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11岁女童疑遭强奸
家属:嫌犯捏造3解决方案

(槟城1日讯)11岁女童疑遭强奸案,女童的亲属澄清,家属并未向嫌犯开出包括支付8000 令吉的三项解决方案,有关方案之说,是嫌犯捏造的。

根据社交媒体上流传的视频,当嫌犯被女童亲友质问时的对话显示,女童母亲知道女儿的这件事时,开出3个方案,包括付8000令吉私下解决、娶女童或报警,但女童亲属向一家媒体表示,这所谓的三个解决方案,其实是嫌犯捏造出来的。



她说,家属近日发现女童性情大变,在开导之下,如今已14 岁的女童,才细述3年前的遭遇。

“我们马上到嫌犯家里质问对方,对方也招认了,我们接著就报警。”

她说,女童案发时仅11岁,其父亲在外国工作,母亲也另有工作,嫌犯则是她母亲的同事。

隐忍3年才吐露

她说,当时女童的母亲常把女童带到工作的地方,而女童因向嫌犯请教功课才会认识对方,没想到嫌犯竟向女童伸出狼爪。



“女童11岁遭奸污后不敢说出来,默默忍受了3年,最终在亲属劝说下,才吐露心事。”

她说,女童来自霹州实兆远,由亲友接到槟城峇央峇鲁一带照顾,原本生性乖巧,后来因这件事而性情大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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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团队呈新证据 法院谕令重审杨祖强案

(布城12日讯)霹雳州前行政议员杨祖强被控性侵女佣案峰回路转,联邦法院基于杨祖强律师团队提呈的新证据,谕令将此案移交回高庭审理,以定夺新证据的真实性。

相关的新证据,包括女佣声称在此案中给了假口供,以及对杨祖强的性侵指控并不属实等等。

较早前,杨祖强向联邦法院申请提出新证据,以撤销性侵女佣案的判决。

联邦法院今日审理这项申请,以丹斯里哈米达星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在聆听申请人(杨祖强)的代表律师拿督郑宝德和控方(答辩方)法依沙副检察司的陈词后,一致做出上述裁决。

另二司为拿督哈尼巴和拿督罗扎德丽雅,申请人的其他代表律师还包括拿督拉泽巴星、沙林、罗伟乐、纪伟伦等,代表控方出庭的另一名副检察司则是林伟强。

哈米达星在裁决中指出,申请人是根据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93条文申请提出额外证据,即申请中所列出的5份文件。

他说,这项申请非常重要,因为相关的文件似乎说明了投报者(女佣)给了假口供。

“我们认为这是严重的问题,投报者似乎真的提供了假证,以致对申请人造成严重的不公正,因此,三司批准申请人提出上述5份文件。”

他说,联邦法院也将指示高庭取得与上述5份文件的相关证据,包括(传召)相关证人。

“高庭可采取适当的方式盘问相关证人,并针对新证据或供词发表看法,然后再向联邦法院提交有关的看法,即有关的新证据(文件)和供词可否被采用。”

杨祖强强奸案上诉审讯改至11月25日

杨祖强为霹雳前端洛州议员,他涉及的强奸案件上诉审讯日期已从上个月23日改至11月25日。

然而,哈米达星说,随着申请人提出新证据,因此必需展延联邦法院此前已择定的上诉聆审日,他也谕令此案移交回怡保高庭审理,并择定11月26日在怡保高庭进行案件管理。

回顾本案进展,高庭是在2022年7月27日裁决杨祖强强奸23岁女佣罪名成立,而以拿督哈达丽雅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则是在今年3月1日以2对1的多数裁决,维持杨祖强罪成的原判,惟刑期从监禁13年减至8年,以及鞭笞两下。

根据控状,杨祖强被控于2019年7月7日晚上8时15分至晚上9时15分之间,在其住家的一间房间内犯罪,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长达20年,另加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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