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林良实应该“勇者无惧”/章龙炎

去年10月3日,马华前总会长敦林良实医生在出席拉曼大学学院时,发表言论指首相纳吉把人民的钱放进自己口袋,纳吉在要求林良实道歉不果后,在10月27日入禀高庭起诉林良实。

在要求道歉的“宽限期”之间,林良实是看死纳吉不会起诉他,对纳吉迟迟不发律师信语带讽刺的说他接受纳吉的挑战,并表示他本身是个有耐性的人,因此会耐心等待纳吉的起诉;今年1月11日,高庭法官约翰路易欧哈拉谕令两造和解。从报道来看,纳吉要和解的意愿不高。



看来,林良实没想到纳吉还真的起诉他。因此,他在2月15日入禀高庭,基于纳吉提出的诉讼是滥用法庭程序与没有充足的理由,要求撤销纳吉起诉他诽谤的提控;前首相敦马哈迪也在同一天入禀宣誓书支持撤销纳吉诉讼的申请。

政治宣传注重印象

对纳吉起诉林良实的案件,倒纳吉势力的人马拍掌叫好,认为一旦案件带上法庭,双方要求的相关文件都得呈上法庭,因此,“真相”对纳吉不利。

政治宣传,制造印象(或者假象)非常重要。如果某个人面对种种的指控而不敢与指控者对簿公堂,可被解释为“做贼心虚”。纳吉要起诉却没起诉《华尔街日报》,被其反对者看作是软弱的行为。要是他真的采取法律行动,反对者的态度却一百八十度的转变,指他作为首相应该尊重他人的言论自由、不应该滥用司法程序等等。

那些为了批评而批评者或采取愚民宣传策略的政客,声称自己要求真相,实际上对真相是没有兴趣的。



文化传统惩罚更重

要是林良实对纳吉的指控(当然包括敦马哈迪等人的指控)是有根有据,而不是道听途说,林良实理应欢迎案件上法庭,而不必申请撤销纳吉对他的诽谤提控。我是期待林良实“勇者无惧”,对纳吉对他“情有独钟”感到光荣,不过,现在看来却躲在“其他人骂得比我更凶却没被起诉”的虚弱托词感到失望!

事实是,政治人物要起诉某个人,当然要考虑到政治的后果。至少我们可以看到,纳吉不起诉敦马哈迪,考虑到的不只是政治后果,还有对父辈长者的忍让与尊重。这是许多批评纳吉的人视而不见的“潜规则”。老马等待纳吉起诉他,看来是要白等。林良实没有这样的“江湖地位”,不能与马哈迪相提并论。等纳吉起诉他,因此不需等太久。

即使如此,敦马假如还是继续“为老不尊”,最终是落得“为幼不敬”,引起更多马来同胞的不满。

文化传统惩罚比法律的制裁严重。从这个角度来看,敦林应该坦然面对纳吉的起诉,让真相大白,功德无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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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代表律师:反贪会调查仓促 “纳吉不获公平审讯”

(吉隆坡18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代表律师,今日在高庭指出,反贪会的调查仓促、混乱且带有偏见,所以纳吉在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案件被否决了公平审讯的权利。

律师万阿兹旺说,反贪会查案官诺艾达(控方第49名证人)的调查带选择性和不完整。

他说,因为调查仓促,所以纳吉未得到联邦宪法第5条款所保障的公平审判。

纳吉被控挪用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的23亿令吉基金。

万阿兹旺说,此外,纳吉在许多方面的辩词也未受到详细和全面的调查,以致控方案件出现漏洞。

他指出,纳吉的其中一个辩词是银行户头接受的款项来自沙地阿拉伯的捐款,不过诺艾达不曾去调查这一点所以造成反贪会的调查不完整。

“如此糟糕和仓促的调查,否决了纳吉在联邦宪法下获得保障的公平调查和审讯的权利。”

“诺艾达调查也有偏见”

“诺艾达的调查也有偏见,因为反贪会已决定把纳吉控上法庭,不管调查结果是什么。”

“当调查书交到总检察署时,纳吉在反贪会法令第53条文(3)节下的口供,却没有成为提控的考量,而且纳吉所做的解释,也不受总检察署的考虑。”

万阿兹旺说,调查书和建议提控是在2018年8月28日交给总检察署,不过总检察署是在9月19日批准提控。

他指出,上述两件事都发生在纳吉于2018年9月20日上午8时10分向反贪会完成口供前。

他说,纳吉于9月20日被带上法庭面对提控。

“诺艾达在接受辩方律师盘问时,确认纳吉是在完成口供后就被带去法庭提控。换言之,总检察署是在反贪会还未完成纳吉的录供前一天,批准提控。”

他说,这也意味着录供不过是一个形式和行政工作而已。

他进一步指出,反贪会录取的口供也有缺陷,即调查存在偏见,因为纳吉没有被告知他可能面对的控状。

“反贪会法令第53条文(3)节要求向个人发出关于将对他们提出的指控的通知。”

“有必要给予这方面的通知,以让被告有公平的机会回答对他的指控,并防止他的辩护被贴上‘事后才想到’的标签。”

纳吉除了被控面对4像滥用职权受贿的控状,也面对21项该笔款项的洗钱控状。

案件明天继续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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