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煽动罪成原判监一年
阿当阿里获减刑罚5千

阿当阿里(右)由庭警陪同缴交罚款。

(吉隆坡18日讯)高庭今日维持地庭裁决,3年前在隆雪华堂发表煽动言论而被控的学运分子阿当阿里罪名成立,但让他减刑,即撤销原本的一年监禁刑罚,改为罚款5000令吉。

若无法缴交罚款,便以监禁6个月替代。



监禁一年刑罚过重

法官拿督阿都卡林宣读判词时指出,地庭裁定阿当阿里罪成无误,但监禁一年刑罚过重,因为被告的言论并没有对政府造成任何影响。

法官在考虑公众利益和辩护律师的减刑要求,以及副检察司的回应后,作出上述裁决。

被告代表律师苏仁德兰在陈词时指出,其当事人的言论并无意伤害政府,且煽动法令一直被视为违宪,因此要求法官慎重考量对被告的指控。

他求情时也指出,并不是所有牴触煽动法令的人都需要坐牢,法官也认同这点。



主控官茱莉亚依布拉欣副检察司陈词时说,被告的言论具有号召人民推翻政府的意图,因此,建议法官维持原判,以示教训。

人民公正党副主席蔡添强、净选盟2.0主席玛丽亚陈及秘书曼迪星等今日皆有出席旁听,以示支持。

新闻背景:
煽动人民推翻政府

阿当阿里被控在2013年5月13日晚上8时55分至11时15分期间,在隆雪华堂的一场讲座会上质疑5·05全国大选成绩,煽动人民走上街道推翻政府。 

因此,他被控抵触1948年煽动法令第4(1)(b)条文,罪成将面对罚款最高5000令吉或监禁最高5年,或两者兼施。 

地庭于2014年9月19日裁决阿当阿里罪名成立,被判入狱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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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各方不反对且未影响表现 可制定女运动员穿着指南

(吉隆坡4日讯)青年及体育部副部长阿当阿里说,体育赛事主办方可制定女运动员的穿着指南,只要已得到各相关方的同意。

他说,该部允许举办单位,即使是在各州,自行决定穿着要求。

他以登嘉楼州为例指出,有女运动员参与的项目,如果制定了穿着指南,该部不会反对。

阿当阿里回答伊斯兰党峇东埔国会议员法瓦兹的附加问题时说,由于体育项目不只是青年和体育部的事,也关系到利益攸关者,以及州体育理事会和基层团体。

“每个州或县有各自的处事方式,我们不反对,只要不影响运动员的表现,而且得到大家同意。”

法瓦兹提问青年及体育部是否将为女回教运动员设定穿着指南,他说,有了指南,就能够让女回教运动员在不损害她们的文化价值观和宗教习俗,也符合国家原则的第五大支柱培养德行下参赛。

阿当阿里说,国内运动员可根据各自需求和喜好自由穿着。

他指该部向来交由各自决定,如果州设定要求,该部也会批准,只要事前经过讨论及宣布。

近几年,女运动员穿着问题引发争议,有者指回教跳水运动员和体操运动员的穿着不符合回教教义要求。

登州于2018年规定州运动员无论在本地还是外地参赛,都必须遵守符合回教法的服饰。

登州数年后也禁止女性参加体操比赛,理由是体操服装不符合回教法,而促使一些女回教体操运动员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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