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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强奸少女并拒捕
嫌犯延扣7天

嫌犯被押上法庭时低头避开摄影记者的镜头

(槟城4日讯)一名涉嫌强奸未成年少女的嫌犯周一晚拒受查并开车欲逃,在警方开枪击中车子并飞车追逐一番后被捕,今日被警方押往地庭申请延长扣留7天。

东北县警区主任仄再马尼助理总监指出,29岁的嫌犯有9项前科,其中包括7宗刑事案和2宗毒品案。



嫌犯涉嫌于11月28日在垄尾强奸一名15岁未成年少女。

仄再马尼说,东北县警员周一晚上9时30分在敦林苍佑医生大道(靠近日落洞珍珠组屋一带)截停嫌犯驾驶的轿车时,嫌犯拒受查并企图冲撞警员,警员被迫向嫌犯车子的车轮连开数枪,过后对嫌犯展开1公里的追逐战,嫌犯逃至双溪槟榔小贩中心附近时,因车子撞及一辆轿车和摩托车,准备下车逃走时,被警员冲前逮捕。

他说,被撞摩托车骑士手部轻伤,轿车司机则没事。

他指出,警方援引刑事法典376条文(强奸)、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42条文(鲁莽和危险驾驶),调查此案。

“此外,警方也会考虑援引刑事法典307条文(企图谋杀)调查,因对方尝试开车撞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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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团队呈新证据 法院谕令重审杨祖强案

(布城12日讯)霹雳州前行政议员杨祖强被控性侵女佣案峰回路转,联邦法院基于杨祖强律师团队提呈的新证据,谕令将此案移交回高庭审理,以定夺新证据的真实性。

相关的新证据,包括女佣声称在此案中给了假口供,以及对杨祖强的性侵指控并不属实等等。

较早前,杨祖强向联邦法院申请提出新证据,以撤销性侵女佣案的判决。

联邦法院今日审理这项申请,以丹斯里哈米达星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在聆听申请人(杨祖强)的代表律师拿督郑宝德和控方(答辩方)法依沙副检察司的陈词后,一致做出上述裁决。

另二司为拿督哈尼巴和拿督罗扎德丽雅,申请人的其他代表律师还包括拿督拉泽巴星、沙林、罗伟乐、纪伟伦等,代表控方出庭的另一名副检察司则是林伟强。

哈米达星在裁决中指出,申请人是根据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93条文申请提出额外证据,即申请中所列出的5份文件。

他说,这项申请非常重要,因为相关的文件似乎说明了投报者(女佣)给了假口供。

“我们认为这是严重的问题,投报者似乎真的提供了假证,以致对申请人造成严重的不公正,因此,三司批准申请人提出上述5份文件。”

他说,联邦法院也将指示高庭取得与上述5份文件的相关证据,包括(传召)相关证人。

“高庭可采取适当的方式盘问相关证人,并针对新证据或供词发表看法,然后再向联邦法院提交有关的看法,即有关的新证据(文件)和供词可否被采用。”

杨祖强强奸案上诉审讯改至11月25日

杨祖强为霹雳前端洛州议员,他涉及的强奸案件上诉审讯日期已从上个月23日改至11月25日。

然而,哈米达星说,随着申请人提出新证据,因此必需展延联邦法院此前已择定的上诉聆审日,他也谕令此案移交回怡保高庭审理,并择定11月26日在怡保高庭进行案件管理。

回顾本案进展,高庭是在2022年7月27日裁决杨祖强强奸23岁女佣罪名成立,而以拿督哈达丽雅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则是在今年3月1日以2对1的多数裁决,维持杨祖强罪成的原判,惟刑期从监禁13年减至8年,以及鞭笞两下。

根据控状,杨祖强被控于2019年7月7日晚上8时15分至晚上9时15分之间,在其住家的一间房间内犯罪,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长达20年,另加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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