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1MDB涉及170亿不法挪用非法金融交易
瑞士“显著证据”将交大马

迈克罗伯寻求马来西亚政府协助调查1MDB不法挪用钜款的案件。

(布城1日讯)瑞士总检察长办公室将会尽快移交涉及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40亿美元的非法金融交易的“显著证据”给大马总检察长丹斯里莫哈末阿班迪阿里。

据“大马局内人”报道,瑞士总检察长在致给大马当局的电邮时表达,该局希望大马政府能够提供协助。



瑞士检察总长办公室在电邮中希望大马总检察长审查该局所收集到的证据,并提供他们进一步的协助,因为两国总检察长在去年9月已同意合作。

两国总检察长配合调查

“两国总检察长在过去的一项会议上,同意会配合调查工作。”

瑞士总检察署情报主任马迪说,瑞士总检察长办公室已汇集1MDB非法交易和不法的行为,并会在未来数天把证据传送给大马当局。

瑞士总检察长迈克罗伯于1月30日发表声明,正式寻求马来西亚政府协助,调查1MDB可能违反瑞士法律,涉及一笔40亿美元(约170亿令吉)钜款遭不法挪用的案件。



“大马局内人”过后致函瑞士总检察长要求更多涉及不法挪用的资料,不过,马迪的回应表示,不能泄露更多资料,因为,迈克罗伯在文告已很清楚地说明。迈克罗伯在声明说,40亿美元的其中一部分现金,汇入马来西亚前官员及阿联酋现任与前任官员的瑞士帐户。

“我们已查获有关通过瑞士银行的汇款涉及1MDB证据,我们相信这是重要的证据,必须要与大马当局分享。”

副揆抨瑞士公开声明不当

总检察长丹斯里莫哈末阿班迪阿里回应时承诺,将采取步骤与瑞士同僚合作,联手调查1MDB,并声明首相纳吉获得26亿令吉的献金的调查跟1MDB事件完全无关。

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昨天批评迈克罗伯发表的声明,并认为会破坏马瑞两国关系。

他认为,瑞士总检察长办公室公开发表声明,是非常不恰当的,它不但影响两国关系,也让媒体产生偏差的报道。

“瑞士应该通过政府对政府的管道寻求协助。”

反应

 

要闻

捐款由刘特佐负责 纳吉称获沙地国王支持

(吉隆坡12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洗钱和滥权案的自辩阶段供称,他与逃亡商人刘特佐的谈话中,刘特佐曾告知他,来自沙地阿拉伯国王阿都拉的捐款。

他表示,这段对话发生在2010年中,即他获颁阿都拉兹功绩勋章后的几个月。

他说,颁发仪式结束后,国王阿都拉在私下接见马来西亚代表团时,“向我保证他将支持我领导一个温和的回教国家。

“当时我明白这笔捐款是为了政治目的和企业社会责任活动。”

纳吉在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自辩阶段说,大马代表团成员包括时任驻沙地阿拉伯大使赛奥马、前宗教部长贾米尔和时任外交部长阿尼法阿曼。

他还透露,捐款事宜由刘特佐负责,并且他在大马银行开设了账户,以便接收这笔资金。

刘特佐与国王关系密切

“我并不怀疑刘特佐(关于捐款)的陈述,因为他与国王阿都拉关系密切。”

纳吉表示,时任大马银行董事总经理谢德光(译音)曾于2011年的某个时候到他家,协助办理开户手续。

“谢先生做了自我介绍,并说他带来相关表格让我执行。

“在我们的交谈中,我告诉他预计会收到沙地阿拉伯的捐款,并要求他通知国行。

“我采取这一步是因为我想确保我的户头完全透明。”

从未动用  无犯罪意图

沙地6亿美元捐款全退还

纳吉声称,他从未动用过来自沙地阿拉伯的6亿2000万美元捐款,这笔巨款已被退还给注册于新加坡的公司Tanore Finance Corp以证明其清白,但他却被控违反“反洗钱法”的5项罪名。

他强调,他决定将未使用的剩余资金退还,因为这些资金已不再需要。他解释说,大马银行需要一些时间将其账户中的马币兑换成美元,随后这笔资金便退还给了Tanore Finance Corp。

退还时贬值10%

“由于汇率波动,这笔资金在3月至8月期间贬值约10%,因此退还的金额总计为6亿2000万美元,而非最初收到的6亿8100万美元。”

纳吉今天在吉隆坡法庭接受其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提问时,在长达525页的证人陈述中作出以上回应。

这笔6亿2000万美元是纳吉于2013年3月收到的两笔总额6亿8100万美元中的一部分。

据此前报道,2013年3月21日,纳吉的大马银行账户(尾号9694)收到6亿2000万美元,另外6100万美元则于同年3月25日入账。而退还的6亿2000万美元,是他在反洗钱法第4(1)(a)条文第10条及第16至19条指控中的关键内容。

纳吉表示,这笔资金是沙特政府为支持和认可其贡献而捐赠的,并通过指定公司Tanore Finance Corp转账。这些资金主要用于企业社会责任活动和政治用途。为退还这笔资金,他曾致函大马回教银行表达退还意图。

此外,他还特别致函国家银行前行长丹斯里洁蒂博士,寻求外汇兑换及汇款至海外的批准。

“我的所有行为都充分证明了我的清白,且没有犯罪意图。如果我有犯罪意图,我绝不会以自己的名义在国内开设银行账户,更不会主动向国家银行披露资金存入我个人账户的事实。

“更重要的是,我绝不会将6亿2000万美元退还给Tanore Finance Corp,并告知国家银行这笔汇款,同时寻求他们的批准。我的这些行为无不体现出透明度和合法性,但我却因此面临指控。”

视频推荐 :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