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无准证经销石油气
扣3人充公4.4万财物

执法人员充公货车上的石油气。

(怡保28日讯)未持准证下贮存及经销石油气,霹雳贸消局接到情报后,分别前往怡保及丹绒马林展开执法行动,将事主逮捕调查,并充公达4万4565令吉的财物。

霹雳贸消局执法主任三苏透露,执法人员在本月24及 26日约中午12时30分及早上 6时,派出两支执法队伍共12人,突袭检查丹绒马林与怡保经销售石油气的地点。



他昨日发文告说,当局之前已接获情报,曾暗地观察上述两个建筑物长达两周,怀疑事主在没有准证的建筑物及货车上贮存石油气,以销售至邻近市场。

在丹绒马林的个案中,一名约42岁的男子被捕,并承认是车主,也承认没有获得贸消局及消拯局的准证去存放和销售石油气。

据悉,事主是从怡保及打巴的批发商获得石油气供应,再销售给顾客,相信活动已进行两三个月;共115桶各品牌、重达1322公斤的石油气以及一辆货车被充公,充公的价值达到2万1540令吉。

须贮存在指定地点

在怡保的个案,两名年龄介于26至28岁的男子被捕,承认是建筑物业主及货车车主。有关货车和建筑物虽有准证,地址却不符,且没有贸消局的书面准证以经销石油气。



事主也承认没有向该局或消拯局申请准证以存放和销售石油气。据悉,事主是从霹雳及槟城获得石油气供应,再销售给顾客,相信活动已进行了3至5个月。

三苏指出,从2017年1月至11月 26日,霹州涉及石油气统制品的案件有22宗,充公总额达53万5080令吉。

“贸消局正视任何人无准证下进行的统制品经销活动,而石油气是在1961年供应法令及1974年供应条例下,由贸消局管制的统制品。”

基于安全理由,批发和零售商受促请只能把石油气贮存在准证所注明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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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马

吉州贸消局:违一天一次限制 近600外国车重复添油

(亚罗士打23日讯)吉打州贸消局发现,在过去近一个月内,近600辆外国注册的汽车每天在该州马泰边境的油站重复添油。

该州贸消局从派驻在古邦巴素县的5个油站和华玲县一家油站的监控人员统计信息所获取资料显示,自9月25日以来,超过580辆外国注册的车辆,被发现违反每日只能添油一次的限制。

吉打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局主任莫哈末尼占说,调查发现,违规活动是以小规模方式进行,无论个人或小团体。

“他们的作案手法是使用小桶添油,有些车辆则疑似装有额外的油箱来储存更多燃油,并在偏远的地方收集。”

他昨日巡视边境油站后说,这些监控结果已经提交给情报部门,以展开后续行动。

他说,当局根据情报,侦破3万7015令吉油和燃油走私活动,包括扣押1300公升汽油 、4200公升柴油 、两辆车辆及转移燃油的设备。

“从10月1至20日期间的汽油和柴油销售记录分析报告显示,与上个月同期相比,柴油销量下降了7至24%,而RON95汽油的销量则下降3至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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