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瞎掰的离婚理由/周若鹏

最近备受关注的搞笑离婚理由,比如“晚上洗衣”等,十分有娱乐性。爆笑之余,我对资料来源非常怀疑,据报道这来自雪州伊斯兰法庭2016年的报告,看网上人民公正党班底谷区法米发布的照片,那是张简单的清单,准备的人看来有点随便,且让我来分析一下。

23个理由可分3类。



第一,前男友类有3条,老婆见前男友、夸前男友床上功夫等,这种离婚叫“善终”,不发生凶杀案已经很好了;第二,shopping 类4条,老婆乱买、要30种颜色的衣物、老公收入低又吝啬;第三,生活习惯类约8条,上厕所不抽水、抢电视、睡眠时间不同、看不顺眼洗衣方法、在车里吃东西等等。你以为是小事,但对当事人来说却未必,以我为例吧,非常讨厌在车里进食,饭粒难免会掉到哪个缝隙,太难清理。

没错,我是个有点强迫症的爱车人,但这样的爱车人不只我一个。如果伴侣一而再再而三犯禁,分手吧!

第四,勉强算思想层次类的只有一条,即是政见不同。结婚后才发现伴侣支持马华或敌对政党,只好灭亲了。

我会怀疑上述报告,不只是因为里头有离谱的内容,而是呈现方式像是官僚主义下随便交差的样子。收到怎样的资料,不经消化便呕回出来。请问有多少太太会指定要有30种颜色的衣服?如此特例竟也混在其中。又比如晚上洗衣,究竟会怎样影响夫妻关系呢?老婆洗衣时老公大概在悠闲地看电视,有什么资格抗议?这种离婚理由大概是瞎掰的。女人比较诚实,直接说男人性表现差。



没人因小三小王而离婚

回教法庭又是从何得来资料?估计是从处理的离婚案子中,但真相有多少?如果你相信上述报告,就是说没有人是因为小三小王而离婚的。许冠文在他的脱口秀中有这么一段,调侃关于香港嫖妓人数的调查。他问:怎么调查呢?街头访问吗?“你有没有嫖妓?”“当然没有!”男人是至死不认的啊!

就算报告有瑕疵,还是可看到生活习惯差异是离婚一大原因。这些是五年内离婚的例子,拍拖时可能还未发现伴侣上厕所不抽水,上了贼船才知道。感情必然是有的,但一再被臭气挑战会逐渐消退,包容度也越来越低,只好离婚收场。撑得过五年的,大概就习惯、认命了咯!

家庭及社会发展部副部长杨巧双建议非回教徒男女需在婚前上课,这是多余的形式罢了。不管怎么上课,都会像中学学过的三角法那样,毕业后全部还给老师。唠叨的还是唠叨,瞎拼的继续瞎拼,那些表现差的也不会因此变好。这种报告只能让我们“得啖笑”,完全没有实际帮助。

我只希望其他攸关经济民生的研究,不会这样马虎儿戏。

周若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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灼见

为狗狗绝育吗?/周若鹏

最近我公司组团到防止虐待动物协会(SPCA)的动物绝育运动当义工,这运动有一听就忘不了的国文名称:Potong Royong。每多一个人参与,就提升些许运动的可见度,若不是因为公司参加,我还不认识有这个成立于1958年的非营利组织,也不知道绝育原来对家犬利多于弊。

为“浪浪”(刚学会的流浪犬别称)绝育可控制数量;对家犬来说,绝育后可减低雄性的攻击倾向,减少撒尿标记地盘的行为,为狗主减轻头疼;更重要的是,绝育还可预防睾丸癌。但是,我一直很抗拒绝育这件事。

我因故无法当义工,太太则亲到现场帮忙;她传给我看“手术”录影,我真看不了啊!只是想象都觉得痛,把“蛋蛋”剪掉对男人来说太恐怖了,一觉醒来就变公公?我这么想当然不对,绝育过程人道且无痛,狗狗作为一只动物是不知道自己“变了”的。

我承认我是把狗当人来看了,觉得天生给狗狗完整的身体,不应取走它哪一部分。这么想也许是有问题的,狗狗并不是人,我是把我的价值观加诸于它身上而已。我觉得家犬不应被阉割,那是我作为人类的想法,是个人选择,狗狗本身并没有想法;如果狗主不是我,就会有不同的对待。

动物的权益是人赋予的,它们自己不知道,也不可能争取。谈动物权益之前,人类的权益永远走在前面。动物福利法令禁止虐待,但市议会却有权射杀浪浪以控制数量。动物拯救不了自己,要靠公众,以及像SPCA如此善心的组织。

领养代替购买

SPCA主张领养代替购买,10年来为2000多只浪浪找到新家,功德无量。若想养狗又对品种没特别要求,可考虑领养,减轻SPCA的营运压力。但说到底领养抑或购买也是个人选择,就像吃荤吃素,素食者总不成道德绑架荤食者。

无论如何,我的旧思维多少动摇了,也许为了狗狗长命百岁,我会让他绝育。如果你也是狗主,不妨考虑一下参加下次的Potong Royong,又或者在金钱上捐助SPCA。我甚至有在考虑,要不要是给家里狗狗多添一个玩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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