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大马“新媒体”的崛起?/李慧易

看似“新媒体”的崛起,传统媒体(平面媒体)就式微,是的,不能否认这一点,或多或少会给平面媒体造成一定的压力,反观,大马在近年来能掛上“新媒体”的多半是一些社群粉丝专页转换而成,论新闻素质与价值往往就是“快来抄”。

大马的“新媒体”真的是如同西方国家,或中港台的新媒体?其实,大马的“新媒体”较为制度化、新闻化的并不多,同时一直都面对经济问题,一旦金主不支援将会面对倒闭危机或穹境。



虽然“新媒体”很轻易的可以抓住读者们的关注,也可以不需要走出门外或弄脏手去翻阅报纸,就可以获得资讯。

因“新媒体”的关键是可以透过其“快来抄”迅速的传达讯息,看似乡民常做的事情,如今却变成“新媒体”做的事。

剪贴新闻难成气候

人气、浏览率、分享次数,能够迅速的集合这三大特点,即是“新媒体”基本法则,往往忽略了新闻的品质,同时“新媒体”暂时还无法仰赖广告营收。

是的,平面媒体并没有因“新媒体”的出现受到打击,而也加入了网路这一块,由于报纸变成网路版,其实内容方面是相对的扎实,比“快来抄”来的好,再说,一些社群网页多数都是在抄国内外的媒体,内容粗糙、没有注明资料来源等,就是剪剪贴贴的转摘方式,那么读者看的不是新闻,仅是资料整理而已。



无可否认的是,“新媒体”的崛起,是因他们有著一群新生代的生力军,具备思考与创新的能力,但是在大马还未见有这股力量的出现。若是大马“新媒体”一直都是充斥著“剪贴”新闻的“新媒体”,恐怕这般的崛起,只是昙花一现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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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媒体理事会法案下周呈国会

(八打灵再也6日讯)内阁已于今日批准媒体理事会法案,并计划于下周提呈至国会下议院一读。

该法案旨在加强新闻报道的伦理和专业性,确保媒体在报道中的责任,同时促进政府与公众、媒体从业者之间的沟通与协作。

通讯部长法米在记者会上表示,这项法案的批准标志着一个重要进展,并希望对媒体行业的从业者而言,这是一个积极的信号。

“内阁已批准这项法案,这意味着它已进入正轨,预计将在下周提呈至国会下议院一读。我们希望这对媒体同仁来说是个好消息。”

法米还补充道,如果时间允许,该法案将在本次国会会议中进行二读辩论。如果由于时间不充裕未能完成二读,那么该法案将会被列入下次国会会议的辩论议程。

另一方面,针对日前备受关注的“白礁、中岩和南礁主权案”皇家调查委员会报告,法米指出,内阁今日并未特别讨论此事。

不过,他说,掌管法律与体制改革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已告知,此事将于下周三或周四在国会中进行辩论。

“因此,国会议员们将就皇委会的报告进行辩论,首相也已就叛国的问题发表了评论。

“显而易见的是,当我们阅读皇委会报告时,可以发现确实存在叛国行为。”

询及是否要求检讨或诠释报告的结论,法米指出,这未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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