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大马还有“第四权”吗?/陈俊安

冯·昔拉赫的《可侵犯的尊严》一书第八章“把诉讼过程当成处罚——谈检察机关与媒体的关系”,毫不含糊地说:“法庭审判必须公开,这个观念非常民主。大家都想知道法院在做些什么,身为‘第四权’的媒体应该要监督法官。普鲁士时期的‘密室司法’在法国大革命之后被废除,大家想把光亮带进黑暗的刑事审判中。”

我们很难想象现今的世界走回头路,还有所谓的“密室司法”,密室审判!而媒体的“第四权”,正是让黑箱作业的任何案子,无所遁形地曝先在阳光下。



然而,前首相纳吉的贪污案,却罕见的,甚至是破天荒地由辩护律师取得“禁口令”,禁止媒体报道,以及民众谈论关于“XXXX”案,以免造成各方“未审先判罪”的情况出现。

对这样的“禁口令”,各方哗然,但又无可奈何。

尽责做好工作

先要问一问,我们的媒体曾经扮演“第四权”的角色么?即使有吧,但纵观西方民主世界,媒体这“第四权”有多大?大到足以判定一个人的罪行么?答案是没有!法院法官的判决,何曾不看证据,只看民众的指指点点?或舆论的评断?

电影《华盛顿邮报》是根据1971年真实事件改编,由史匹堡导演。剧情讲述泄密者提供了“越战”的秘密官方资料,报馆很挣扎,最终勇敢地刊登有关资料,结果惹来政府的恼怒,把报馆控上法庭。



后来,官司赢了,报馆安然无恙,报馆负责人梅利史翠普说出这番铿锵有力的话:“我们并不完美,偶尔也会犯错,但因新闻此种神圣任务之故,我们尽责地做好我们的工作。”

不管我们的国家到底还有没有存在媒体“第四权”,但在国会议长终于解除了国会“禁口令”,可以谈论“XXXX”案时,说了这样的话:“妨碍司法审理的原则,不应导致议员无法提出国家与公共议题。”

说得对!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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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

到底谁该羡慕谁?/陈俊安

一位理财师通过TikTok表示,新加坡人民对于我国人民拥有的两样东西相当羡慕,一是轻易拥有车子,不需要像新加坡先标得一张拥车证,再买车,费用是我国的5倍!

第二件羡慕的是,我国政府对提取公积金条件相当宽松,不像新加坡,55岁之后只能提取一部分,以后按照“终身入息计划”,每月提取一千几百,直到老死。

理财师的灼见,引起网民的热议。只能说,上述的灼见,只算是见树不见林。国民与国民之间,何以彼此羡慕?

简单的逻辑,你有的,我没有,就羡慕。复杂一点,宏观一点,就涉及两个层面,一是地理条件资源与管理模式。

地理上的得天独厚,拥有丰富的资源,比如石油、锡矿、金矿、煤矿、雨林等,不得不让人羡慕。管理上是否民主?有卓见的政府领袖?以及一群忠诚不贪污的技术官僚?他们通过各种政策,创造了国家财富,民生富庶,各族和谐。这不得不让人羡慕不已。

如此看来,能不能轻易买车,能不能宽松提取公积金,还值得羡慕吗?

两件事才值得羡慕

理财师应该倒过来,看看大马人到底羡慕新加坡人什么?

居者有其屋吗?东南西北都有MRT贯穿吗?新币很大吗?两间美轮美奂的赌场吗?排名总是名列前茅的两所大学吗?丰厚的储备金吗?美食吗?治安良好吗?其实,认真要羡慕的,只有两样,一是唯才是用政策!二是对贪污零容忍!

1965年,新加坡一开始并没有所谓“唯才是用”政策,也没有大力反贪。

当时,马币、新币还是一元兑换一元,也没有大量的“马劳”。70年代大马实行新经济政策、固打制、土著优先、强化种族论述;而新加坡在英军撤走后实行服兵役计划,强振经济、国防,两国便渐行渐远。

到了今日,新币兑马币1对3.50!国民人均收入是2.815美元(约13.18令吉)对10.24美元(约47.95令吉)。

实在不宜谈谁应该羡慕谁了,一切都有因有果,该怪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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