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罪名:非法限制他人行动
大马4嫌犯首控

4名被告被押往法庭面控,左起郭建忠、文莱、朱国方及骆嘉伟。(人名皆译音)

(槟城2日讯)涉嫌绑架新加坡2兄弟的三名华裔被告及一名泰裔被告周三面对首控,他们皆否认有罪,案展4月13日过堂。

4名被告获准以每人6000令吉保外候审。



警告媒体“勿再拍了”

4名被告于上午9时05分抵达法庭时,首被告朱国方(译音,37岁,销售员)不满媒体多番拍摄,数度以福建话警告媒体“不要再拍了!”、“还拍不够吗?”,“人不是我关(禁锢)的!”。

4名被告在乘坐警方卡车抵达法庭时,基于卡车内扣留犯众多,在外守候的媒体无法确认此案被告是否在卡车内。其他扣留犯见状,即起哄说:“就在卡车里!”、“你们要找的人在这里!”,也有的说“不要拍照啦!”

罪成监一个月罚千元

较后,4名被告在扣留室等候近1小时,才被押往推事庭面控。



根据控状显示,首被告朱国方、次被告骆嘉伟(译音、23岁、无业)、第三被告文莱(译音、30岁、无业)、郭建忠(译音、26岁、无业)被控于今年2月22日,大约下午4时至2月24日大约下午2时45分,在不同的地点,即拉律路祥发咖啡店、拉律路乔治市酒店1209号及1203号房、新世界广场星巴克、车水路Three Bar、Happy Bar、合您广场、丹绒道光香港酒店201号房,向两名来自新加坡的男子黄志豪(译音)及黄家豪(译音)作出错误的限制,因而抵触了刑事法典第341条文,非法限制(Wrongful restrain)他人行动。

一旦罪成者,可被判处最高一个月监禁或最高罚款1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4名被告辩护律师普仁在庭上要求每名被告以2000令吉保释外出,但主控官诺阿祖拉则建议每名被告需以1万令吉保外。最终,推事庭推事乌玛德薇谕令每名被告以6000令吉保释,需有一名担保人。

4名被告除了首被告拥有两名孩子之外,其余三人皆未成家。而首控当天,只见被告的两名友人在庭内守候。

至于4名被告原本是否属朋友关系,其辩护律师表示不知情,需进一步了解整个案情。

新闻背景:马新警方联手救兄弟

新加坡2名兄弟于2月22日到槟城旅游时遭绑架,绑匪索取高达105万令吉赎金,所幸马新两国警方跨国联手,并配合国际刑警,勇救肉票,并逮捕两人。

两名肉票分别是25岁和26岁。

据了解,两名肉票是在2月22日抵达槟岛当晚结伴出外准备吃晚餐时,被4名男子强行拉上车掳走。绑匪绑人后致电给肉票家属,索25万美元(105万令吉)赎金,否则撕票,并把交赎金地点定在新加坡。

肉票家属接获绑匪的索赎电话后,马上向新加坡警方报案。

国际刑警接获消息后与大马警方联手调查,并在槟州警方协助下,掌握到藏肉票的地点。

警方拉队突击丹绒道光某廉价酒店并救出两名肉票,还当场逮捕两名约30多岁的男子。

警方也在较后追捕余党。4名被告最终是在2月24日被捕。3名华裔被告皆来自槟城,泰裔被告则来自玻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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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富商付2000万脱绑案 被告妻获准5万保外

(新山9日讯)在备受关注的“富商付2000万脱绑案”中,涉嫌教唆他人绑架自己丈夫的57岁华裔女被告今日再度被带往新山法庭受审,并获准以5万令吉及两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负责此案的主控官在审讯时提到,经过医生裁定,女被告可以继续进行审讯过程。

华裔女被告的代表律师为拿督加吉星。

承审此案的法官哈兹拉裁定,允许被告以5万令吉与2名担保人保外,另加2项附加条件,即上缴护照及每月到警局报到。

审讯期间,女被告的家属也有到场旁听。法官择定此案于本月17日过堂。

根据报道,59岁的林姓富商是于10月13日清晨约5时,在住家前遭绑架。事发时,该富商准备搭电召车到机场时,在屋前被人绑架,绑匪勒索3000万令吉赎金,富商的朋友协助缴付2000万令吉后,富商于当晚安全获释。

事后,警方共逮捕14名男女嫌犯。

在11名男嫌犯中,9人是本地人,2人是越南籍;而在3名女嫌犯中,2人是本地人,1人则是越南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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