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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遇募款·非法看车员费
甲古迹景点区商家烦恼

(马六甲4日讯)频密的要求募捐和非法看车员收费,引致甲州古迹景点区商家烦恼,希望市议员正面看待和通过执法单位协助处理。

在吉宁街经商的黄仪欣,向市政局市议员陈劲源、陈明岳和姑务乡村社区管理理事会主席沈荣森申诉。



她在吉宁街后巷马六甲沿河边经营咖啡厅5年,常发现有人向顾客募款。过去迄今都会拿着小册子,向她店后咖啡厅的国内外游客募捐,有时候甚至一星期出现两次。

“有些商家看到陌生人向顾客募款,不客气把对方赶走。虽然我不是每次都遇到,也不清楚他们是哪一个团体,但他们经常出现,就会骚扰到顾客和影响我做生意。”

她也说,该区附近时而也会有人向商家或游客收停车费。前个周五晚上她停车在商家附近,结果一名男子向她讨钱,把她吓着。

陈劲源说,现在是校假的旅游旺季,募捐者都选择在旅游区要求捐钱,这违反1947年沿户募捐法令第3(3)条文。

女事主向沈荣森(左起)、陈劲源及陈明岳申诉古迹区募捐和非法看车员收费。

他说,在此条文下被裁定罪名成立,即可被罚款最高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



“如果商家质疑募捐者的身分或目的,可以联络警方。”

至于非法看车员收费。陈劲源说,他今年迄今接到至少6个这类问题的投诉。警方也曾经把非法征收停车费的人士带走查办。不过,基于车主是自愿付钱给对方,警方亦束手无策。

“大多数车主以不愿惹上麻烦为由,给了停车费,但无形中却助长歪风。”

陈明岳说,有时候一些来自外州的慈善团体,出现在旅游区筹款,如果公众怀疑对方代表的团体合法性,可以拒绝捐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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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占马路一辆车收20 警捕122非法看车员

(吉隆坡18日讯)一辆车收20令吉,非法看车员有难了!

日前有报道指,隆市的非法看车员问题越来越猖獗,这些人霸占公共停车位,再向欲泊车的车主收费。 

他们通常是在人潮聚集的地点出没,例如购物区、餐饮场所和娱乐中心一带,并向车主收取20令吉泊车费。

针对此事,吉隆坡交通调查及执法组主任沙里夫丁受询时指出,交警组将与刑事调查组,以及吉隆坡市政局合作对付这些非法看车员,并确保他们被控上庭。

他说,调查显示,这些非法看车员通常会使用警示锥霸占禁止停车的路边,然后用手或手电筒召唤经过的车主把车停在该处,并向车主收取。

他相信这些非法活动背后都是由团伙操控,以从中牟取暴利。

他透露,从今年1月迄今,隆警已在市中心逮捕122名非法看车员,并发现一些人是惯犯,虽然多次被警方逮捕,但仍然不愿放弃这门无本生意。

“警方会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50(3)条文提控那些人。在此条文下,被告一经定罪可被判罚款最高2000令吉或判监最高6个月或两者兼施。”

他提醒,警方除了打击那些非法收取停车费的人士外,也会向那些违规泊车的民众开出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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