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出世后送巫裔家庭领养
金融顾问寻亲生父母

娜芝丽希望早日和华裔亲生父母及兄弟姐妹团圆。

(吉隆坡18日讯)一名出世后被父母送给巫裔家庭领养的华裔妇女,随着养父母相继离世后登报寻亲,希望早日和亲生父母及兄弟姐妹团圆。

57岁的娜芝丽阿都拉于1959年4月20日出生在吉兰丹哥打峇鲁的一个华裔家庭,父母在她出世后把她送给一个马来家庭领养,此后她再也没见过亲生父母。



生父举家迁狮城

她如今已是4个孩子的母亲,并决定通过媒体力量寻找亲生父母,以揭开多年的身世之谜。

娜芝丽目前住在首都冷巴克拉末并担任金融顾问。她今日在马华公共服务及投诉部主任拿督斯里张天赐的协助下召开记者会讲述儿时经历,希望线索能勾起亲生父母及亲人的记忆,助她找到至亲。

“我小时候和养父母一起住在哥打峇鲁德利普路入口处,靠近交通灯的一间屋子,那房子在我15岁时就拆了。养父赛阿都拉在1960年逝世后,养母哈丽玛就带着我搬到万捷,当我约13、14岁时,家人再次搬到柔佛新山。”

老员工确认身分



她说,她在17岁时因样貌上的差异,常受到异样的眼光,此后就开始对自己的身世感到怀疑。

“我曾询问母亲我是不是她领养的孩子,当时她否认。直到1999年,当我回到哥打峇鲁遇到曾替我养父打工的老员工‘Tauke Awang’时,我鼓起勇气询问对方这件事,终于确认我来自华裔家庭。

“他透露,当年我的亲生父母住在德利普路,父亲姓谢,50年代在哥打峇鲁一个园丘担任经理。他还告诉我,亲父母把我送给巫裔家庭领养后就举家迁往新加坡。

她希望失散的亲父母及亲人阅读报道后尽快联络她,以安排相认。

林清贵于去年病逝,他生前一直希望找回失散多年的妻子。

残疾人病逝友人盼失散妻子联络

此外,一名残疾人士薛纪春(65岁,来自文良港)今日也通过记者会,协助不幸于去年6月1日病逝、而且也是残疾人士的好友林清贵(63岁),寻找失散了6年的妻子李女士。

他说,李女士于20年前在拉惹劳勿路的理发店当清洁女工,与丈夫住在热水湖新村的政府人民组屋,过后夫妻俩便失散。

他说,他在10多年前认识清贵,对方一直有个心愿想找回妻子,不料去年他突然病逝,因此希望李女士读到有关新闻后,尽快联络张天赐的办公室,以便处理死者的遗物及存款。

张天赐呼吁认识或知道上述人士下落的公众,致电通知其部门,以协助有关人士和家人团聚,电话号码03-2203 3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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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陌生人国籍奔波 李素桦:无知酿悲剧!

报道:余佩妮   摄影:陈奕龙/受访者提供

当了31年的女律师,她曾看过无数无辜儿童因亲生父母或养父母对法律的无知,沦为无国籍或失去大马公民权的案例。这些孩子,从此失去了人生憧憬,成为社会边缘的受害者。每一个故事背后的悲剧都让她更加坚定,要为这些无辜的孩子争取应得的公民权,给他们重新拥有希望与未来机会,曾经拥有的梦想不再遥不可及。

在繁忙的法庭走廊上,一位女律师眼中闪烁着怜悯与坚定,她所面对的不仅是繁琐的法律文件,还有那些孩子从此陷入人生阴霾,无奈和无助的眼神。

每当她看到这些孩子的境遇,深感肩上沉重的责任,决心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孩子重拾被剥夺的人生希望。

40万份申请待处理

李素桦生于1957年,曾任报社的法庭和政治记者,后修读法律成为执业律师,至今已31年。

多年来,李素桦亲身经历整个争取公民权课题的过程和演变,希望以一己之力,打破官僚作风或对法律无知造成的家庭悲剧和社会问题。

保守估计,大马政府至今收到约40万份申请大马公民权案件,不少是无国籍或在大马土生土长却失去大马公民权的儿童;他们无法正常上学、升学和未来就业,只能默默等候政府的佳音。

从执业开始,李素桦就接到不少争取大马公民权的案件,当年很多是老人年轻时远从中国家乡来马数十年,因忽视而没有处理好大马公民权事宜;近年来却涌现原是大马公民的儿童,在12岁更换大马卡时遭质疑身分,最终失去公民权的案件。

华人公民权意识低

李素桦接受《南洋商报》专访时,说出这些可怜大马儿童的悲惨情况,很多养父母奔波多年依然无法取回孩子的公民权,求助无门之际,有些养父母甚至被大马政府提控欺骗刑事罪。

她语重心长的说,发现华人社会对公民权的意识低落,就因为他们的无知,才让孩子一夜之间失去大马公民权或无国籍。

“很多问题是可以避免的,我很惊讶这些人根本不知法律,也不是故意犯下这个错误;大人必须要觉醒,才不会因无知害到下一代,令孩子受苦。”

无关教育程度

不要以为,没有受教育的才会犯上令小孩失去公民权的错误,李素桦说,10个个案中有两个的养父母是曾过受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

她说,五六十年代没有正规报生制度,父母可以在小孩出生后去警局或医院为孩子报生,也不需要特别证明;有一些小孩出生后可以直接交给另外一个人来扶养,并直接在报生纸填写养父母的姓名。

“领养父母不知情,以为这是符合法律程序,原来不是,悔不当初。”

4情况失公民权

李素桦讲述4种情况令孩子失去大马公民权,即对法律和领养程序的无知、没有解决上一段有效婚姻及大马女子在外国未婚生子。

1. 父亲对法律的无知,娶了外国太太却没有合法注册,生下的孩子不是大马公民。

非回教徒大马人与外国人结婚,只要在大马有合法婚姻,无论孩子在大马或外国出世,自动获合法大马公民身分。

很多华裔男性与外国女性在国外注冊结婚,以为他本身是马来西亚公民,生下的孩子自然就是大马公民”,这是大错特错。

2. 没有处理好前一段有效婚姻就与外国人生子,孩子因此不获大马公民权。

有些人还未办理离婚就与新恋人生子,即使父母后来合法注册,但这个小孩不会因此自动获得大马公民权。

3. 养父母没有合法领养,小孩也随着没有大马公民权。

领养有特定程序,需到法庭申请正式领养孩子;很多父母不知道,直接在报生纸放自己的名字,这是错的。

当小孩12岁时要更换大马卡时,就会出现问题;因为孩子的肤色与父母不一样,可能肤色较黝黑或容貌不似华人,国民登记局官员怀疑会要求验血报告证明,很多父母过不了这关。

这名小孩即从做了12年的大马公民,一夜之间变为无国籍。

4. 大马女性在外国未婚生子,孩子无法随母国籍,最终沦为无国籍小孩。

无公民权失基本人权

失去公民权大件事!医药歧视、失去教育基本人权、未来就业前景和结婚生子都前途茫茫,如果生子更会造成下一代无国籍。

李素桦表示,通常养父母的情绪都很焦虑,没想到养一个孩子会这么痛苦,认为原本养孩子是很开心的事,自责早知不养这个小孩,令自己和小孩都惨。

“很多小孩会变得内向,有些即使最后拿到大马公民权都眼晴无神,无法开心起来。”

李素桦说,非大馬公民面对的障碍包括没有医药福利,政府会征收外国人的医药费,不能再获得政府医院向大马公民征收1令吉的看诊费。

“大马公民可获政府中小学免费教育和课本,外国人小学月费120令吉和中学收费140令吉;非大马公民也需每年到教育部重新申请学额。”

李素桦说,这些小孩从小在大马成长,不会再返回妈妈的国家,可能妈妈也离开或不在了,一向由大马籍爸爸养育成人,这是一个痛苦的过程。

“孩子不断成长,应该如何在大马继续居留,小时可以以读书来申请签证搪塞过去,长大成人21岁后怎么办?可能他的妈妈是泰国人需要回到泰国,但不会讲当地语言,这些孩子怎么办?”

“小孩由有国籍变无国籍、没有报生纸、父母被控上庭,造成养父母焦虑和忧郁情绪。”

她说,小孩會非常痛苦和自卑,身边同学什么都可以,他就什么都不可以,好象一个透明人般。

援引2条文申请

如何申请公民权?一步一步来。

李素桦授招,根据国家宪法不同条文,一步步申请大马公民权;大人和小孩申请大马公民权是援引不同的宪法来处理。

联邦宪法第15A条文,内政部长有特权发出大马公民权;小孩必须在21岁前申请。

联邦宪法第14条文,如果孩子在大马以外的国家出世,父母亲是大马人和外国配偶注册,在外国注册和大马补注册,孩子可在此条文下申请大马公民权。

老人家或超过21岁的申请者可以根据联邦宪法第19条文来申请大马公民权。

4血淋淋案例

李素桦说,很多人没有得到政府的帮助,跌跌撞撞十多年,错过了很多为孩子申请公民权的黄金时机。

“我看过和经历的,我都在这里让大众知道,这些人是怎样走过这条血淋淋的道路。”

1. 女孩失公民权自残泄恨

一名华裔妈妈带着12岁女儿去国民登记局申请身分证时,因样貌不似华裔遭质疑并非亲生,官员取走女儿的报生纸,要求提供验血报告才可重发报生纸。

这名妈妈自此奔波10余年,没有人告诉她应该如何做,花了很多钱和时间;去年年中,这名妈妈去找到李素桦时,孩子已长大成23岁的妙龄女子,错过了21岁前申请大马公民权的最佳时机。

这名女儿与男友想结婚,却因没有报生纸而无法注册婚姻,因此,首要是需先申请报生纸;结果,国民登记局先控告这名妈妈,指妈妈当初在报生纸上自行填上是亲生妈妈,是欺骗大马政府。

近一年时间,受阻于官员各项标准作业程序要求,这名女儿至今都无法获得新的报生纸,受害女生的人生路无法走下去,痛苦等待中。

2. “偷龙转凤”隐瞒12年

10余年前,有一对当时40余岁皆曾受高等教育的华裔夫妻向李素桦求助,指他们的儿子12岁时因长得不象华裔,遭国民登记局取走报生纸。

丈夫当时很生气,胸有成竹同意验血證明是親子;不过,在一旁的母亲就脸青青,终于向律师说出实情。

原来,当初这名妈妈在医院产后,孩子不幸夭折,丈夫刚好出差,她很忧郁,刚好当时同一产楼里有一名印裔妇女指没能力养育孩子,两人当下互换一生一死的孩子。

丈夫皮肤黝黑,以为儿子像自己;妻子则以为是永远的秘密,却没想到在孩子12岁需更换身分证时出现问题。

后来,李素桦帮助他们成功处理领养手续和取得儿子的大马公民权,但丈夫已认定儿子是太太与别的男人所生,这个原本融洽的家庭关系已大不如从前。

3. 原住民婚证不受承认

一名西马男性去东马森林板厂工作,与在食堂的工作的印尼女子结婚,他们缴交了2000令吉注册费,在当地完成原住民婚礼;同时,取得原住民部落发出的结婚证书,证书中有东马政府的合法印章,这对新婚夫妻以为这是合法婚姻。

两人在首名女儿出世后返回西马,没想到西马竟不承认他们的婚姻;结果,在东马出世的女儿,到了西马却不是大马公民。

两人后来在西马注册结婚,生下的妹妹是大马公民,但一直申请长女的大马公民身分遭拒,父母过后去世,女孩长大后因需报生纸注册结婚,在23岁时找到李素桦。

女孩当时已怀孕5个月,没有文件飞往东马,最后赶在孩子出世前两周,于2019年成功取得MyKas(青色身分证)。

4.非法领养留遗憾

一对华裔夫妇本身育有一名儿子,有一天,在庙堂听说有人未婚先孕却不想养育这名孩子,他们因此收养这名女孩,弥补没有女儿的遗憾。

女孩长大后的样貌似华印混血,12岁时在国民登记局过不了关遭取走报生纸;养父母一直隐瞒女孩,直至法庭程序时,养父病逝,养母即使在法庭处理此案时依然不向女儿说出实情。

最后,由李素桦告诉当年13岁的女孩实情,但女孩态度消极,不谅解养父母,认为养父母当年不应该理她。

这名女儿的成绩优秀,也已获得大学录取,女儿很愤恨的看着妈妈说,指自己不是大马公民,升学有什么用,都没有前途了。

妈妈一直哭,李素桦把这镜头拍了下来,交给时任卫生部长拿督斯里廖中莱诉说此事,廖中莱看了照片深感同情,在接下来出席内阁会议时向时任内政部长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出示同一张照片,不久后,这名女儿就获得了大马公民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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