月,高庭法官裁定弟弟胜诉,指210万元的店面保留价多次拍卖,却没人出价,而房地产公司去年2月也推荐160万元(约488万令吉)的保留价,哥哥始终拒绝降价。

法官下令哥哥须为自己无法在2016年6月的协议期限前出售店面,赔偿弟弟,并承担弟弟九成的讼费。

哥哥向终审法院上诉,上月底多数诉求遭驳回。(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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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拉越与大马无法承受石油天然气争端升级

(吉隆坡27日讯)长期以来,砂拉越自认是全国石油产量最大的邦州,惟在国家石油财富分配方面,砂拉越却被亏待了。

联邦政府的数据显示,砂拉越占全国石油总储量的60.87%,砂天然气出口量也占国家天然气出口量约90%。

然而,砂拉越获得的石油税仅占全国石油总收入的5%。去年的石油税为28亿令吉。

业内人士和专家担心,让砂拉越石油公司(Petros)成为当地唯一天然气汇总商可能会带来反效果。

除了监管分销、出口分配和定价,汇总商也负责保养和发展天然气分销基础设施,而这项任务目前由国家石油公司负责。

虽然尚未披露官方数据,但无可否认的是,国油过去几十年在砂拉越油气基础设施和整个行业的发展上花费了数十亿令吉。

许多人担心,如果砂拉越石油公司不能取代国油成为砂拉越油气行业的长期投资者,那么砂油气行业将面对严重的负面影响。

根据“自由今日大马”报道,一名不愿具名的分析员说,不论国油应该花费多少资本支出,都必须由砂拉越石油公司承担。

除非砂拉越石油公司有能力花费相同或更多的资金,否则砂拉越的油气行业将成为最终的输家。

若要公平了解国油在砂拉越的资本支出有多少,只需看看国油的整体投资情况即可。

仅在2023年,国油在马来西亚,包括砂拉越的油气行业投资总额就达到260亿令吉。

砂拉越石油公司并非唯一的输家,研究机构一致认为,如果将控制权移交给砂拉越石油公司,国油也将蒙受损失。

分析员认为,如果国油将控制权让给砂拉越石油公司,那么国油的底线可能会受到冲击,尤其是仅从砂拉越天然气生产中获得200亿令吉年利润。

这将减少国油未来的资本支出,尤其是在天然气领域和全国的上游业务。

消息人士表示,鉴于砂拉越希望国油摆脱下游业务,他担心砂拉越石油公司可能没有能力填补资金缺口。

“他们希望国油只开展上游业务。”

在油气行业,上游业务(也称为勘探和生产)通常成本最高,尤其在南中国海,部分原因是天气情况、海水深度以及中国对几个岛屿的争议声索所造成的日益紧张局势。

分析员说:“如果砂拉越和国油不能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将在很大程度上输给印尼,因为没有人投入足够的资金,或者他们投入的方式不正确;这是最可悲的部分,马来西亚人不希望看到这种情况发生。”

国油首任主席东姑拉沙里直言不讳评价砂拉越的诉求。

拉沙里受访时说:“砂拉越石油公司?你可以有10个这样观点相同的机构,但它不会像国油那样。”

他指出,国油“代表马来西亚人”拥有石油,这一点在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中清楚阐明,该法令将石油和天然气行业国有化,由联邦政府控制的一家公司管理。

拉沙里说,这是为了确保马来西亚在与 “七姐妹 ”(又称国际大石油公司)打交道时,得到更公平的待遇。

他表示,只有像国油这样得到整个联邦政府支持的国家石油公司,才能避免受到全球公司的强势控制。

他说,虽然国油甚至他本人都可以走进蚬壳(Shell)或埃克森(Exxon)的办公室并获得认可,甚至 “平等对话”,惟砂拉越石油公司却无法做到这一点。

他认为,委任砂拉越石油公司取代国油只会削弱砂拉越与大型石油公司谈判的实力。

砂拉越政府之所以要让砂拉越石油公司成为当地唯一的天然气汇总商,是因为它声称这符合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中关于恢复砂拉越天然资源自治权。

这将为砂拉越境内开采的石油和天然气提供更高的补偿。

砂拉越希望将其天然气分配份额从目前的5%提高至30%,以满足2030年砂拉越天然气路线图的国内需求,该路线图是一项利用天然气推动永续发展的10年计划。

然而,拉沙里说,这种观点忽略了砂拉越作为马来西亚联邦一部分所获得的利益。

值得注意的是,联邦政府为砂拉越提供国防等多项服务,而砂一直要求联邦政府在南中国海日益紧张的局势下保护其油气资源。

他指出,联邦政府过去多年提高砂拉越的发展资助,以补偿过去的不满。

根据第12大马计划,砂拉越在2025年获得48亿令吉拨款。在明年财政预算案中,砂拉越将再获得59亿令吉拨款。(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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