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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哈迪:结案陷“不公”局面
纳吉获撇清关系更可疑

(八打灵再也27日讯)前首相敦马哈迪医生说,他向来觉得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是清白,没背负任何罪行,但随着26亿令吉汇款及SRC国际公司案件的调查结案,纳吉获撇清关系,反而令人产生更多的疑问。

总检察长兼任“法官”



他说,总检察长丹斯里阿班迪阿里昨天宣布26亿令吉汇款及SRC 国际公司案件的调查结案,并在此事上兼任法官及检控官的角色,使到此案已陷入“不公”局面。

“在马来西亚,总检察长可决定有关法律是否被破坏。昨天的决定实际上已是一个判决,总检察长兼任法官及检控官的角色,这本身已是不公平了。”

户头有巨额就是错

他今日在部落格上载最新贴文也仔细分析总检察长的文告。他说,尽管此事可能不是犯罪,但是纳吉的私人银行户头有巨额就已经是错了。

“来自阿拉伯的函件似乎是指有关6亿8100万美元(约20亿8000万令吉)是给首相的捐款,作为打击‘回教国’的款项。



“这个阿拉伯人是谁?为何他可捐出巨款?他做什么生意?他用什么银行服务?那笔钱是怎样转账的?证明文件呢?总检察长单靠一封信或不具体的东西就足够?”

马哈迪也促总检察长应公开其余的6亿2000万美元,是怎样归还沙地阿拉伯。再者,有关数字也与早前遭新加坡冻结的款项不相符。

“新加坡当局可否解释解冻程序,以及怎样归还沙地阿拉伯吗?抑或新加坡方面也相信‘赠品’、信件及沙地阿拉伯的故事?

“新加坡是一个金融中心,难道就如此轻信?”

反贪会听命总检察长人们早料到报告驳回

马哈迪说,阿班迪阿里促反贪污委员会结案,不再作调查的决定也极度令人困扰。

“我以为反贪会是独立的机构,但现在看来,却是附属总检察长的机构,还要听命于对方。这也难怪,马来西亚被列入全球最腐败国家的10大名单内。”

他也提到早前的预测已应验,即反贪会及国家银行的报告,会遭到总检察长驳回。

“很多人都知道报告内容,但我们可看到包括报案人的后果。他们都很害怕。我也很害怕。今天的马来西亚,法律及条规已不再保护人民。

“机密法令已成为报告免落人民手中的工具,更甚的是,一些揭露报告的,却遭对付,最后可能入狱。甚至是内安法令也没有那么令人害怕。

“马来西亚,路在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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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捐款由刘特佐负责 纳吉称获沙地国王支持

(吉隆坡12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洗钱和滥权案的自辩阶段供称,他与逃亡商人刘特佐的谈话中,刘特佐曾告知他,来自沙地阿拉伯国王阿都拉的捐款。

他表示,这段对话发生在2010年中,即他获颁阿都拉兹功绩勋章后的几个月。

他说,颁发仪式结束后,国王阿都拉在私下接见马来西亚代表团时,“向我保证他将支持我领导一个温和的回教国家。

“当时我明白这笔捐款是为了政治目的和企业社会责任活动。”

纳吉在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自辩阶段说,大马代表团成员包括时任驻沙地阿拉伯大使赛奥马、前宗教部长贾米尔和时任外交部长阿尼法阿曼。

他还透露,捐款事宜由刘特佐负责,并且他在大马银行开设了账户,以便接收这笔资金。

刘特佐与国王关系密切

“我并不怀疑刘特佐(关于捐款)的陈述,因为他与国王阿都拉关系密切。”

纳吉表示,时任大马银行董事总经理谢德光(译音)曾于2011年的某个时候到他家,协助办理开户手续。

“谢先生做了自我介绍,并说他带来相关表格让我执行。

“在我们的交谈中,我告诉他预计会收到沙地阿拉伯的捐款,并要求他通知国行。

“我采取这一步是因为我想确保我的户头完全透明。”

从未动用  无犯罪意图

沙地6亿美元捐款全退还

纳吉声称,他从未动用过来自沙地阿拉伯的6亿2000万美元捐款,这笔巨款已被退还给注册于新加坡的公司Tanore Finance Corp以证明其清白,但他却被控违反“反洗钱法”的5项罪名。

他强调,他决定将未使用的剩余资金退还,因为这些资金已不再需要。他解释说,大马银行需要一些时间将其账户中的马币兑换成美元,随后这笔资金便退还给了Tanore Finance Corp。

退还时贬值10%

“由于汇率波动,这笔资金在3月至8月期间贬值约10%,因此退还的金额总计为6亿2000万美元,而非最初收到的6亿8100万美元。”

纳吉今天在吉隆坡法庭接受其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提问时,在长达525页的证人陈述中作出以上回应。

这笔6亿2000万美元是纳吉于2013年3月收到的两笔总额6亿8100万美元中的一部分。

据此前报道,2013年3月21日,纳吉的大马银行账户(尾号9694)收到6亿2000万美元,另外6100万美元则于同年3月25日入账。而退还的6亿2000万美元,是他在反洗钱法第4(1)(a)条文第10条及第16至19条指控中的关键内容。

纳吉表示,这笔资金是沙特政府为支持和认可其贡献而捐赠的,并通过指定公司Tanore Finance Corp转账。这些资金主要用于企业社会责任活动和政治用途。为退还这笔资金,他曾致函大马回教银行表达退还意图。

此外,他还特别致函国家银行前行长丹斯里洁蒂博士,寻求外汇兑换及汇款至海外的批准。

“我的所有行为都充分证明了我的清白,且没有犯罪意图。如果我有犯罪意图,我绝不会以自己的名义在国内开设银行账户,更不会主动向国家银行披露资金存入我个人账户的事实。

“更重要的是,我绝不会将6亿2000万美元退还给Tanore Finance Corp,并告知国家银行这笔汇款,同时寻求他们的批准。我的这些行为无不体现出透明度和合法性,但我却因此面临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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