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申请数十年终“红转蓝”
九旬老人喜获大马卡

马袖强(右)亲自通知甘庭辉成功申请大马公民权,看到老人家因太高兴而心情激动,马袖强也能感受到这份喜悦。

(吉隆坡31日讯)曾经年少懵懂错失了申请大马公民权的机会,令93岁的甘庭辉过去数十年来一直拿着红身分证过日子,如今在民政党协助下终于在今年农历新年前盼到了“红转蓝”。

他期盼已久的大马卡,就快可以拿到手了。



误信蓝身分证没用途

人称“来叔”的甘庭辉,是在吉隆坡土生土长的大马人,但是在年轻时因误信友人指蓝身分证没有什么用途,因此错过了当时政府开放申请公民权的机会。

随后的数十年,来叔不断尝试,但申请都一一被驳回,让他曾一度以为,自己会死不瞑目,无法完了自己唯一的心愿。

然而,皇天不负有心人,他在翻阅报章时得知,民政党成立专案小组来协助面对公民权问题的人士,因此他这次在民政党的帮助下,终于申请到公民权。

民政党主席拿督马袖强与公共服务及投诉局主任刘开强、副主任刘博文今日亲自前往拜访甘庭辉,通知他其公民权申请,已经获得内政部长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博士的批准,让来叔喜上眉梢。



马袖强指出,阿末扎希已批准申请,不过之后的手续还是要按照程序处理,方能拿到大马卡。

儿子协助登记下届成高龄“首投族”

儿孙承欢膝下的来叔,现在已是四代同堂,曾孙都有34名。

他坦言,活到这把年纪,衣食无忧,子孙满堂,唯一的心愿就是希望能拿到公民权,如今心愿达成,其心情的欢愉,难以用言语来形容的。

来叔的儿孙们得知这项好消息后,也都替他感到开心,还指等到他拿到大马卡后,就带他去办护照,合资赞助来叔出国旅游。

担心90多岁不准搭机

来叔说,他希望去香港旅行,但是未曾出过国的他却也透露了担心,反问记者说,90多岁人会不会不被允许乘搭飞机,可见一直以来拿着红身分证的来叔,生活中面对了不少的困难。

他也因为没有大马卡,过去一直无法登记为选民。

他儿子甘业富指出,在取得大马卡后也会协助他登记成为选民,好让来叔可以在来届大选,履行身为选民的职责。这将会让来叔成为下一届全国大选的高龄“首投族”。

甘业富也形容,今年的新年会是最开心的一年,因为父亲终于拿到了盼望已久的公民权,几十年以来的唯一心愿终于达成。

马袖强:放宽对老者国文要求建议简化公民权申请

马袖强说,民政党已向内阁建议简化申请公民权的条件与资格,尤其是针对年长者的申请,可放宽对马来文的要求。

他说,民政党全国公民权特别小组共收集到400多宗公民权申请问题的案件,除了93岁甘庭辉以外,另有一名107岁的老年人也获得内政部长的批准。

马袖强也指出,由于都是属于个案处理,每宗案件都不一样,但他希望随着甘庭辉申请到公民权,日后将能有更多老年人取得公民权。

“虽然之后还有很长的程序,包括在2月4日要前往直辖区国民登记局办理申请大马卡,但最重要是获得(内政)部长的批准,所以我才会先通知他(甘庭辉),让他开心。”

他也呼吁各造给民政党多一些时间,以便继续处理相关的公民权申请问题。

优先处理年长者个案

此外,刘开强也透露,这400多宗案件主要可分为3个组别,一个是在联邦宪法第15条文下的21岁以下申请者;另两组是归纳在第16条文和第19条文。

联邦第16条文是处理国家独立前已出世的申请者(只限大马半岛);第19条文是处理不在大马出世的申请者,首要条件是申请者必须在我国居住至少10年。

他指出,民政党将会是优先处理年长者申请公民权的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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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妇女遗失大马卡 舅舅盗用为表弟妹注册国籍

(吉隆坡28日讯)一名妇女16年前遗失大马卡,最终发现遭舅舅盗用为3名表弟妹申请国籍,令她最为愤怒的是,被大耳窿追讨9万令吉的债务。

来自霹雳的事主黄女士(38岁)的母亲家中有十多位兄弟姐妹,且大部分许久没有联络,而当政府官员联系时,舅舅反诬蔑是事主自愿借出大马卡,直到母亲致电舅舅责问,才承认罪行。

黄女士与丈夫林先生(40岁),在马华公共服务及投诉局主任拿督斯里张天赐帮助下,召开记者会,陈述本身的遭遇。

她披露,于2008年遗失大马卡后,已立即报警及申请新大马卡,直到2015年与丈夫决定结婚,在国民登记局时,竟被官员告知名下有3名孩子。

她说,当时还险与丈夫分手,幸好已交往几年的丈夫相信她的为人。

“虽然当时名下有孩子,但在法律上仍是未婚状态,才得以顺利和丈夫登记结婚。2年前孩子出生,在申请报生纸时也面对许多问题,最终才成功申请。”

她说,在登记结婚时已经要求国民登记局官员调查,这些年来也不断跟进调查进展。

被大耳窿追债9万

她披露,前年突然收到大耳窿追债9万令吉的短讯,而欠债者竟是舅舅。

她说,在接获耳窿追债信息后,后来打听到不知人在何处的舅舅,相信是娶了一位越南籍非法移民,生了3个孩子后,盗用她的大马卡,为3个孩子登记报生。

“我把情况如实告知国民登记局官员。据我所知,当官员联系舅舅了解情况时,他竟然恶人先告状,指是我自愿借出大马卡给他使用。母亲得知后亲自致电给舅舅,他才承认是偷走并盗用我的大马卡。”

她希望能尽快将3名不属于她的孩子,从其名下移除,同时也担心舅舅还会继续盗其大马卡进行不法勾当。

林先生说,去年接到大耳窿追债短讯时,让他非常担心全家的安危。

“迟迟无法把3名素未谋面的孩子移除,也侵犯了亲生儿子的权益,万一以后有任何事情,是不是还需要妻子为他们负责呢?”

马华雪州公共服务及投诉局主任陈凯荣律师指出,依据惯例黄女士在报失并申请新大马卡后,旧大马卡芯片将作废,但其舅舅却能以此为3名孩子报生。

他说,或许是事主舅舅在未报失前就为孩子报生,但也可能通过其他非法途径,然而一切都是未知数。

“根据我国法律,此事可从刑事和民事途径进行解决,若是刑事层面,可援引1959年国民登记法令25(1)(e)条文对付涉案者,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3年或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若从民事来看,黄女士可向法庭申请法定声明,再呈交给国民登记局,要求当局将3名孩子从她的名下移除,而这一切顺利的话,那3名孩子或将失去公民身分。”

另外,张天赐指出,虽然大马卡被盗用的案例并不少见,然而大多用作借贷用途,甚少遇到为孩子报生的投诉。

为此,他呼吁任何人一旦遗失大马卡,都应该向警方报失及重新申请新大马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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