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拟订回教年报标准
加强回教经济地位

阿末胡斯尼(左二)见证国家会计局与3所大学签署研发回教会计标准合约,左为仄比三苏丁;右起为拉娃蒂、阿都马历及诺阿兹兰。

(布城4日讯)第二财长拿督斯里阿末胡斯尼说,我国是回教经济体系的领导者,制订回教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标准,将进一步加强我国在全球回教经济体系的地位。

他说,回教合作组织(OIC)学习我国发展回教经济体系,加上我国与有关组织的国家签署了伙伴合作计划,协助他们发展回教经济体系,因此,我国必须加速发展回教会计的标准。



符合回教模式指数

“国家会计局正研究回教税捐、国家债券及其他援助金的回教会计架构,以便解决回教发展局在处理有关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挑起的问题,确保符合回教教义。”

阿末胡斯尼今日见证国家会计局与国立大学、北方大学及国际回教大学签署研发回教会计标准合约仪式后,向媒体发表谈话。

各方签约代表包括国家会计局总监拿督仄比三苏丁、国立大学校长拿督诺阿兹兰、北方大学副校长阿都马历及国际回教大学管理研究系主任拉娃蒂。

他说,发展回教会计符合我国去年推行的回教模式指数。



他希望回教会计的模式能够划一政府所有的回教机构或组织的年度报告,确保符合回教教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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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与回教徒结婚告吹 准司法审核改回基督徒

(布城13日讯)砂拉越一名女子因与回教徒男子结婚未果,寻求脱离回教并重回基督教。

上诉庭今日裁定支持她的上诉申请,准许展开司法审核,以挑战相关回教法令及恢复其基督教信仰身分。

以拿督苏邦莲法官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包括拿督林宗方和拿督阿末菲鲁兹一致同意,之前高庭在拒绝申请时设定了过高门槛。

三司裁定申请人提出的司法审核申请具有合理依据,并批准她继续推进案件至吉隆坡高庭听审。

申请人的代表律师依克巴哈利指出,上诉庭明确认为司法审核程序并非轻率提出,她有权质疑联邦直辖区回教法庭是否具备审理脱教案件的权力。

26岁的申请人在诉状中陈述,她于2017年8月18日皈依回教,初衷是为了与一名回教徒男子结婚。然而两人的关系以分手告终,没有结婚。

她随后决定寻求脱教,并于去年4月26日入禀法庭,将政府、联邦直辖区皈依注册官及联邦直辖区回教理事会列为答辩人。她请求法庭删除其名字在联邦直辖区皈依登记上的记录,并恢复基督教信仰身分。

去年9月21日,吉隆坡高庭以回教法庭拥有相关司法权为由,拒绝发出司法审核准令。然而,上诉庭今日推翻了这一裁决,裁定申请人有权在民事法庭质疑相关回教法的合法性。

无阐明回教庭审脱教

申请人辩称,根据1993年回教行政法(联邦直辖区)并未明确赋予回教法庭审理脱教案件的权限,同时该法令的部分条款与联邦宪法第11(1)条文所保障的宗教自由相抵触。

她还挑战了法令第85(1)条款的合宪性,该条款规定任何念诵清真言的人即被视为自动成为回教徒。她指出,该条款未对宗教信仰的内涵及要求提供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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