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有美国法令保护
纳吉难起诉《华尔街日报》

(吉隆坡25日讯)《华尔街日报》有美国法令保护“撑腰”,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恐怕难以起诉该报对他走出诽谤的报道,即使兴讼,一旦面对该报反诉讼,也将必败无疑。

首相办公厅特别官员尤克特斯韦杰周三在面子书贴文指出,虽然新加坡前总理李光耀在2008年成功起诉《华尔街日报》,但随着美国于2010年实施“持久和既定宪法遗产保护法令”,美国媒体就可以对任何关于公共利益的事件作出报道,而无需负上任何的法律责任。



他说,这项法令保障了当地媒体免除于来自国外的诽谤指控,而这导致首相无法如李光耀一样再次对《华尔街日报》采取诽谤诉讼。

大马著名的执业律师兼时评人阿兹哈哈伦,针对尤克特斯韦杰的贴文在面子书指,首相若能提出任何确凿证据,证明《华尔街日报》的报道存有诽谤成分,大可在美国以外的国家对《华尔街日报》兴讼。

若“反诉讼”首相必败

尤克特斯韦杰今日凌晨贴文补充,首相确实可在美国以外地区对《华尔街日报》兴讼,但对方也可以“持久和既定宪法遗产保护法令”,对纳吉作出“反诉讼”。

他指出,一旦《华尔街日报》对纳吉作出“反诉讼”,这场官司则会在美国进行,届时首相也将必败无疑。



他解释,若首相就《华尔街日报》提出诽谤诉讼,并要求1000万令吉赔偿,那《华尔街日报》能以“违反言论自由”的条例对首相提出“反诉讼”,甚至能要求纳吉给予诉讼金多3倍,即3000万令吉的赔偿。

他表示,在“持久和既定宪法遗产保护法令”保护下,媒体可作出错误的报道,而原告的责任就只能针对报道作出纠正,公众人物也不能针对这些涉及公众利益的报道提出诽谤诉讼。

这也意味着,就算首相可以证明《华尔街日报》的报道是错误的,但也不能采取任何行动,因为纳吉在这起事件中完全没有优势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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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若纳吉居家服刑谕令属实 魏家祥:马华必遵守

(吉隆坡15日讯)马华总会长拿督斯里魏家祥强调,若有关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居家服刑涉及国家元首的谕令,那么马华必定会遵守。

他也表示,无论是否同意元首谕令,国人都必须遵守并落实谕令内容。

“我们是否支持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居家服刑,或者我们对他本人的看法也无关紧要。这是元首根据宪法行使的特赦权和皇家谕令,必须予以尊重。”

魏家祥今天在社交媒体发文回应林立迎今日稍早前要求他说明马华在纳吉居家服刑一事上的立场,重申公众对元首的谕令内容有知情权,政府行政必须透明地将此事公之于众。

“只需简单的‘是’或’否’就足够了,而不是近乎一年的闪烁其词。或者说,透明度已经不再属于这个政府的优先事项了吗?”

同时,魏家祥也要求行动党表明立场,若该谕令附录真的存在,行动党是否会退出团结政府以示抗议,抑或是会为了执政权力而继续找其他借口。

魏家祥强调,若有关允许纳吉居家服刑的谕令附录确实存在,那么政府就不能够隐瞒或拖延实行,否则将等同于公然蔑视联邦宪法。

“法院已经(针对纳吉)做出判决并判处刑罚,但赦免或减刑的权力完全属于元首。这是两个不同的权力领域,林立迎应该认识到这一点。”

魏家祥还说,如果政府认为前任元首做出错误决定,就应该向彭亨州苏丹反映;若行动党认为元首不应该对赦免有最终决定权,他们应该在国会议会厅提出修宪动议,限制或取消元首的特赦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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